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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通告汇总三篇

时间:2024-07-09 12:57:32

人身安全通告(精选3篇)

人身安全通告 篇1

由于特殊原因,近来社会上相继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公司内部职工在下班后也发生过一起意外伤害事故。为了提高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确保职工工作、生活的.稳定和安全,现将有关安全防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遇事要保持冷静和良好的觉悟,不要相信谣言,不得造谣闹事和胡乱起哄,不得参与非法集会,不凑热闹。

二、不聚众滋事、不打架闹事,学会自护自救,对突发事件应沉着应对。

三、加强防范意识,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性,注意防劫、防盗、防袭、防火。

四、外出行走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意横穿马路或闯红灯,切记:一看二慢三通过。

五、乘坐车辆外出时,不能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不乘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乘坐摩托车、拖拉机,不乘坐超员超载的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因工作需要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车况不好的车。

七、注意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项目部应注意了解天气信息,及时通知职工。

八、职工下班后,应尽量减少外出或不外出。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会友、娱乐等,要及时告知同事或家人;参与应酬时尽量不要喝酒,应尽早并结伴安全返回,尽量不走地处偏僻、人烟烯少的路巷。

九、在外就餐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十、若施工现场远离城镇,职工个人所需生活必须品,项目部应设专人登记、代购。

十一、紧急情况的处理

20xx年x月x日

人身安全通告 篇2

由于特殊原因,近来社会上相继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公司内部职工在下班后也发生过一起意外伤害事故。为了提高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确保职工工作、生活的稳定和安全,现将有关安全防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遇事要保持冷静和良好的觉悟,不要相信谣言,不得造谣闹事和胡乱起哄,不得参与非法集会,不凑热闹。

二、不聚众滋事、不打架闹事,学会自护自救,对突发事件应沉着应对。

三、加强防范意识,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性,注意防劫、防盗、防袭、防火。

四、外出行走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意横穿马路或闯红灯,切记:一看二慢三通过。

五、乘坐车辆外出时,不能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不乘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乘坐摩托车、拖拉机,不乘坐超员超载的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因工作需要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车况不好的'车。

七、注意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项目部应注意了解天气信息,及时通知职工。

八、职工下班后,应尽量减少外出或不外出。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会友、娱乐等,要及时告知同事或家人;参与应酬时尽量不要喝酒,应尽早并结伴安全返回,尽量不走地处偏僻、人烟烯少的路巷。

九、在外就餐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十、若施工现场远离城镇,职工个人所需生活必须品,项目部应设专人登记、代购。

20xx年x月x日

人身安全通告 篇3

各区、县(市)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20xx年是“”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又是“五水共治”、“重建重构”推进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防汛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措施的重要环节,各级防汛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紧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及早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准备工作。为切实做好x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现就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通告如下:

1.防汛检查工作必须按照省防指《防汛检查工作要求(试行)》的要求开展,根据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分级分部门负责,责任到人,认真检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2.检查形式。防汛检查按责任采取业主单位、水管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自查,区、县(市)防指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复查,市防指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要求全面细致,对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必须采取踏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对思想、组织、物资、技术、预案等各方面汛前准备工作及水毁工程修复、在建重点涉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3.时间安排

自查。3月1日前,各业主单位、水管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山塘水库、堤防海塘、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区、泥石流易发生区、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及人口密集区的防汛安全和预警避灾情况;重要供电、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防御标准及应急准备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情况、基层防汛组织应急能力、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预案编制、防汛指挥体系及水雨情、工情测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复查。3月10日前,各区、县(市)防指、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完成复查,形成防汛检查有关情况书面上报我部,并附有关影像图片和图表。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度汛问题,应书面通告有关责任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抽查。3月20日前,市防指将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海涂、两江主要堤防、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水毁修复工程、重点供电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防汛突出问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进行重点抽查。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汛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度汛安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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