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精选7篇】
时间:2024-06-01 06:55:18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是编辑帮大伙儿整编的库房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
库房管理制度 篇1
一、日常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退回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库房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
二、入库管理仓库管理制度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仓库管理制度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通知采购经办人员及时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仓管员及经办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产品,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产品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用(按消耗定额),车间领用物料必须凭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后勤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 篇2
一、物资的管理要求
1、物资应分类分区存放,具体分为四大类六个区。四大类为办公用品类、水电维修类、保洁用品类、安全用品类;六个区为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有毒物资及危险品、待处理物资六个区进行物资定位管理。
2、贵重物资及危险品须带锁柜装,并做好标识;待处理物资包括馈赠品、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3、存放做到标识清楚,所有物资包装标识一律向外,整齐有序。
4、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拿出物品,无事不得在库房久留。
5、临时借用库房物资要写借条、签字,用完后马上归还库房。
6、按规定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库存的备品备件及其他物品进行维护、整理,以确保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物资的验收入库
1、库管员应对经验合格的物资凭发票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应记载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由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入库。
2、对急用物资可先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随后采购员须携带发票及使用人收据,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开具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3、入库单应按票号顺序使用,作废时联次应保持完整。
4、库管员凭入库单应及时登记入帐,帐册上应记载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5、服务中心仓库保管员以出库单为入库凭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程序如上。
三、物资的出库
1、各部门对日常使用的物资每次领用当天的用量,领用时,先由领(借)用人填写《物资领(借)用单》,此单应由领用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到库管员处办理手续。
2、库管员必须凭项目清楚,手续齐全的《物资领(借)用单》,办理领(借)用物资手续。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物资领用时,仓库保管员应填制出库单,填开时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和领用人必须签字。
4、领用日常维修用品时必须在出库单上写明派工单编号、用途及安装维修地点,以备查询。
5、出库单应按票号顺序使用,作废时联次应保持完整。
6、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漂白水等,由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由仓管员销帐。剩余物资必须存放在剩余物资存放点,剩余物资未使用完前,不能开封新物资。
7、急用物资领用人员须及时将《物资领(借)用单》交仓管员,并对物资质量情况作检验记录,仓管员帐面销帐。
8、如是借用物资,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部门经理须对整个物资领用的合理性情况进行监督,物资发出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
四、物资的盘点
1、仓库保管员应做到十天一小盘,每月一总盘,每进行一次盘点填写《仓库物资盘点表》,报部门经理审核。
2、公司总仓库每月做计划、统计及分析。
3、仓库保管每月进行库存盘点时,确定需补充的材料和备品、备件,并填写材料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采购员购买。
4、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质期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公司财务部进行价格审定。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属资产类物资需按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5、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物资,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待处理物资隔离区内。
6、物资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物资报废申请单》与物资不可分开放置。仓管员根据盘点情况及时登记入帐。
7、仓库保管员每月应给财务上报盘点表,对盘亏、盘盈物品进行申报。
8、每半年由财务派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实地盘点,确定物品的实有数量,并与帐面资料核对,确定物品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相符。
9、盘盈的物品应补制入库单,冲减费用;盘亏的物品应查明原因,追究过失人的责任,扣除残料价值后,由过失人赔偿。
五、待处理物资管理
1、对馈赠品、回收再利用物资、边角料及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资,报财务部进行价格审定。部门经理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做出变卖、内部调剂等处理,须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做出变买内部调剂待处理仓管员设置帐本并按实际情况登记入帐。属资产类物资需按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2、对“待处理物资”,仓管员应每月度至少整理、汇总一次,报部门经理审核后告知各小区。
六、库存限额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管理处制订的最低限额标准,在物资低于最低限额时,应及时提出采购申请计划,报主管批准,及时转至采购人员,补充物品数量。
库房管理制度 篇3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 篇4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
库房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8.3.1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价格协议
8.4.7.1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临时议价等。
8.4.8程序
8.4.8.1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物料卡设置
9.5.1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9.6物料卡摆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10.1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定期盘点
11.1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
库房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仓库管理制度 篇7
一、库管员每日认真盘查仓库所有的物品,认真登记入库清单及支出清单。
二、凡有员工来须用物品,需认真填写仓库领料单,由经办人签字,班长签字,生产部签字,确认无误方可领出。并保留仓库领料单,以便抽查、盘库。
三、不得冒领,多领,错领,库管员对于仓库内常用的物品多少采购合理规划,摆放整齐,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安排采购。
四、仓库内不允许员工私自进入,员工需要领料在门外等候。
五、安全用电,注意防火,工作结束后,认真仔细检查后,关闭门窗,断掉电源,方可下班。
六、若库管人员有事或休息,可由生产部门安排值班或替班,但双方需交接清楚,对于帐目不详或有差错应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七、库管人员如有违规违纪,生产部可以处罚50~100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辞退工作并移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