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约
时间:2022-06-18 12:06:0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下:
一、因为乙方患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进行治疗。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用人单位给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胜任的原因下,用人单位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程序,与乙方协商,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工资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的诉求。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甲方应给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
五、本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