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维修合同(合集3篇)
时间:2024-03-27 11:37:58
外协维修合同(精选3篇)
外协维修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的 项目(产品),为军工涉密项目(产品),其密级为 。
一、甲方委托乙方协作配套以下项目(产品):
1.
2.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图纸、资料和样品:
1.
2.
3.
三、保密范围包括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项目(产品)图纸、资料、技术细节、产品用途、加工半成品、成品等,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明确提出的其他保密事项。
四、乙方应具备国家相应的保密资格,并有严格完善的保密管理手段。乙方应完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协作配套项目(产品)的全过程进行保密管理。
五、乙方应接受甲方以现场监督检查或函调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
六、乙方保证不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及实物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外借、转让、转包、泄露或以其他形式提供。
七、所有涉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合作范围内使用。双方信息的交流不意味着甲方向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从事营利活动。
八、由于乙方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国家秘密信息或甲方科技信息的泄露,乙方须承担甲方任何性质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并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
九、本保密协议不因合作项目终止而失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除甲方声明外,保密条款仍对双方保持原有效力。
十、本保密协议包含了双方与此事项有关的所有协议,其他任何之前的或暂时的协议、表述或保证,都从属于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内容及条款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后在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有权对造成的损失诉诸法律。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代表人:(签 字) 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维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车辆委托给乙方维修,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维修合格车辆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维修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维修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维修单
一、在每次维修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维修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二、委托维修单的主要内容为维修的车辆牌照、车型、维修内容、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维修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委托维修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维修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车辆为大客车及货车,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维修单要求进行交车。
二、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车辆维修服务完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__G3-20__),《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__________)中对不同品种机动车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三、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委托维修车辆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委托维修车辆的独立性,且不得将委托维修车辆的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维修。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维修竣工车辆,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车辆性能质量应与质量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二、乙方承诺,维修竣工的车辆保质期按下列行业标准执行: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____________天或20__km(以先到为准)
二级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车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盘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速箱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车烤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换发动机总成:___________________
更换变速箱总成: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如因该车辆故障造成的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委托维修单》、《结算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_______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维修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外协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务合同书,确立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岗位工种、劳动报酬、管理费标准
第一条 由于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国从事 等工作,并支付协商一致的薪酬待遇。由于是出国工作,本劳务合同不约定试用期限。
劳务报酬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考虑:
1、正常生产: 元/月(包括加班工资);或按计件工资 ;
2、因甲方原因停工待料等: 元/月;
3、因自然因素、工程所在国政治、经济、军事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工待料等: 元/月;
4、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元/天付酬;
5、乙方因公治疗期间: 元/天付酬;
6、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工作或不工作的停发一切工资。
合同期限约定为从 年月到 年 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依法制订工作、休息办法及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数量、标准、完成时间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惩罚,情节严重的可将乙方辞退回国,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进出境的往返费用和签证、护照办理费用。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指挥,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或不履行劳务合同的;
2、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故意破坏、损害或者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甲方财物的;
5、其他损害甲方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威胁社会安定的;
7、违反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触犯工程所在国刑律的;
8、不尊重当地居民民风民俗,发生有损企业形象和国家形象事件的。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务合同,将乙方辞退回国,但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标准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 个月期满仍未痊愈的;
3、自动离职或下落不明7日以上的;
4、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影响本劳务合同执行的;
5、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协议约定的岗位工作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务合同,不得将乙方辞退。
1、乙方因病医疗 个月期未满或因工负伤医疗停工留薪期未满的;
2、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日在规定期内的。
第六条 若甲方生产经营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裁减劳务人员,应提前7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应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帐户开户名为: 帐号为。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按规定支付乙方因病医疗 个月期内或因工负伤医疗停工留薪期未满的病假工资,报销医疗费用等。对医疗期或停工留薪期已满需要继续医疗的,应与乙方协商,做好继续保障乙方医疗期有关待遇的工作。
第九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安全体检。
第十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做好善后安抚工作,并承担因工死亡乙方的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其供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和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对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承担乙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救济费和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有权及时获得劳动报酬,依法享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及劳动保护权利;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及安全教育;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
第十二条 当甲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岗位(工种)所必须劳动保护用品、劳动条件及安全设施,乙方可要求甲方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直至书面申请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当地居民风俗习惯,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安排和管理;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标准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者作业;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在其他单位间流动或同时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劳务。
四、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务合同自行终止。
1、乙方劳务合同期满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
3、乙方 个月医疗期或停工留薪期满,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4、项目竣工或因故停工的。
五、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休假时间及待遇:乙方为甲方连续工作 月以上的享受 天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为 元;
2、甲方提供住房,餐饮费由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相当于至劳务合同期满的劳动报酬余额部分的违约金,但最少不低于个月。
1、非乙方原因,甲方违反劳务合同提前将乙方辞退的;
2、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正常开展工作或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第十七条 因乙方违反本劳务合同,泄露企业机密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劳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赔偿,同时应给甲方支付相当于其个月劳动报酬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由乙方承担进出境往返费用、护照、签证费用。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