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合同(热门三篇)
时间:2023-05-22 14:49:23
广告招牌合同(精选3篇)
广告招牌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在 制作广告牌一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参照有关法律条款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牌:
1、 场地:广告牌的安装场地由甲方提供。
2、 广告牌: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3、 报批(乙方不负责报批)(不含税金)
4、 延期责任:若因广告报批发布或政府行政行为等原因导致广告牌无法正常安装或不能安装,乙方可以延期或停止制作。
二、价格:
1、 元,大写人民币: 圆。如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经双方商定后,施工工期及费用另计。
2、 付款方式:
1. 首期:乙方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
2. 二期:乙方进场施工到做好铁架在安装的时候,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3. 三期:工程制作完工后一星期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4. 四期:全工程总造价保修期满后一星期内支付。大写人民币¥: 圆。
三、广告牌安装及维护:
1、 乙方负责所有广告牌的安装工作,安装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2、 自工程施工完毕亮灯之日起,保修个月。(注:人为及不可抗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
四、工程时间:
工期:乙方签定合同后按甲方指定 天工期完成。(注:雨天除外)。
五、广告牌安装期间,甲方在施工过程发现的与图纸、材料(中标钢材)、技术指数等不符合原参数等情况(注: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限时改正。
六、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条款:注:如甲方有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双方协议另行增加工程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二页,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招牌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发布地址:
2、广告设计:
3、广告的制作:
1)广告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广告内容设计稿由双方共同盖章封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广告内容:
5、招牌规格:
6、材料:
7、工程制作时间由甲方定稿之日起五天内完成。
8、工程完毕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到场验收,如甲方五天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9、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方应支付全工程费用(¥5106.4元)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延迟支付工程费用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按照协议总金额的百份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争议的解决及适用的法律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在双方无法就本协议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XX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自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招牌合同 篇3
【篇一】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租赁用途: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招牌(广告)位租金:年月日前,月租金为元。
从年月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
六、招牌(广告)位押金: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