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LED广告合同(实用三篇)
时间:2023-05-22 19:46:29
户外LED广告合同(通用3篇)
户外LED广告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NO________
甲 方(委托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受托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稿为准。
2、广告发布时长 秒 ,每天发布的次数 次;
2、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日);
3、发布要求:
二、广告发布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三、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3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
4、本合同期内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向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及企业组织代码证;若甲方系广告公司时,应同时提供其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证明。
(2)广告播放带或光盘。
(3)主画面打印样稿(彩色打印)。
(4)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5)如客户是食品产业,则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需提供化妆品类卫生许可证,酒类需提供酒类经营许可证,房产类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如广告画面涉及公民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则需要提供该被使用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的书面证明(需要模特本人签字证明或模特经纪公司出具的拍摄该广告的证明)。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户外LED广告合同 篇2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广告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小区内设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管____区域内设置招牌及招贴栏、指路牌、橱窗、画廊、霓虹灯、条幅、标语、广告招牌等,必须报甲方审批后,报城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并按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部位设置。
第二条 乙方在申请上必须写明临时设置或固定设置。注明设置的日期、内容、时期、尺寸、颜色及详图。以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设置招牌或户外广告时,乙方应保证文字书写规范、准确,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并且应当加强管理,对陈旧破损的标牌、户外广告,应及时维修或拆除。甲方也可接受乙方的委托代为管理及维修,具体协议另行制订。
第四条 户外广告、招牌与设置物跌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灾害发生,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如有特殊原因(如检查、外墙清洗等因素),有权调整户外广告、招牌的位置或终止其广告行为,并按实际发生收取费用。
甲 方:物业管理公司(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广告经营公司(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外LED广告合同 篇3
甲 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稿为准。
2、广告发布时长 秒 ,每天发布的次数 次;
2、发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终止日);
3、发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发布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_______ ________元人民币(¥ )。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3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
4、本合同期内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向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及企业组织代码证;若甲方系广告公司时,应同时提供其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证明。
(2)广告播放带或光盘。
(3)主画面打印样稿(彩色打印)。
(4)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5)如客户是食品产业,则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需提供化妆品类卫生许可证,酒类需提供酒类经营许可证,房产类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如广告画面涉及公民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则需要提供该被使用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的书面证明(需要模特本人签字证明或模特经纪公司出具的拍摄该广告的证明)。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__________________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