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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土地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10-21 17:39:15

全县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局根据会议精神,组织工作专班对城关镇王家畈村、杏花乡培城村进行清理,从2010年12月9日开始,至2010年2月16日结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的基本情况

这次清理将城关镇王家畈村和杏花乡培城村作为首要清理区域,清理的内容包括: (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擅自改变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的;(3)擅自以划拨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的;(5)经营性用地和房地产开发未经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6)自2010年9月23日起,擅自与村组签订用地协议,违反《红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7)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8)闲置土地的;(9)非法占用土地的;(10)一户多宅的。这次清理分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清理阶段、全面清理阶段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这次清理,历时67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勘现场、到实地、查协议、清收据”的方式, 逐户逐宗地调查,查清土地占用情况,核实土地权属,查明违法主体、违法性质、违法数量等,并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共清理出已批未用土地30宗,面积3851平方米;改变用途土地221宗,面积33243.6平方米;已受理未呈报6宗,面积1403.5平方米;只与村组签庆协议未办理审批手续1916宗,面积242470平方米;未批先用土地15宗,面积1761.6平方米;非法占地9宗,面积1048平方米;非法转让8宗,面积1120平方米。其中,改变用途土地部分是旧房改造;非法占用有5户已建成,在建4户以下停建通知书;未批先用有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报规划部门的71户均未动工,国土部门也未受理。

二、清理工作的具体作法和体会

1、典型引路, 舆论先行。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台这一宣传媒介,制作电视宣传专栏,大张旗鼓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重点是宣传全县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从2010年12月4日开始在红安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七期宣传专栏,每期播出2天4次,包括乡镇领导谈认识、国土局长专访等内容。二是在十二月九日举办国土法律知识培训班,到会对象为城关、杏花两乡镇的分管领导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24个村支部书记。这次培训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胜辉作了重要讲话。我局总工程师讲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规程,并结合全县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重点介绍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政策法规要求;县规划局总工程师讲授规划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从党纪政纪高度讲授党员干部违规违纪买卖土地、从中牟利依纪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方面的典型案例;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以案说法,通过案例分析,剖析部分党员干部在土地问题上“栽跟头”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育和启示。三是由城关镇、杏花乡召集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召开村组干部会,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国土、建设、规划、检察院等部门分别到两个乡镇参加,在会上宣传村组与个人私订的用地协议无效。对合法合规确需用地的在完备各项报批手续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报批用地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核后报有批准权限机关批准。

2、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抓好土地集中清理工作要求,起草了《贯彻落实全县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成立了土地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从城区分局、土地监察大队、城关国土所、杏花国土所抽调业务骨干40多人成立土地集中清理工作专班。同时,城关、杏花国土所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前一段时间,我们虽然加大力度,下大决心抓土地集中清理工作,但效果还是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有:

1、少数村组干部制止乱占乱建行为不力和举报不及时,导致未批先建的现象依然存在。

2、少数村组干部畏难思想严重,有的干部避而不见,对此次行动不是很支持。

3、村组私卖土地的现象虽然得到控制,但前段时间已与村组签订协议的退款不及时、废除协议落实不到位。

4、建房规划混乱,通风、采光、交通等不协调,引起纠纷现象时有发生。

5、联营联建,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现象严重,造成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四、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继续认真落实全县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城市规划区内土地集中清理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摸清底数, 预防为主。对各村违法用地进行彻底地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详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要加强巡查,切实建立健全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完善职责分工制度,定人、定时、分片区负责巡查报告,有记录、有报表,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防患未然,打防结合。进一步健全举报、出动、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选定清理整治重点村,定出计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拆除。

三是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主要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并,县、(镇)、村、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宣传强势,营造良好的清理工作氛围。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特别是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违法的,严肃从严查处,以示教育,达到违法必究的效果。

四是规划先行,堵疏结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各村实情,尽快做好建设规划,以解决紧房户、危房户改造用地问题,引导群众按规划建房,做好堵疏结合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别进行处理,对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本村村民符合建房条件的,要引导一批,补办一批,规范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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