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精彩4篇)
时间:2023-10-18 21:27:27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精彩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真正能够让爱消散的从来不是分离,而是遗忘。
——题记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听见人们的说笑。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一块冰糖,送给他喜欢的姑娘。泪水在几点钟落地,飞鸟亦将要去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意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一本哭着才能看完的书。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外婆王莺莺喜欢开着拖拉机四处溜达。在刘十三因为感情和工作喝得神魂颠倒时,这位彪悍的老太太开着拖拉机硬生生将他从几百公里外拉回了家。外婆说:“闯的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童年时期,外婆总是刘十三最坚强的后盾,是他生命中的一道光。.。.。.直到某一天,外婆突然倒下,刘十三才发现她患上了癌症。“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就这么一直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啊”王莺莺外表的坚强只不过为了让“失去”母亲的刘十三不再对亲情失望。.。.。.
在文中,有一位仅出现了三次的女孩儿——程霜。她是一位从小就患有癌症的姑娘,但她一直在向生命挑战。在每次收到病危通知书时,她总是像“没事人”一样,保持着自己的乐观开朗、积极向上。虽然仅出现了三次,但每次都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刘十三失恋时,程霜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就像好哥儿们似的安慰;在刘十三因工作而焦头烂额时,程霜动用了自己所有人脉来帮他;在王莺莺病入膏肓时,程霜一把抱住外婆,就像亲子女一样痛哭流涕。.。.。老天真是毫不留情,奇迹终将还是没有出现,那个笑盈盈的女孩儿没有逃过命运的摧残,离她最爱的刘十三而去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得了。我爱你,你要记住我。.。.。.”程霜在最后为刘十三留下了“一缕光”。.。.。.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曾见过的山和海。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山边。有些东西费尽心思得到了,可最该珍惜的却渐行渐远。珍惜陪伴我们身边的人,珍惜在一起的日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本书讲述了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
在大学时,就读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当时被张嘉佳笔下的一个个温柔的故事所治愈。这本20xx年出版的小说,讲述了以刘十三为主角的云边镇的故事,男主角没有“主角光环”,普通的他更贴近我们的生活。
刘十三虽是本书的主角,但却是个被生活折腾得体无完肤的普通人。他有一个本子,上面会工工整整记录上自己的目标和梦想,像极了未入社会的我们。每当完成一个,就会勾掉一个。他从小受未曾谋面的母亲的鼓励,志向就是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生活,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好好生活。
虽然刘十三非常努力,但老天仿佛永远不会垂怜他。努力学习考上了专科,学业、爱情双惨淡,磕磕绊绊终于拿到了毕业证。入职保险公司一个月被开除,最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了云边镇。他发现越长大勾掉的目标越少。
我们和刘十三一样,总是去追寻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好好学习不一定能上清华北大,对一个人真心地好不一定能收获爱情,努力工作不一定能获得认可……
除了刘十三,书中还有外婆王莺莺会用心收藏刘十三小学作文获奖后,不愿念给她听的得奖文章;会在刘十三考大学失利后,开着拖拉机送他去上学;会在刘十三没有工资生活时,主动打给他五千块钱;会在刘十三伤心痛苦时,开着拖拉机把他绑回云边镇;会带着病痛的身体,每天给跑业务回来的刘十三做好吃的;会在去世前,打点好一切给刘十三留下钱。
王莺莺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读后深深佩服的一个女子,让人不禁想到自己的外婆或奶奶。那一代的女性,被迫早当家,她们坚韧不屈,嘴上从不服软,内心却无比善良与柔软。
程霜早在小学时,就被医生判定活不过一年,但是她却活着参与了刘十三的成长之旅。随时能拿出一摞病危通知书的程霜,不曾让我们看到她的痛苦、她的难过,甚至连眼泪都寥寥无几。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乐观、积极、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孩。她用自己身上的乐观,去感染周围的人,指引着刘十三坚强前行。她的生命就是那道光,照亮周围的人。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最好的一切应该是什么样,但我觉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不管是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独一无二的,也一定是最好的。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3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路边摊一群人相拥而歌,捧着啤酒,撕心裂肺;角落里几个姑娘低声哼着,一滴泪划过,不知想起了谁;演唱会,满场呐喊,笑着,哭着
这是这本书给我的生命,炽热又渺小。他们摸爬滚打,平凡到尘埃里,但顽强而又不屈地告诉我,生命是有光的。形象点说,那叫生命力。一个生命,高傲也好,渺小也罢,都会有生命力,燃烧成光,照亮自己,照亮别人。
主人公刘十三,一个边陲小镇的留守少年。从小不见父母,外婆王莺莺将他带大。爱慕者程霜对他有贴切的形容:你又懒,又傻,脾气怪,说话难听,心肠软,腿短,没魄力,也就作文写的好点儿,土了吧唧的。可她就是喜欢他。因为那年石桥,病入膏肓的女孩逼着瘦弱的少年在计划本上写上程霜的名字,又或许是因为那些年一起摸爬滚打,喝酒打架出主意。
年少的刘十三是那么的用功,努力读书。他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他努力完成的目标,因为他妈妈说,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可是努力有什么用,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够做到的。这不是消极,是现实。
刘十三拼上所有的力气后,读了科技大学,从公司的最底层做起,会为了一份保单半个月吃不饱,会因为长得不高大被女朋友甩,会意志消沉喝酒装疯。他的生活很曲折,这也是现代人的小小缩影。
在刘十三一蹶不振的时候,外婆王莺莺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开了一天一夜把刘十三带回了云边镇。这个在家乡尅了一家小卖部,打牌搓麻将做饭,守了故乡一辈子的奇女子,最终却因为癌症去世了。王莺莺疯了一辈子,不在乎生死,临死前最放不下的还是刘十三。或许有时候我们不会注意到最关心自己的人就在身边,忽略了她的爱。别等到阴阳两隔,再去说我爱你。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这是程霜遗言,也是她的一生。对于一个先天癌症的小姑娘来说,这个世界太过残忍。出生就要担心死亡,就像一直等不到黎明的黑夜,血肉不损,魂却已经被折磨的没了。可是,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七岁、二十岁、二十三岁,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三次,但想活下去的欲望一次比一次强。因为那年初夏离别,女孩穿着白裙子对男孩说,要是活下来了,我就嫁给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从此就是一生的追逐。
程霜舍不得死,因为她说,我走了,你怎么办,谁给你送饭?谁帮你找资料?第三次遇见的时候,程霜对刘十三说,她要是活下来了,他们就结婚。可终究,她没能熬过去。喝酒打架胆大的小姑娘,将自己的愿望画下来。画里,男孩和女孩手牵手,笑得比花灿烂。
程霜说刘十三是那么亮那么亮的一束光,她又何尝不是刘十三心里的光。刘十三考试,她帮忙传答案;刘十三淋雨,她帮忙打伞;刘十三失恋,她帮忙安慰;刘十三差点失业,她帮忙出主意。刘十三的一辈子很苦,万幸的是有程霜相助。生命很奇妙,明明一群人都很苦,但凑到一起,硬是挤出那么点甜来。生命有光。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这是刘十三的同窗智哥写给刘十三的歌。漂泊几年,流浪几处,那个弹吉他唱摇滚的男生终于开了演唱会,万人空巷,撕心裂肺。
这首歌,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每个人都能从歌词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很平凡,都要摸爬滚打、苦苦挣扎,都有热血,都有激情又中二的少年时代。
这本书,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