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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制度35篇

时间:2024-03-25 11:19:20

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5篇)

资料管理制度 篇1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监理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②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实施。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2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2、负责向员工及时提供各类资料的查询。

3、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管理。

4、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

5、对来文和本园文书资料进行综合分类,以利文件统计、阅办、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时办理,需转送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做到不积压、不误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

7、对转送办的文件要跟踪督促,及时催办,已办的文件及时回收。

8、做好四个平时,平时分类、平时鉴定、平时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平时拟好的标题分类存放。

9、年终将全部文件清理归档,对跨年未办毕的文件争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归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确保对文件和资料(包括电子媒体方式形成的资料)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嘉园管理处所有公文、资料的管理,包括公文、物业资料、业主/用户资料、财务资料等。

3职责

3.1客服中心设专人负责公文、资料的管理。

3.2客服中心负责所有公文、资料、书籍等的控制及归档管理工作。

3.3客服中心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存档工作。

4质量要求

4.1文件资料管理全过程

4.1.1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

a.行政文书: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对外发文、外部来函、专业书刊、合同正本、备份软盘、相关报纸。

b.人事劳资:员工档案、培训档案。

c.经营财务:经营合同、财务资料。

d.业主/用户管理:业主/用户资料、装修审批资料、服务协议、业主/业主/业主/用户变更情况等。

e.工程技术、设施设备管理:竣工验收资料(图纸、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公共设施设备验收资料)、建筑物使用功能改造及结构变更资料、房屋及公用设施修缮养护资料(大、中修年度计划、预算、审批、执行、验收等记录)、接管验收资料、功能结构改造及重点部位的维修资料、设施设备管理及技术资料、产权基本资料、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资料。

f.管理资料:为业主/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文件,如政府部门或上级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须引用或参考的.标准等外来文件,以及业主/业主/用户提供的图样和技术要求、详细的工作文件等。

4.1.2文件资料的归档要求

a.归档时必须进行认真查验,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同时必须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b.归档的文件属自有文件或经济文件必须是原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附上说明。

c.归档文件必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格式见标识一)和编号,档案目录应编制案卷目录、卷内目录。

4.1.3文件资料的保管

a.资料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而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b.资料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c.胶片、底片、光碟等特殊资料需用特制的密封盒或专用卷盒。

d.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对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对破损或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1.4档案盒的运用(格式见标识二)

4.1.5档案资料的借阅

a.文件调阅权限:

a)财务资料除主任外,非财务人员查阅财务档案资料须经客服中心负责人及主任批准,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客服中心负责人批准。

b)查阅员工档案须由客服中心负责人批准。

c)查阅工程技术、设施设备档案、业主/用户档案、非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文件须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

b.本管理处人员调阅超出权限,或涉及机密的档案资料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资料员按照阅档批准权限办理手续后借出并在《借阅登记表》上作好记录。文书档案只阅不借,科技档案借出后20日内归还,书籍45日内归还,如需长期使用者,须归还后办理续借手续。

c.外借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服从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借阅范围内借阅,仅供阅览的档案资料只在办公室内查阅,不准携带回家。保密档案阅读后不允许相互泄露。

d.借出和归还档案资料时,应办理清点、登记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机密材料泄密,不得隐瞒不报,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分项管理要求

4.2.1公文的管理要求

a.通知、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通知、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主要是管理处、管理处、部门之间的文件联系。

b.对外发文(业主/用户):凡是对外的发文均代表管理处形象,因此对外发文必须由客服中心统一打印、编号,管理处主任审核同意后方能发放。

c.对外联系函:由相关部门起草,管理处负责人审批(重要事项)后发文。

d.外部来函:管理处外部来函统一由综合部客服中心接收,客服中心留存外部来函的原件,复印件根据主任的批示意见转发放给相关单位,同时做好签收记录;如有需要,客服中心应对批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业主/用户资料的管理要求

a.为便于掌握各业主/用户的基本情况,应建立一户一档制,并实行电脑化管理。

b.业主/用户资料应包括楼层座号、业主姓名、业主/业主/用户姓名(是单位的还应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人员情况、紧急联络电话及联络人等。

c.业主/用户档案建立后,需将所有的情况输入电脑,以便及时查找,更新有关内容。

d.业主/用户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借。

4.2.3工程技术、设施设备资料的管理要求

a.工程资料的管理分为文件档案管理和电脑管理两大类。所有的文件、资料均需按分类目录建档存放,同时图纸等资料要在电脑或光盘上备份存储,以方便调阅。

b.工程资料原则上不得借出。如确需借出,需办理相关借阅手续,由管理处主任签字,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记录、标识

5.1标识一:立卷格式

5.2标识二:档案盒卷脊格式(侧面)

5.3标识三:对外发文(业主/用户)格式

5.4标识四:对外联系函、传真格式

5.5《借阅申请单》

5.6《借阅登记表》

资料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助理负责档案的归档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本制度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及时归档制度。各系统和部门负责人均应制定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本系统或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监督其及时归档。名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备案,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利用好计算机记录和管理,实现房地产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询、利用管理现代化,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质量。利用已建立起来的`房地产档案信息库,来进行档案的编目、标引,建立自动检索系统,由计算机辅助进行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库房管理、借阅利用、统计等。编制完善的检索工具和提高系统的安全防范,做好防病毒工作,抓好用户权限管理。对电子档案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失。

资料管理制度 篇5

一、矿图是根据地面地质测量资料及生产环节内容绘制而成的,它是管理全矿工作,合理利用资源,指挥露天采场生产,保证采场安全的重要资料。因此,必须严格技术管理和统一测量填图。

二、按照有关规定,矿井必须具备必要的图纸;

三、矿图的绘制:

必须由具有测量资质的技术人员组织测绘;测绘的标准采用三度带国家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的各种符号、尺寸大小应符合规范要求;测绘的成果,要及时填绘在有关图纸上,填绘要准确、清晰。

四、图纸的保管:

(一)、矿图必须设专人、专柜、统一编号、分类登记,专职管理。

(二)、借阅矿图要登记签字,不许私自将矿图带出矿区。

五、资料保管:

(一)、必须设专人、专柜,分类管理矿井所有资料。

(二)、矿井资料要保存完整,不得私自涂改。

六、井田技术边界和保安矿柱及其它边界,要在矿图上注明。

七、随时接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图纸资料的审查,并将所查出的问题,及时更正修改。

资料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

资料管理制度 篇7

随着安全生产管理的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推扩及“十二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计划实施,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将成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日程,我监理部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痕迹化的管理工作。

一、按《交通部“平安工地”建设评分表内容》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7、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应急及事故处理制度;

9、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10、专项方案安全监理办法。

二、及时对各种资料反馈情况、参数等进行分类进行登记归档。

三、每月对各种资料25日前定时对本月定时进行检查、校对、整理。

四、根据各种资料的闭合情况,指导工作计划及实施过程的控制,使安全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

五、安全内业资料盒的设计及规划: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安全监理办法、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盒;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方法及规章汇总(安全条款摘录明细表)1盒;

3、一般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台账1盒;

4、年度培训计划、统计台账1盒;

5、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台账1盒;

6、安全生产费用统计台账1盒;

7、安全检查台账(计划、统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3盒;

8、安全生产事故月季报表台账1盒;

9、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台账1盒;

10、安全培训及交底台账1盒;

11、安全监督整改处罚预防台账1盒;

12、项目部的上报文件档案5盒;

13、项目部的专项方案档案5盒;

14、安全监理指令及回复1盒;

15、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专用盒1盒;

六、每月28日前认真对安全系统中需要上报和审核的.文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每星期对下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工作指令、安全检查落实回复、处罚通知单、图片资料等进行归类存档,及时对系统中需要审批的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签字认可。

资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资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资料管理制度 篇10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资料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为了让员工有效利用图书和资料,防止资源流失,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修试所现存图书和资料。

3、术语及定义指修试所内归档的技术资料和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供多人浏览和使用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资源。

4、职责

(1)图书管理员a负责将新图书、资料入库分类、登记、建档。b记录及管理图书借出、归还情况,并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c定期检查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借用者归还书籍或资料。

(2)借用者(修试所全体员工)a维护书籍的完好、整洁性。b遵守图书借用、归还制度。

⑶单位负责人审批《图书购买申请单》。

(4)相关财务报账人员对所需报销的书籍发票进行确认并办理转账手续。

5、工作内容

图书及资料的购买、订阅

(1)技术、规范类等相关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交技术专责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生技、安监、党办等)统一购买。

(2)单位自行购买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书籍采购负责人购买,图书管理员凭批准的《书籍购买申请单》核查后办理入库手续。

⑶自行购买的书籍入库后采购人凭确认入库的.书籍发票,根据公司报销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馆管理

(1)图书及资料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

(2)新闻时事类报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处理;专业类图书及资料必须分类、登记、建档,并且及时维护图书资料清单。

⑶有新书或新资料入库时,图书管理员以电话或在公开栏的形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可以借用。

(4)图书管理员必须使所有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获知图书及资料信息。

(5)图书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记录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将到期书籍的借用者,并通知归还时间及书籍名称。

借用和归还

(1)除软件和电子文件外的图书及资料必须进行借用和归还管理;

(2)员工需要借用或归还图书或资料者,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即可办理。

⑶每人每次最多可借用图书五册(特殊情况除外),最长借期1个月。

(4)借用期满后应归还,或者办理续借登记,续借不得超过2次。

(5)未办理续借且过期不还者,则不可借用其它图书和资料。

(6)借用者必须爱护图书及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相关办法处理。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资料管理制度 篇12

教学资料的必要选用、交流、积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这一。为了使教学资料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减轻学生负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所有教学资料,统一由教导处在征求相关学科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总务处预算安排并报校长室后征订,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订购,违者学校不予支出有关款项。

2、订购资料必须克服盲目性,要有计划、有系统,确保资料质量。

3、严禁课任教师直接向学生收款订购教学资料。

4、学生同时拥有的资料,一般以每科人手一套为限,毕业班级考中考任务的科目可根据需要和学生能力(经济的、时间的)有所增加,但每科不得超过两套。

5、学校资料室是教师查阅资料的专门场所,其中资料以在室内查阅为主,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阅览的,必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以一星期为限。最新资料、工具书、孤本书概不外借。教导处负责所有教学资料(包括参考书、试卷、练习题、复习资料等),收集、积累、分类、归档工作,以便于教师查阅。

6、学校声像资料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电教管理人员应在严格出借制度的同时,积极做好优秀声像资料的推荐工作,以丰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7、爱护学生的图书、声像资料人人有责,对损坏、遗失资料者,按原价1-5倍赔偿。

8、教职工调离本校,必须还清所有教学资料,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资料管理制度 篇13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是信誉及资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四、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八、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及时督促业务员回收款项,年内回款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资料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

(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

(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

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

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审核

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其他约定事项等

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

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签订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负责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合同不能

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避免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

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

(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况,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顺利履行,防范合同纠纷

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二)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在订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部门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资料管理制度 篇15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教科研工作的方针指示;

2、负责学校、教师教科研选题、课题申报的指导、咨询工作;对课题的申报、论证、批准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评估、成果推厂,实行全程管理。

3、主持学校省、市、县市课题研究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课题档案。主持和参与上级实验课题,接受省、市教科所业务指导,积极完成上级教科研部门下达的.任务;

4、把握教科研动态,选编资料及论文集,为全校教师提供教育科研信息;

5、有计划地对学校教师组织举办教育科研讲座,主持和指导重大教改实验工作;

6、加强与兄弟学校教科研机构的联系,及时交流经验;

7、主持学校、教师教科研论文的评定、指导、推荐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学校教科研成果交流会,为推广教育成果服务;

8、调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现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教育决策服务。

资料管理制度 篇16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 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 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 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 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 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 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 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 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 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 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 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 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 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管理制度 篇17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礼貌的场所,应时刻持续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务必在一天内归还。

4、持续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群众学习场所,提倡礼貌阅读。应持续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职责,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能够以适当方式提出,也能够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职责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职责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职责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资料管理制度 篇18

为有效地利用公司的图书资料,加强图书资料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资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图书资料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该项工作。

2、公司图书及报刊杂志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管理;公司各部门所购图书、订阅刊物应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编号、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3、管理员负责建立《图书资料登记簿》(含电子版),及时补充更新,并且每年定期(7月、12月下旬)清点公司所有的图书资料。

二、图书资料的采购:

1、各类新购图书必须在综合管理部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出库手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并保管,各部门需用时直接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阅手续。异地项目由综合管理部业务归口部门管理;

2、管理员应对图书进行统一登记,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资料登记簿'内,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3、各部门、个人如因工作需要购买图书资料的,应事先查询'公司图书资料登记簿',避免重复购买。确有必要的,必须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批准。事先未经批准购买的图书资料一律不予报销。

4、图书购回后,购书人应到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办理图书报销手续时,必须提供图书发票单、入库单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借书人仅限于本公司员工。

三、图书资料的使用:

1、借阅对象: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欲借书可先查阅《公司图书资料登记簿》,再填写借阅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时,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3、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放回书内。借书时间限于办公时间内上午11点30分至12点,下午5点至5点30分。

4、杂志借阅3天之内(包括3天)归还;图书借阅7天之内(包括7天)归还。到期应立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二次为限。

5、杂志每次限借一册;图书每次限借两册。

6、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原则上不外借,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阅览者限于当日归还。

7、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司业务急需时,应马上归还,借书人不得拒绝。

8、员工应爱惜图书资料,不得在所借图书上圈点、折角。如有破损或遗失,一律按原图书版本购价的两倍赔偿。

9、员工借书期限届满或遇清点期,经通知仍不还书者,停止其借书权三个月,并按一天10元进行处罚。

10、人员调出或离职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按规定扣薪。

3、借阅时间:杂志借阅3天之内(包括3天)归还;图书借阅7天之内(包括7天)归还。

本规定所指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期刊杂志、公司购买设备、软件、系统的说明书、培训资料、操作手册,管理文本等。

四、支持性表格:

《图书资料登记薄》wh—zh—t—001

《图书资料借用登记表》wh—zh—t—002

资料管理制度 篇19

一、 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馆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资料管理制度 篇20

1、每学期初、学期末各教研组长必须按时(按有关通知要求)上交必须上交的资料。

2、各处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将各年级组上交的教学教研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归档。

3、在整理、归类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资料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资料管理制度 篇22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 篇23

1.1基本管理制度

1.1.1项目部每周举行周例会一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等全体项目成员参加。每次例会后,应在下周一内将会议纪要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

1.1.2每周未提出项目上周工作执行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情况上报工程技术部经理或总工程师。

1.2.3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经理。

1.1.4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处理的同时,应上报处理技术方案以及费用分析方案给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以便公司正确决策。

1.1.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3日内完成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起因分析、责任人分析、事故处理费用等相关内容并上报公司.

1.2资料管理制度

1.2.1内业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记录资料,是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1.2.2内业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责任到人。

1.2.3资料按照细目分类管理,建立文件清单、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在文件上进行标示。

1.2.4内业资料范围:

①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标等。

②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施工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账等。

③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水保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竣工文件相关资料、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④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档案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成品及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原始检查试验资料、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等。

⑤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

1.2.5内业资料的管理:

①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及时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施工专业分类分阶段收集,资料的整理可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

②对上级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进行查收、使用和保管。

③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核查的技术资料以及上级单位下发的全部核查资料。

④负责管理公司全部施工调查资料以及工程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施工调查资料。

⑤及时将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复)工报告进行编号统计管理以及建设单位批复的变更设计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⑥负责本公司及所辖项目部全部技术交底资料收发管理。

⑦负责保存公司各项目工程全部测量资料。

⑧计量、试验资料暂由本部负责保管。

⑨竣工文件所需有关资料签证、验收资料、施工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分类立卷。

⑩各类技术资料均应按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卷内目录,收发、借阅应履行签字手续;

标准设计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作为参考的旧图应有作废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

1.2.6内业资料管理基本要求

①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应符合编制竣工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格式和装订样式。

②设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建立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等台账本。

③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按单位工程进行存放、装订、摆放按照工作顺序进行,首页摆放记录目录清单。

④施工日志记录要求规范,将现场发生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对严重问题要追踪调查,对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必须是以一个单位工程进行记录、存档,不得用一本施工日志记两个以上单位工程施工情况或混记。

⑤填写内业资料时要求字迹清晰、字面干净整洁、规范,不能随意涂改,用语要严谨,质量结论要有充分的评判依据,并具有追溯性。填写内容不能漏项、不能留有空白,无内容可填的部分打一斜杠。

⑥内业资料的签名人员必须是经办人自己,必须看清姓名,不能潦草,不能使用个性签名,并且必须是在职职工和有签字权的。禁止代替签字或模仿签字。

⑦内业资料所用纸张满足规定要求,字体用宋体四号字,纸张左边距和顶边距应适当留大,以便于装订。图纸也必须满足规定要求,图纸要有标题内容,要有说明、单位、标注、比例、制图、复核等,并绘制图形边框。

⑧工程材料报验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进场检验自检报告等填写的日期、编号、批号、内容、规格、操作人员等内容要前后一致,不能出现时间上、逻辑上矛盾。工程材料报验单、试验报告等必须注明本试验代表的批量、批号、数量、规格、使用的工程部位或地点。钢筋焊接试验报告必须注明焊接工的姓名和岗位证书。

⑨工程报验单、隐蔽工程检查证等报验、签证资料应有的附图、试验资料、过程记录资料、其它附件资料必须附上,对质量结论必须写明判断的依据。

⑩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描述要详细,基本项目、保证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的填写内容,数据要真实、可靠,不得漏项或数据不够。

⑾建立专门的资料分区。规划整洁,面积适当,标识明确。分区内防潮,保持干燥,严禁烟火。

⑿资料架文件盒摆放整齐,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每个文件盒内均建立记录目录清单,反应目录和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等。

⒀对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归档,建立登记总台帐,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

资料管理制度 篇24

工程施工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25

一、文件、信息、资料的登记:

接收上级的来电、文件、传真及各矿上传或报送的资料应立即登记,认真填写《文件信息接收报送登记表》。

二、文件、信息、资料的报送:

1、每天白班收到上级来电、文件、传真等,应立即送局办公室。

2、每天白班收到各矿上传的文件、传真或其它资料,应于当天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3、每天夜班收到上级下发的文件、传真,应立即把相关内容电话通知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及时或于第二天早8:30分之前报送到局办公室。

4、每天夜班收到各矿报送的文件、传真、资料等,应于第二天早8:30分之前报送到局办公室。

三、文件、资料的传达:

1、以传真电文形式下传:电话通知各矿调度员接收传真,记录接收人姓名,填写《转发文件(传真)登记簿》。

2、复印文件(传真)形式下发:电话通知各矿来局调度中心取文件,记录接收通知人姓名,填写《发放文件(传真)登记簿》。要求来取人员签字。

四、文件、资料的`存档:

将存档文件按要求填写文件索引目录,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然后将文件分类保存至档案柜。

五、文件、资料的梳理、存档、报送职责:

1、各类表格、记录的内容由当班相关人员填写。

2、每天接收各矿井(公司)向局上报的资料,由当班相关人员负责梳理、汇总、报送、存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26

镇中心幼儿园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2、负责向员工及时提供各类资料的查询。

3、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管理。

4、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

5、对来文和本园文书资料进行综合分类,以利文件统计、阅办、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时办理,需转送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做到不积压、不误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

7、对转送办的文件要跟踪督促,及时催办,已办的.文件及时回收。

8、做好四个平时,平时分类、平时鉴定、平时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平时拟好的标题分类存放。

9、年终将全部文件清理归档,对跨年未办毕的文件争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归档。

资料管理制度 篇27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二、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独立完成图书分类、编目等工作,逐步实行科文化、制度化管理。

三、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借阅时间,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并积极向读者推荐和宣传好的图书。

四、要有计划组织购进图书,不断扩大图书类别,增加图书藏量,促进图书资料室的建设,更好地为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文化素质提供丰富的资料。

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图书资料要经常整理,保持整齐。

六、要认真钻研义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资料管理制度 篇28

一、各类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工程部内勤保管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资料室要有两套完整的竣工验收后的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其中一套存档作备用,另一套分发给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师作管理之用。

三、档案室的备用图纸,如设备的规范、标准等,如要借用,必须填写资料借用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必须限期归还。

四、工程部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必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如有破损应责成班组重新抄写,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五、工程部班组值班记录,须每月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六、《报修工作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卡,详细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家,各种性能、技术参数、安装位置、调试验收记录,每次维修维护记录,每次设备事故记录等,台帐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八、设备及系统技改图纸、二次装修图纸资料等均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资料管理制度 篇29

1、根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配合,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现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罚责任人200元/次。

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连同资料一起交还项目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00元。

3、由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项目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管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否则,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1000、--3000、元。

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督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须自停工之日始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工程竣工后,自质量监督站初验始20日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一套报公司施技科,由施技科资料核查人与资料员现场核查,不完整的限期完成。资料完整的现场进行签证,签证单一式三份,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各持一份,资料内放置一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资料员罚款50~100元,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不按时对其存档,对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罚款100元。

7、工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如非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不能正常验收的,自实际竣工)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公司施技科资料核查人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现场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交接人双方各持1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2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时存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工程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资料员罚款50元。

9、在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检查得分率须达到92%以上,凡得分率达不到92%的,限期补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0、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指导及收集归档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 篇30

1、以资料利用价值的来确定保存期。

2、存档的资料,如需外借,需办理外借手续。

3、外借的'教学资料,如:参考书、备课用书等,任何人不得剪贴、涂改、损毁。

4、凡需上交存档的教学资料,必须用电子稿或用黑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文清晰,并装订成册。

资料管理制度 篇31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资料管理制度 篇32

正确使用教学辅助资料是保障教师教学的有效手段,为了节约学校开支,保障正常教学,现将我校教师教辅资料报销制度重新规范后通知如下,请各年级组、教研组及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每期统一订购教师教学用书及教学挂图,对语文、英语学科统一购买教学录音磁带。

2.每学期每位教师按30元/(年级·学科)标准报销教辅资料,超出部分由教师支出。

3.教辅资料由各备课组集体购买,原则上不重复购买,由教研组长到总务处校验发票后到图书室登记照册,最后到教导处签字报销。

4.各备课组、教研组必须保证每位任教学科教师都能正常使用教辅资料。

5.对于试卷、题集用于辅助学生练习的资料期末可以不用交回,其余辅助资料用完后统一交回学校图书室留存。

6.教学辅助资料是辅助教师教学之用,对于教师用于休闲娱乐、自身提高等书籍学校都不报销。

7.每期报销时间在开学后两周内,报销时请携带发票和购物小票。

资料管理制度 篇33

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资料管理制度 篇34

施工项目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包括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资料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如下: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工程照片(必要时)

3、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料管理制度 篇35

第一节

第一条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法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凡公司缮印的公文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二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召集部门收集整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三条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本部门档案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员签字认可后会计部才可交予核报差旅费。

第四条各系统部门档案员的职责:

(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

(二)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平时收集归卷,每月的10日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第二节归档范围

第五条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档案、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固定资产清单。

第六条上级机关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第八条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文书。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九条公司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重要工作记录(表单)及工作简报。

第十条来人来访及信访工作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公司重要活动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五条公司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材料。

第三节

第十六条平时归卷各个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由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资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标上条款号。

第十八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本部门档案员归档。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应及时将归档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存放平时保存。文件卷内“对号入座”,并在文件处理登记薄上。

第四节

第二十条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档案员配合,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一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齐全完整。

第二十三条在归档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归档的文件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草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件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关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四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难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卷内文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顺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草稿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资料以其形成规律与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六条永久、长期或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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