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推荐4篇)
时间:2024-09-19 17:39:05
招投标管理制度(精选4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1
1、工程管理部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劳资人员负责劳动纪律的'管理。
3、现场临时设备、材料、半成品的摆放按有关规定布置整齐规范。
4、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现场卫生和设备物品的整理。每天打扫两次。中午收工一次,晚上收工一次。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要规范、整齐、统一。
6、施工用电要统一、规范、安全。
7、坚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实行奖惩制度。
8、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项目,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9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成府发〔〕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项目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2、工程部负责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规范服务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金额在¥2万元-¥5万元之间的物业招标工作,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新建土建项目、新购置设备项目、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装修项目、维保工程(电梯、有线电视、安防系统、车闸、清洁、绿化、消杀等)、工服制作、新增服务项目等。超出权限规定及由管理处自行完成的工作不在本招投标管理办法范围内。
3.职责
部门/岗位地产出资职责物业出资职责
品质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组织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招投标工作
财务管理部
标底的测算、费用审算工作参与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招投标工作
地产工程管理部组织50,0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必要时参与工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申报部门受委托负责10,000-50,000元以内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实施参与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招投标工作;与施工单位拟制施工协议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招标申请部门经理及专业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法务人员、地产相关部门人员(与地产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招标权限界定
4.1.2.1招标预算总额在二万元以下,由提出招标申请的部门负责施工单位选择,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但管理处需进行三家性价比对程序后选择承包商;
4.1.2.2招标预算总额在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由物业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4.1.2.3招标预算总额在五万元以上,由提出施工的管理处为主,品质管理部辅助组织相关资料后,交由地产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4.1.3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4.1.4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5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是按照公司、地产公司、业委会等部门的要求,确定拟招标项目。
4.3地产出资工程招标权限界定
4.3.1由管理处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向地产工程管理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详列原因、工程规模、费用预算等,经地产工程管理部或地产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A.造价在20xx元以下的工程,由地产相关部门确认审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管理处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选择承包商。
B.造价在20xx-50,000元以内的工程,经地产委托认可,相关管理处申请招投标工作,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地产相关部门参与定标,报地产领导审批。
C.造价在50,000元以上的工程,由地产公司组织招投标。物业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招标资料。
4.4招标工作程序
4.4.1招标文件
4.4.1.1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提出招标申请的部门/管理处,提出详细的招标项目、时间计划、技术交底、达到的相关标准、配合等要求,符合招标审算权限的将招标申请和以上资料合并提出审批,超出招标审算权限的由招投标小组协助管理处提请地产工程管理部进行招投标。自审批结束5日内由招投标小组主持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定标底,以及审查修改标书中的经济条款,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进行审批;
4.4.1.2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投标承诺书、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安全防护责任、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相关图纸、拟签标准合同(明确我方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4.4.1.3各类招标文件、记录由品质管理部制定示范文本,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范本。
4.4.2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4.2.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4.2.2实行邀请招标,由招标申请部门、品质管理部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4.2.3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相关部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4.3发标
4.4.3.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品质管理部组织,招标申请部门、财务管理部、法务人员参与。
4.4.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4.3.3招标现场答疑由招标申请部门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4.4开标
4.4.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品质管理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4.4.2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4.4.4.3品质管理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招标申请部门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4.5评标和定标
4.4.5.1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
4.4.5.2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5.3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4.4.5.4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的手段谋取中标。
D.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4.4.5.5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4.5.6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品质管理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4.6签订合同
4.4.6.1由招标申请部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地产成本管理部和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4.4.6.2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应做为合同附件随合同存档,其它投标单位资料品质管理部归档保存
4.4.7招标文件管理
4.4.7.1所有招标文件统一编号,编号形式为"V--&&","V"表示,表示项目简称,表示年号,"&&"表示序号。
例如
城花:V-CH-0501都花:V-DH-0505
新城:V-XC-0508世贸:V-SM-0512
5.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4-Z01-02-F1《开标记录表》
TJzzWY7.4-Z01-02-F2《开标评审表》
TJzzWY7.4-Z01-02-F3《开标成果审批表》
TJzzWY7.4-Z01-02-F4《中标情况通报》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4
一、未经工程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外人进入必须有工程人员陪同)。
二、密切注意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数据变化情况,并作好《配电室值班运行记录》。
三、高压室应定时巡检,雷雨天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四、上班时间禁止饮酒或酒后上班。
五、检修、倒、合闸时应严格填写《配电室工作票》;。
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出现故障情况时,接班人协助交班人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八、在紧急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事后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九、停电作业时,须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十、值班途中不得睡觉,不得无故脱岗,不可连续疲劳代班。
十一、在检修、倒、合闸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同在现场。
十二、每周清洁一次配电室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门窗、设备设施表面用手摸情况下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十三、配电室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电工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