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拓展活动通知(三篇)
时间:2024-02-14 14:34:21
工会拓展活动通知(通用3篇)
工会拓展活动通知 篇1
各分工会:
为加强新进教职工的入会教育,校工会决定于9月15日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拓展培训活动。通过丰富有趣的素质拓展活动,为新进教职工交流沟通、结交新朋友提供平台,同时体验自我挑战的激情,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为将来工作上的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乃至有可能的跨单位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9月15日(下周五)中午12:30
报到地点:
二、活动地点
三、有关要求
1、请分工会主席通知本单位新教职工准时参加拓展培训活动,并填写报名表(要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以便购买保险)(见附件),报名表电子版请发至:,联系电话:。
2、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下周一)。
3、参加拓展活动人员需着棉质圆领衫、运动鞋。
4、因活动需要,报到时需换迷彩装,请各位老师准时到仙林校区厚生楼一楼教师休息室。
工会
20xx年x月x日
工会拓展活动通知 篇2
各机关工会小组:
为丰富机关教职工业余生活,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职,放松心情,挑战自我,增强团队凝聚力,机关分工会决定开展教职工户外拓展活动。
一、时间:20xx年xx月xx日7:40-13:00
二、地点:
三、活动内容:
1、徒步(单程):
2、活动项目:攀岩、镭战、珠行千里
四、报名事宜:
请各工会小组于周四12:00前把本单位愿意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名单报到机关党务工作群(。请落实到具体人数,涉及活动分组、中餐安排等情况,所以周四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联系人: 电话:
工会
20xx..x
工会拓展活动通知 篇3
区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和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X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长绿[]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造绿大行动X年度工作方案》(长造绿[20xx]1号),推动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持续开展,进一步掀起新一轮植树绿化新高潮,建设幸福雨花,打造美丽家园,区绿委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为主题的X年“3.12”义务植树活动:
一、参加对象
1、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
2、雨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
3、雨花区驻区单位、社会团体、家庭的适龄志愿者
二、活动安排
(一)、雨花区环保中路及周边道路义务植树基地植树
时间:X年3月12日8:30—11:30(如有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打造最美雨花”
主办方:区绿委办 区园林局
地点:雨花区环保中路{万家丽路—金海路}(汽车南站806公交车到金海路下即到)
方式:建设林荫大道,打造品质雨花。结合环保中路及周边植树基地情况,按照三年造绿大行动的标准进行绿化提质改造,通过义务植树和苗木养护的方式逐年打造成林荫大道。3月1日起,区绿委办将根据植树基地面积和树木数量等接受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如遇下雨,自备雨具)于3月12日上午8:30以前赶到植树基地现场,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植树。
(二)、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义务植树基地
时间:X年3月10日9:00—11:30(具体时间视天气而定如遇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
主办方: 区两型办 区绿委办 跳马镇政府
地点: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环保大道往东直走至一丁字路口右拐约30米再左拐上洞株路,沿洞株路直行约6公里即到)
方式:保护生态绿心,两型志愿同行。作为两型主题植树基地,雨花区跳马镇将组织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参加植树,并根据植树基地面积、树木和工具数量等,3月1日起接受部分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于3月10日上午8:30以前赶到环保大道与洞株路交界处东北角(交通工具自备,如遇下雨自备雨具),统一带队前往植树基地现场,由各团队领队统一到报名点报到领取工具再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相应区域植树。
(三)社区义务植树
时间:X年3月5日—30日
主题: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家园
主办方:各街道
地点:各社区内
内容:1、结合三年大造绿和市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由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进行爱绿护绿宣传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择空补绿等义务植树活动。社区植树活动将纳入绿色示范社区考核范围。
2、所需树苗由社区自行安排。
(四)X年3.12植树节宣传周活动
宣传点:1、劳动中路东塘友谊商城前坪
2、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
3、各街道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宣传优势,结合橱窗、板报和横幅等社区力量,在植树点发放园林绿化宣传资料、《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长沙市三年造绿大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日期安排:X年3月10日 —18日
宣传主体:区绿委办 区园林局 各街道(镇)
三、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