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书(推荐15篇)
时间:2024-02-06 16:44:46
催告通知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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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通知书 篇1催告通知书 篇2催告通知书 篇3催告通知书 篇4催告通知书 篇5催告通知书 篇6催告通知书 篇7催告通知书 篇8催告通知书 篇9催告通知书 篇10催告通知书 篇11催告通知书 篇12催告通知书 篇13催告通知书 篇14催告通知书 篇15催告通知书 篇1
李:
根据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你已逾期付款多期。限你从即日起15日内付清所欠全部房款,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解除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房屋。
特此催告
:
根据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你已逾期付款多期。限你从即日起15日内付清所欠全部房款,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解除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房屋。
特此催告
河南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扶沟分公司
年8月13日
催告通知书 篇2
江苏果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
我局对你单位下达的涟人社察罚字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仟元,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到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本机关的行政决定。我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催告通知。
履行务的方式: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通知书 篇3
伍建伟:(身份证号:)
冉 :(身份证号:)
简:(身份证号:)
杨 :(身份证号:)
刘:(身份证号:)
我局在x年11月13日向你5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南岸渔政罚[]08010007):没收电捕鱼工具;没收渔获物8.96kg;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其中:伍建伟罚款人民币10500.00元;简罚款人民币10500.00元;冉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刘罚款人民币3000.00元;杨罚款人民币3000.00元)。迄今为止,你5人尚未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催告你5人自收到催告通知书10日内将罚款存入指定银行,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5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陈述和申辩,请你5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农水利局
x年九月十八日
催告通知书 篇4
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本局于x年11月4日和x年3月12日作出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处〔〕22号)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一稽罚〔〕3号)已生效,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应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你公司将尚欠税款652,371.49元、滞纳金304,938.95元、罚款183,767.24元,合计1,141,077.68元(因超期限未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以金三系统计算为准)立即缴纳入库,若你公司仍不履行相应义务,本局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x年6月23日
催告通知书 篇5
果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x县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
我局对你单位下达的涟人社察罚字[]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仟元,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到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本机关的行政决定。我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催告通知。
履行务的方式: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通知书 篇6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本局于x年7月27日和x年9月25日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处〔〕16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一稽罚〔〕16号)现已生效,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应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你公司将应纳税款11,677,320.81元、滞纳金83,812.50元、罚款5,838,660.41元,合计17,599,793.72元立即缴纳入库。若你公司仍不履行相应义务,本局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x年4月27日
催告通知书 篇7
江苏果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炎黄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健
我局对你单位下达的涟人社察罚字[]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仟元,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到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本机关的行政决定。我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催告通知。
履行务的方式: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年六月一日
催告通知书 篇8
被催告人:林,男,x年出生,家住xx市桥x路x号x幢xx室。
本机关于x年5月14日向你送达的《xx县水利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永水罚决字[]2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机关缴纳违法所得和罚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催告你收到本通知书后十日内到本机关主动履行义务: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限期十日内自行清除倾倒在楠溪江右岸黄田街道上岩儿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渣土,恢复原状。
三、处以220xx元罚款。
对上述催告内容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xx县水利局
x年10月26日
催告通知书 篇9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我局( )质监罚字〔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依法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催告通知书 篇10
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本局于20xx年7月27日和20xx年9月25日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处〔〕16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一稽罚〔〕16号现已生效,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应的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你公司将应纳税款11,677,320.81元、滞纳金83,812.50元、罚款5,838,660.41元,合计17,599,793.72元立即缴纳入库。若你公司仍不履行相应务,本局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x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通知书 篇11
伍:,身份证号:
冉:,身份证号:
简:,身份证号:
杨:,身份证号:
刘:,身份证号:
我局在x年11月13日向你5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南岸渔政罚08010007:没收电捕鱼工具;没收渔获物8.96kg;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其中:伍建伟罚款人民币10500.00元;简罚款人民币10500.00元;冉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刘罚款人民币3000.00元;杨罚款人民币3000.00元。迄今为止,你5人尚未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催告你5人自收到催告通知书10日内将罚款存入指定银行,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5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陈述和申辩,请你5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x市x区农水利局
x年九月十八日
催告通知书 篇12
李:
根据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你已逾期付款多期。限你从即日起15日内付清所欠全部房款,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解除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房屋。
特此催告
催告通知书 篇13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本局于x年7月27日和x年9月25日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处〔〕16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一稽罚〔〕16号)现已生效,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应的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你公司将应纳税款11,677,320.81元、滞纳金83,812.50元、罚款5,838,660.41元,合计17,599,793.72元立即缴纳入库。若你公司仍不履行相应务,本局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x年4月27日
催告通知书 篇14
:
你于20xx年5月19日在我公司定购A5栋44号、45号门面,建筑面积21.75平方米,单价16388.00元/平方米,每个门面的房屋总价款356439.00元,两个门面的房屋总价款为712878.00元。你向我公司出具《承诺书》两份,并交纳购房定金共肆万元(40000.00元),并定于20xxx年8月10日前补齐该房首付款及维修基金、契税等各项费用,合计:177162.00元,余款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00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你在《承诺书》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承诺书》约定的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现我公司正式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承诺书》规定的义务,逾期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我公司将有权将A5栋44号、45号门面另行转卖他人。
特此通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十月十九日
催告通知书 篇15
被催告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年龄:
电话:
你单位建设开发的 在建项目,按《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属于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对于你单位 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你单位拒不改正。我局于 年 月 日作出( )气罚〖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武汉市气象局缴纳罚款。我局现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十日内到武汉市气象局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1、缴纳罚款 ;2、加处罚款 。对上述催告内容,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向武汉市 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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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印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