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推荐三篇)
时间:2024-04-22 19:53:54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精选3篇)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1
20xx年12月31日上午8点,在龙城宾馆二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20xx年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测评大会》。会前,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到了参会单位,并作了通知记录。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单位无视会议纪律,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现将违反会议纪律情况通报如下:
迟到的人员有:市卫生局局长黄、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刘、市广电台纪检组长朱、xx镇纪委书记肖、xx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
早退的人员有:xx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东山办事处计生办主任王,昆仑桥办事处主任李、副主任周、民政所所长沈。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经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台、望春门办事处、东山办事处、昆仑桥办事处、棋梓镇、泉塘镇(因泉塘镇通知不及时,学区应参会人员31日上午7:59才接到会议通知导致迟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同业对标”作风建设考核中扣分。同时责令上述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于20xx年1月2日交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整改。
会风问题,关系到作风建设,是干部作风的外在表现,不遵守会议纪律,实际上暴露了干部自由散漫的作风。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端正会风、严肃会纪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坚决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政办发﹝20xx﹞50号),坚持“一把手”抓会风,坚持每个单位抓会风,坚持以严格的纪律抓会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中共xx市纪委 xx市监察局
20xx年12月31日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2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中,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纪律涣散、政令不通的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就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按会议通知要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前请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它会议必须向召集召开会议的有关县领导请假。请假得到批准后,应及时向会议组织单位反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会议的,一律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亲自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乡镇、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人数较多的,由带队领导签到并注明参会人数。
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一律通报批评。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必要时做好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外联系的,必须离开会场)。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打瞌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凡违反会场纪律者,一律通报批评。
四、加大会纪会风督查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会纪会风的督查力度。凡在全县范围内召开的会议,均由县纪委、监察局配合会议组织者督查会纪会风,会前认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签到情况,会后根据需要对各单位人员到会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查处各类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并将督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在全县通报。
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6月7日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3
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切实改进会风,根据《河北省水利厅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冀水〔〕22号)有关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x年厅机关会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没有列入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以省水利厅名义召开;因特殊情况需召开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河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x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