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通用三篇)
时间:2024-02-12 19:35:16
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篇1
[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内容: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此文书。 如复议已经改变先前的行政处罚内容,此文书的落款应该是复议机关的名称] 案号:( ) 交[决或复]执[ ]号 :(当事人)你(单位)因 (案 由) 一案,违反了 (行政处罚理由) 的规定,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做出了 (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的行政处罚决定,{且你单位不服(处罚机关) 年 月 日作出的 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审理完毕。复议决定书(文号)已于年 月日送达。由于(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执行 字第 号复议决定书。(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你单位本应于 年 月 日前自行履行完毕,但你(单位)至今尚未履行。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的规定,决定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1、时间、地点、方法、方式、程序等 2、 (根据不同情况写明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如:你单位对本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复议完毕且已经送达复议决定书的,写明在送达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 职务: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
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篇2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因 (延期原因及理由),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十日(或法定延长期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于 年 月 日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篇3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赔偿决定书
( )工商行赔字〔 〕 号
赔偿申请人:
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职务: ]
赔偿申请人因认为
,于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现已审理终结。
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申请人称:
经审理查明:
本局认为:
如不服本赔偿决定,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