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表彰性决定(通用三篇)
时间:2024-05-01 12:12:05
个人表彰性决定(精选3篇)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x3-x4学年度第二学期的阶段学习过程中,同学们积极进取、刻苦努力,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和显著进步,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学生。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现对九(2)班等56名“学习之星”;八(1)班等62名与上学期期末成绩相比有较大进步的“进步之星”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校的同学要向优秀学生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奋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xx区龙都初级中学
x年五月九日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2
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残联大力支持下,我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工作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促进了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残联党组研究,综合考核评比,决定表彰等6个单位为娄星区目标管理年终考核一、二、三等奖;授予李丽霞、陈俊等4名同志为娄星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残疾人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
附:20xx4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年月日
个人表彰性决定 篇3
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团市委的各项工作,切实着眼于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障儿童”、开展“公益讲座”、“义务心理辅导”等志愿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获得“河南省志愿服务团队之星”、“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受到团省委、省文明委的表彰,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些荣誉的获得是12355全体志愿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经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认真评选,对在中心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决定授予郑江等10人“优秀志愿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在今后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我们12355的志愿者们要以受表彰的志愿者典型为榜样,自觉从我做起,真诚服务、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中去,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不断成长,充分展示我们志愿者奋发向上、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在促进我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共青团平顶山市委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