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及范文(推荐3篇)
时间:2024-10-22 19:20:55
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及范文(精选3篇)
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及范文 篇1
20xx年4月1日下午,CNNIC邀请贸促会仲裁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海淀法院、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商标局的专家领导就开放个人域名方案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的问题是关于开放个人域名注册的现存障碍:
1,个人建网站政策上的障碍,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
2,对注册人身份真实性实施审查的困难;
3,同姓同名之间的冲突难以解决。
第一个问题,专家认为关键是界定"互联网出版"的定义。根据互联网出版的规定,它与个人注册域名应该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而且,目前的规定实际上更多的是对企业等法人机构的约束,而不涉及到自然人。
个人注册域名的大部分情形并不是要涉及互联网出版。即便涉及,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与开放个人域名的注册应该不冲突,也不矛盾。
第二个问题,专家认为:对于个人域名注册的身份确认问题,可以参考目前的域名注册程序,只要提供了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号)即可,事前不必确认其真实性。可以是事后审核,事后审核如果发现有违反域名管理办法的,可以予以删除;或者一旦发生争议,再来确认其身份的真实与否,如果不真实,可以依职权予以删除。
因为实际上在注册协议中就要求注册人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如果不完整、或者域名信息有误,就予以删除。
第三个问题,讨论的结果是:首先应该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机会,例如可以开一个单独的二级域,如(per、me等);也可以是在"百家姓"下注,还可以允许直接在CN下注册。各种选择之间应实行区别对待,收取不同的费用。
然后出现争议以后就以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二部分的问题涉及到避免与减少相关"问题"的措施
1,域名注册是否应该有数量上的限制?
专家认为:关于限不限制注册数量应该考虑跟国际接轨。因为域名的注册是没有国界和限制的,如果我们自己限制太多,那么用户可能都到等别的地方去注册了。这样其实是限制了自身的发展。CN域名已经有了这样的经验。目前,全世界还没有看到别的域名对个人的注册数量有所限制。即使是曾经限制的日本,也已经放开。
其实,既然域名是付费服务,有价格机制起作用,应该相信理性的个人的判断力和尊重选择的权利,不必限制。
2,是否允许域名交易?
专家的意见认为,既然管理办法没有禁止交易,目前实际上域名也可以交易,那就没有必要限制个人域名的交易。
对于域名交易是否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担心,专家认为,这其中没有必然联系。个人域名的买卖并不必然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而且,即便关于个人域名出现争议,从操作性的角度讲,需要诉诸诉讼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不用限制。
3,建立完善的依"职权"屏蔽及注销域名的机制。
如果发现个人利用个人域名传播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应当建立完善的屏蔽及注销域名的机制。专家认为,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保留这个权利,但关键是看程序条件,即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并给予其申诉的权利。还有就是时间的规定。
专家建议:如果注册商与用户间在注册时有约定,则依约定;没有预定或约定不明的,则设立一个时间上下限。同时,还可以考虑通过公告机制和暂停解析机制使所有人知道其域名的情况。
第三部分的问题是关于注册机制设计方面的问题。
1,设立单独的个人域,是否实行区别的价格?如果实行区别的价格,是否应限制企业到个人域下注册?
专家认为:企业到个人域下注册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它其实对企业的声誉、形象都没有什么帮助,企业用户应该不会为了较小的注册费用的差距就大量到个人域下注册。如果企业自己选择到个人域下注,不必对它有什么限制;
专家同时认为,设置个人域是可行的,但是个人域具体叫什么,如何满足用户的需求,适合大众的愿望,应该作深入调查。对CN下直接注册和单独的个人域应该实行区别对待。 2,个人是否允许、及下注册,还是比较严格地限定在单独的个人域和"百家姓"下注?
专家认为,事实上不管是国际惯例还是国内的实践,所谓的二级域的类别属性仅仅是一个描述性的建议,并不是在操作中严格限制除规定外的其他主体注册。因此,"、及下可以向个人开放。
3,关于注册人信息的查询。
关于whois查询的问题,专家认为确实应该慎重对待,深入研究。在目前法制不健全、诚信度不高和社会环境还需改善的背景下,公开个人信息可能会带来较大的麻烦,也极易引起争议。因此,建议还是采取从紧的方案。因为个人域名与企业域名最大的差别是企业是非常希望公开自己的信息的,有披露信息的内在积极性。但是个人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信息保密的问题,可能并不愿意披露。
专家最后较一致的结论是,在公共查询中,应该选择"缺省公开",如果用户选择不公开,就不公开。那么在出现争议等需要知晓域名注册人的信息情形下,应该通过救济手段获得查询信息。也就是在域名持有人和公众之间有一个缓冲的机制。刘志江提出,是否可以在域名信息里显示注册商的联系方式,如果有争议的话,可以先找到注册商,再从注册商找到注册人。
最后是讨论的总结:
1)个人是否只能用"姓名"注册域名?否
2)个人是否只能用自己的姓名注册域名?否
3)一人能注册多少个域名?不限
4)未成年人能否注册自己的域名?不限,提供号码即可。
5)是否为公众人物做预留,或者给予一个合理的优先注册期?如果是,如何确定需要特别保护的公众人物?要对公众人物作一个界定。目前的预留主要是国家领导人,不存在优先注册的问题。
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及范文 篇2
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办公厅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7月25日,办公厅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支部书记吴远彬同志带领大家交流研讨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办公厅全体党员干部及借用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8位同志结合学习作了主题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是指引中国共产党更好担负历史使命的行动指南,大家尤其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及内涵感触颇深。秘书处刘晓晨同志谈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时自信的语气正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外化。综合处吴程同志与大家分享了“不忘初心”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优良传统与作风、在平凡岗位与关键时刻要勇于担当等方面的认识和体会。督查处洪峡同志认为在践行“两学一做”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公与私、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宣传处郝蓉同志认为“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年轻党员要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接力棒。刚毕业入职参加工作的彭学峰同志也提出要按照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做的要求,在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奉献中绽放青春。调研二处李建华同志、文档处胡建英同志、李静同志也结合学习体会进行了发言。大家也结合践行“两学一做”,落实办公厅本职工作作了思想交流。通过发言交流,全厅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理解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最后,吴远彬书记对学习交流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回顾历史、面向未来,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三个历史时期的奋斗历程、历史贡献与历史飞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意识。不忘初心,既要不忘建党之初的根本宗旨、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更要结合时代特点、发展阶段和实践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经受住党在长期执政中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吴远彬书记要求办公厅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发扬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攻坚克难,为祖国科技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及范文 篇3
为全面总结x年阳光工程培训经验,明确x年培训计划、目标、任务,12月23日下午在省委一楼会议室,xx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与安财大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共同召开“新型阳光工程”培训研讨会。会议由中心颜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研究院院长欧阳仁根、副院长张亿钧,研究院棉花工程研究所所长刘从九、高级实验师徐守东及中心相关工作人员,xx省农经总站副站长吴劲梅受邀出席并指导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首先全面对x年的培训工作进行了回顾,会议一致认为x年中心与研究院合作培训计11个班,共1133人次,在省农经站吴站长的关心指导下,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教学任务圆满完成,上级单位验收合格,体现了阳光工程惠农、支农、助农的民生理念,获得了受训农民的一致认可,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今年的培训是两家单位合作后的首次联合培训,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既是对双方合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在广度和深度上延伸了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和潜力。
二、会议提出了关于培训的三个论题、九点意见、九点思考。会议认为通过对x年的培训工作的全面总结,可以提出三个培训论题:第一,如何构建政府统筹、院校和社会组织搭建平台、村委会组织的培训架构;第二,如何充分挖掘合作模式,打造专业培训队伍;第三,如何发挥院校和社会组织合作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作用。
中心颜主任对培训工作提出九点意见:第一,加强领导,构建适应农民情况的培训架构;第二,更全面、更专业地建设培训师资队伍;第三,培训形式上多样化;第四,培训内容上,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第五,培训时间上,xx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在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农时农事安排培训内容;第六,培训对象上延伸到对农资销售人员的'培训;第七,培训意义上不断加深;第八,信息传播多元一体化;第九,通过培训,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欧阳院长在此基础上提出九个方面的思考,一是培训思想的指导性;二是培训目的的发展性;三是培训组织的领导性;四是培训师资的专业性;五是培训对象的有效性;六是培训技术的实用性;七是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八是培训时间的灵活性;九是培训信息的传播性。他建议在这九个方面的基础上将培训的思路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三、会议研究确定并签订了x年培训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就双方x年计划申报培训名额、比例分成和分工问题做了明确的分工,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建立特有的合作培训机制。
四、会议总结了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措施。针对培训学员以女性学员为主,且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接受能力较弱的问题,迫切需要培训单位改变和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会议提出五条整改措施。
⑴可通过对地方基层政权和龙头企业进行培训,通过他们对农户的组织和动员能力提升教学质量。
⑵进一步加强对农民法律保障知识的培训,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
⑶培训机构、教师队伍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严格依照农时农事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⑷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通过合作培训模式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吸收一批“小能人”、“田博士”、“土专家”,着力打造一批“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专业教师队伍。
⑸针对目前培训市场出现的机构繁多、目标不明等问题着力进行市场整合,通过不间断的跟踪服务和培训,将地方党委政权与培训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经过讨论,会议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
一、将阳光工程培训与三资管理培训任务相结合进行申报。一方面由农经总站申报三资管理培训指标,由中心和研究院合作完成;另一方面,以研究院名义申报培训指标,双方合作完成。
二、阳光工程培训是一项民生工程,培训工作既要注重质也要注重量,经双方协商,x年的培训指标能够扩大到三千至五千名额,培训范围着重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三、双方决定建立定期工作机制,并将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密切同农业部干部管理学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在阳光工程培训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信息化培训和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等新培训形式,力争在省内形成示范作用。
四、经双方研究,决定共同研究课题《农民培训的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试点村的培训成果量化》,在培训工作中总结经验,进行理论创新。
会议由吴站长做总结发言,她表示省农经站作为督办单位,这一年来中心和研究院两家单位合作效果较好,验收反映良好,成果显著,明年的省农经站将着力打造“三资管理”作为培训重点,希望双方合作共同研究出可以用于实际操作的经验和课题,同十二五规划以及国家政策要求相一致,在今年已有培训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砺,认真总结经验,力争在x年培训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将阳光工程培训真正办成一个“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惠民工程。
财经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xx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x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