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各项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时间:2024-03-18 15:58:29
妇产科各项规章制度(精选3篇)
妇产科各项规章制度 篇1
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内容:
政治思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及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三级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
对全体员工的经常性教育。
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对换岗、调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总交易时间不得少于个小时。
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用安全技术,有关安全技术,有关事故案例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经理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本厂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和正确使用方法。 ,
妇产科各项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科室管理、单位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第二条本规定对象为本院在职、在岗49岁以下男女职工,包括在编、集体、招聘、季节工及内退人员。
第三条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我院计生办分类建立计划生育男、女档案,开展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按计划生育管理要求,院计生办对各科室育龄妇女安排每季度月末到计划生育指导站孕(环)检一次,不得有漏检,代检现象,妇检率要求为百分之百。
第五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节育、新生儿死亡等计划生育信息,每月月底报院计生办,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六条各科室要全力配合院计生办对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大月份怀孕,小孩出生死亡者,科室要跟踪调查,查明死亡原因,出具死亡证明并写出书面说明,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报院计生办备案。
第七条各科室要负责在规定时间(顺产三个月、剖妇产六个月)内的育龄女职工采取节育措施。
第八条各科室对本科育龄女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要由护士长及计生专干对请假者妇检,妇检无孕情方可准假。
第九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女职工基本情况,事实婚姻形成后,立即办理妇检证参加院内妇检,不能因任何借口而不参加院内妇检。
第十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男职工及家属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每半年向院计生办反馈一次。
第十一条本院育龄男、女职工申请生育二胎,必须遵照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签署意见后方可申请。
第十二条严禁本院医务人员为申请生育二胎者开具虚假病历或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第十三条院部负责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惩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男、女职工进行严厉查处。按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第十四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妇产科各项规章制度 篇3
学校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食堂卫生要做到"五落实"、"十个有"、"五个四"、"十不"、"九做到"。
“五落实”:
即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十个有”:
即有计划、有制度、有责任书、有检查、有措施、有预案、有记载、有工作台帐、有情况报告、有总结。
“五个四”:
即餐饮从业人员四过关:一审查、二体检、三办证、四上岗;餐饮具消毒四步骤: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熟食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药物隔离、食物区与生活区隔离;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餐饮人员个人卫生实行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十个不”:
即安全思想不麻痹、卫生工作不推诿、工作精神不松懈、行动麻利不拖拉、把握分寸不偏差、上下信息不闭塞、宣传教育不滞后、个人情绪不厌倦、防范措施不马虎、学校稳定不疏忽。
“九做到”:
即一要做到,加工、贮存食物生熟分开;二要做到,冰箱等冷藏设备定期清洁,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三要做到,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消毒剂、灭鼠药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防止误食、误用;四要做到,正确烹调加工食品,隔夜食品和豆类食品必须加热煮熟方可食用;五要做到,不要采集、采购和加工出售不认识的蘑菇、野菜和野果;六要做到,来历不明的物品不要食用;七要做到,严格执行食品入库、出库和经常性查验制度,不采购、使用、食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八要做到,尽量不举办大型聚餐活动;九要做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积极组织救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