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秘 > 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 印章管理制度(最新15篇)正文

印章管理制度(最新15篇)

时间:2024-08-10 08:39:18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页是细心的小编给家人们找到的15篇印章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印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综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上报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申请表》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申请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文件,均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2

1.0目的

深入贯彻执行总公司颁发的《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明确公司人员各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物业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管理处。

3.0印章的类别、使用范围及审批权限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各项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公文、对外经营活动及联络的各类文件及资料等。公司常规性公文,对内业务文件、格式文件、表格类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把关,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的一切经济合同、文件、承诺等由办理部门经手人、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3.2公司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和票据,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3公司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向付款人出具发票时使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4各项目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类专项业务,根据公司实际设置,所有对外使用内容须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项目收费员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使用、登记和保存。项目用章主要是为了方便日常管理处业务的办理,严禁使用管理处章用于承诺、发送公函或签订业务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其他情况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经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经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

4.0印章的刻制

4.1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符合公司机构设置、名称变更及工作职能变化等需求;

4.2部门专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长审批。

4.3刻制印章申请经批准后,由综合部根据《印章刻制申请表》的具体要求统一刻制,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一理发现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的情况,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造成重大后果的,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4印章如遇丢失、损毁或被盗时,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提交情况报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办理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填宝玉《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补刻。

5.0印章的发放和领用

5.1印章申请部门领用印章时,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保管领用登记表》,由综合部对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签字盖手印,并由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在该登记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签字证明,做好备案登记。

5.2凡申领新印章的部门必须同时上交旧印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6.0印章的保管

6.1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现金出纳保管,法人私章由物业会计保管,各项目用章由各项目收费员保管(最终以授权委托人的证明为准)。

6.2印章必须由各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审批权必须分离,严禁保管权和审批权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用章管理制度,否则按渎职行为处理。

6.5印章管理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0印章的收回、封存、废止及遗失处理

7.1公司名称改变、印章图样改变、印章损毁、遗失或被盗已声明作废等情况,原印章废止。

7.2需要废止的公司印章,除遗失和被盗情况外,应及时缴回综合部。

7.3旧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废止。综合部对废止印章做好登记,注明废止印章名称、使用部门、领用日期、废止原因、废止日期等具体内容,办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废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终销毁或上缴公司综合部。

7.4如发现公章、空白纸盖章证明被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情况,及时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类印章停用封存,经办人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由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由综合部负责监督监封人签字或加盖监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启用,需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经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拆启。使用完毕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0责任

8.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告,按照公司规定程序。

8.2必须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公章的管理与使用,既方便群众办事,顺利开展工作,又体现镇政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印章正常使用与安全保管,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府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政府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情况反映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5、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印章管理

1、实行登记制度。除常规报表外,按时间、用印部门、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登记后方可用印。

2、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3、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线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

4、严禁开具空白信件。

5、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6、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党政班子成员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居民管理活动,提高居民素养,规范居民行为,建设文明、平安、和谐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社区是单位型社区,是依法设立的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是准社团法人。

第三条、社区设居民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下设离退职工办公室、民政民调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劳动保障工作站、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站与居民小组等部门,对所辖居民、相关事务进行具体管理、服务活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接受地方政府与公司的管理、指导;社区法律顾问负责社区法制宣传、法制管理与监督以及居民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凡居住在xx社区的常住、流动人员,均接受xx居委会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xx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常住、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与登记、备案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机动、物业、公安、信访协助社区委对居民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社区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社区民调室接受公司民调委管理与指导,专事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第二章居民权利、义务

第七条、社区居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有权参与社会、社区的政治活动。

第八条、社区居民享有私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侵犯其财产权。

第九条、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有权自发组织民间组织并开展活动,但必须合于法律与地方政府、社区管理规定,接受国家、地方、社区管理。

第十条、社区居民有权参与社区民主管理活动以及社区、民间组织组织的各项合法有益活动。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有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评选、评比并接受奖励的权利。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有权对社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批评、举报、控告、建议。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必须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模范遵守居民公约与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社区发展规划、建设等决议决定、实施方案,作为社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必须遵守。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确保和谐相处,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有害社会公德与社会风化、有害社区管理与建设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反动xx组织。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不得在社区内从事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将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不得侮辱、谩骂、殴打社区工作人员,不得借酒滋事,干扰、破坏社区和公司各项管理活动,不得哄闹、冲击、破坏办公场所与设施,不得影响、破坏公司一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合法经营业活动。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不得拉帮结伙、聚众或煽动闹事、非法聚会、越级上访、破坏社区环境与建设,不得破坏社区管理工作秩序与社区公共设施,不得阻挠、妨害社区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有维护社区设施完好确保一切社区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社区环境、保障各项制度贯彻实施的义务。

第二十条、社区居民有义务实施计划生育,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在行使各种权利时不得构成对他人的妨害,对民、商事等争议接受调委会调解并自愿达成协议的必须自觉履行。

第三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凡违法、犯罪被治安处罚、刑事处分的,一律不得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评选、评比活动,并由社区核查批准,报公司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待遇。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三条、凡严重违反社区管理制度,借酒滋事,辱骂并殴打各级管理人员,阻碍和影响社区建设活动与正常管理工作秩序与公司有关经营秩序、社区工作秩序以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由社区核查批准,报公司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待遇,并取消各种评选、评比资格,构成治安、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社区管理制度,情节轻微但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一定后果,由社区核查批准,报公司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待遇,并取消各种评选、评比资格。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五条、多次违反社区管理制度,虽未造成一定影响、后果,经批评教育或屡教不改的,由社区核查批准,报公司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待遇,并取消各种评选、评比资格。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六条、违反社区管理制度、不正确履行上述权利与义务,未造成一定影响、后果的,由社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各种评选、评比资格;因不履行上述权利、义务造成一定影响与后果按严重违反社区管理制度论处。,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接受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既不诉讼也不自觉履行的依违反社区管理制度论处,社区积极支持受害方的诉讼。

第二十八条、对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的居民的处罚,由社区提出处理意见,机动、物业、公安协助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如停水、停电等,在取消各种评选、评比资格以及其他制裁措施的同时,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是公司员工的,由社区提出意见,报公司决定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福利待遇,并取消各种评选、评比资格,视情节确定转岗培训、解除劳动合同。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困难补助、慰问等,并不出具任何对其有利的有关证明手续。

第三十条、上列各种制裁措施,视违反者悔改情况,由社区确定取消制裁期日。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xx社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制度为法律顾问黄永翔首创不得翻录、引用。

印章管理制度 篇5

一、印章的制发:

1、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

(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

(三)一般性文字材料,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

(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一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五、应注意的事项:

(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凡因机构撤销、变更名称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须将旧印章交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印章管理制度 篇6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法人章刻有公司执行董事或股东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2.3财务专用章刻有公司专用的公司用章2.4合同专用章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3散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理确认。办公室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3.4废止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办公室处理。除特别需要,由办公室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办公室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2公司有关职能单位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的用印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印时经总经理批准后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财务专用章(含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由财务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5.3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范围(参见附件一)执行并负直接责任。

5.4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用印审批单(附件四)”。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公司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审批,凡部门级领导签字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授权书,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大批量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公司公章

用印登记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办公室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附表四)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8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办公室进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

,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办公室主任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如特殊业务需在外使用印章,需经总经理批准,详细登记后由印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用印后及时返还归档。

5.12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办公室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范围

办公室在印章发放时,应书面确认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建立公司分类印章使用范围表(格式附后,见附件六)。

7.罚则

7.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7.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附件

9.1《其它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表》

9.2《刻制印章申请表》

9.3《印章登记卡》

9.4《用印审批单》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

9.6《印章使用范围表》

印章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 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由局办公室分管政务的副主任管理,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审批及制作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用于介绍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同志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外单位参加会议、汇报联系和商洽工作。

第三条 使用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须经分管副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

第四条 开具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信必须逐项填写被介绍人姓名、职务、去向、目的、介绍信有效期限等。介绍信存根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局机关所有印章(含党组和行政印章,行政审批事项专用印章)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不得替代使用。特殊情况的代管,需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六条 “xx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的使用范围:限于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的文件、表册、信函等,重大事项需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第七条 “xx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印章使用范围:用于局机关对内对外行文传达或联系有关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经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的文件、信函等。

第八条 局党组印章,由局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以局党组发文,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发出文件。

第九条 凡需加盖以上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册,必须由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承办,不得承接外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用印事宜(相关单位联合发文除外)。

第十条 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资料,都必须按规定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用印盖章生效日期为领导签发日期。几个领导签发的文件生效日期,以职级最高的`领导签字日期为准;几个同职级领导签发的文件,以最后签字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例行事务的处理也可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用印。

印章管理制度 篇8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印章管理制度 篇9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印章管理制度 篇10

省人民医院印章管理试行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省医学科学院zz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章及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和病区(以下简称各部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医院公章、医疗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个人名章。

第四条 医院法人授权医院行政公章、法人名章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医疗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及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权属个人。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五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七条 医(药)师个人签名章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

第八条 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第九条 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医院公章及各部门印章须在院长办公室建立的“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部门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用于印章管理人更换时的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院长办公室应建立“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使用医院公章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网站下载),然后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上填写用章记录。

第十二条 各类专用章应依审批权限分别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并在“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填注保管人姓名,如病情证明专用章、体检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医务部、健康管理中心、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时,必须在院长办公室的印章交接登记簿上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三条 各部门章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个人保管。

第十五条 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使用公章要在规定的办公室内进行,不得随意将公章带出。公章应放在专用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严防丢失或被盗用。第十六条 当印章保管人人事变动或经院领导

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员如出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将印章移交指定人员,并办理相关印章交接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医院公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对于医院各级领导已在有关合同或文件中签字认可的,可不必再填写“用印申请单”,但需要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薄”的备注栏中注明。第十八条 加盖“zz省医学科学院”、“四

川省人民医院”、“zz省医学科学院(zz省人民医院)”、“zz省人民医院合同专用章”等医院印章原则上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加盖院长签字章需经院长同意;加盖“zz省医学科学院zz省人民医院证明专用章” 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也可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zz省人民医院”钢印主要用于职工工作证、退休证、进修实习生结业证等需要粘贴职工(进修实习生)照片的证件,需经人力资源部或医务处、教育培训处、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九条 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可能涉及法律的事务,需先经医院法律顾问审定后,由院长签字或院长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一事一授权)签字后,方可使用医院公章;院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不得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也不能使用医院公章;院内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根据章程规定,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医院不能为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条 职工如需要医院出具出差介绍信、收入证明等,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二十一条 使用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二十三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第二十四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及其他需用医院各类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医院公章、部门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确切了解用印内容,防止只看签字,不看用印内容就盲目盖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五章 印章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印章保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

第二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确保一切用印都要履行批准手续,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院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医院公章、医疗业务章、各部门印章和个人名章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六章 印章的启用与废止

第二十九条 医院公章和专用章的启用和废止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启用或废止通知。印章启用前、废止后统一由院长办公室封存管理。

第三十条 公章及专用章废止后,如公安机关规定应交回的,要交回公安机关,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已交回公安机关;其他印章应交回原领用处,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退回,作废停止使用。废止印章应保留3―6月。

第三十一条 印章销毁应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销毁时必须坚持多人监销,并将销毁的印章在“医院作废印章销毁登记簿”上登记造册,销毁印章时监销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名证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补充,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条 附则 篇11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制度 篇12

一、县政府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发文和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印章,必须经县长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县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证件、报表、证明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机要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机要科长责任。

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和两办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机关和县领导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报表、证明需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财政及其它单位出具的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负责保管和管理。文书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文书科长责任。

三、印章保管

(一)县政府印章由机要科长负责保管,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长负责保管;

(二)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可靠的专柜内,妥善保管;

(三)凡印章出现遗失或不当存放情况,将依法依纪追究机要科长、文书科长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

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14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农垦大学党办、校办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党(校)办主任、申请事项分管校领导。

二、审核权力行使依据

《农垦大学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能范围(试行)》(农垦校党发〔2010〕16号)第一条第四款“(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党政印章、介绍信及重要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审核校内各单位印章的刻制或废止。”

三、审核条件和标准

(一)审核条件

申请使用学校党委、行政公章,使用单位必须提交用印审批单或用证照复印件审批单;申请刻制印章的,必须提交刻章申请,说明事由,经相关校领导签字同意。

(二)审核标准

1.确需使用。

2.审批单各要素填写齐全,经申请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刻制印章申请中机构名称规范,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

3.刻制印章规格。“中国共产党农垦大学委员会”、“农垦大学”印章外直径为4.2厘米、内直径为4.0厘米。学校机关各部、处、学院及同级直属单位的印章外直径为4.0厘米、内直径3.8厘米。学院、机关科级机构及学院所属系、实验室印章直径为3.8厘米、内直径为3.6厘米。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使用学校印章,必须按要求填写《农垦大学用印审批单》。

2.申请使用证照复印件,必须按要求填写《农垦大学用证(照)审批单》。

3.申请使用学校介绍信,必须按要求提交本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

4.刻制印章,必须按要求提交刻制印章申请书。

五、受理

承办人(A、B角)对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承办人应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所需补充、调整内容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核程序

初审通过后,承办人(A、B角)按科室内部分工,对申请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对有疑义的,由承办人与相关单位沟通、核实;经沟通仍难以确定事项,由承办人请示签批校领导。

七、审核时限

一般事项,即审即办,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存在特殊情况的,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在农垦大学校园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执行《农垦大学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农垦大学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1.印章使用工作流程图

2.证(照)复印件使用工作流程图

3.印章刻制及启用工作流程图

附件1:印章使用工作流程图

注:文件用印按照《农垦大学党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证(照)复印件使用工作流程图

注:确需使用证照原件的,依照上图办理,使用后立即送返文书室。

附件3:印章刻制及启用工作流程图

印章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确地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得违反本制度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内签发的文件。

2、公司对外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出资证明。

6、员工岗位变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7、员工的劳动合同、任免聘用。

8、对外经济合同、合作协议、承诺书、担保函等。

(二)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资料、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发票、收据等票据业务。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名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按照印章使用规则,监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无误,应当专项上锁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应及时向总经理上交印章,或者按总经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印章完好,盖出印记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遗失、盗用、偷换的,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和总经理报告,并登记备案配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六、印章违规使用的处理办法

1、公司员工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 热范文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