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转发领导的批示通知
时间:2019-11-19 17:14:44
20xx年关于转发领导的批示通知一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省市区领导关于枣庄滕州市“11.10”建筑坍塌事故情况汇报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即日起立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粮食、食品加工、旅游、气象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重点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及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演练情况,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要针对近期事故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吸收专家参与,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个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原则,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基础较差、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检查中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汇总后报区政府。
20xx年12月3日
20xx年关于转发领导的批示通知二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xx〕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从严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高度关注台风动态,加强值班值守,立足于台风正面影响我市的最不利因素,用最大的努力作最充分的准备,提前、扎实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落实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各项防御措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御。台风影响期间临近国庆假期,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把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做好海岛、滨海、山地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大对本单位海滨休闲游乐场所、涉水游乐项目以及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易发部位的自查力度,把隐患当作事故,抓紧落实整改;二是各旅行社适时调整旅游线路,台风影响期间勿带团队到海岛、滨海、山地旅游景区(点)旅游;三是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防风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按要求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点),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警示提示,提醒游客和旅游企业做好安全防御。
三、加强落实信息报送。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防信息报送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9月25日开始至台风影响结束,各区县旅游局于每天15时前,将防台风“鲇鱼”工作情况及有关灾情,以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至市旅游局(联系人:张德胜,联系电话:,传真:88286555,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xx〕128号)
汕头市旅游局
20xx年9月24日
20xx年关于转发领导的批示通知三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 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工作总结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区老科协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