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精选3篇)
时间:2023-04-09 12:01:29
社会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精选3篇)
社会企业环保守法证明 篇1
兹证明X有限公司,位于,占地约X平方米,主要生产和销售产品。该公司从X年至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可以申请ISO14001:20__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特此证明!
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会企业环保守法证明 篇2
经审查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近____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工业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规定要求,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没有违法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特此证明。
____市环境保护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范围:
本程序所称环保情况证明是指本区范围内企业(含新、扩、改和迁建企业),在接受考核、考评,申请认证,申报名牌产品,申请上市融资、贷款等工作过程中申请我局出具的守法证明、上市公司环保初步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环保证明。
二、办理条件:
办理环保情况证明的企业须递交以下基本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与“三同时”验收批复复印件(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要求提供完整的环评报告文件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近期(六个月)的环境监测报告;
为上级环保部门出具初步核查意见的,要按照其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一般程序:
环保情况证明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局办公室接到企业上报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于申报资料完整的企业,接受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企业,不接受申请。
2、对于已接受申请的企业,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和部门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核查工作。
3、核查结束后,局办公室根据相关科室和部门核查意见,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具环保证明;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指出原因,企业整改完成后,可重新按本程序申请。
(二)简化程序:
对情况清楚、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登记表的企业,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即时出具环保情况证明。
有关部门在开展对企业评选、评优过程需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情况证明的,参照该办理程序执行。
社会企业环保守法证明 篇3
环保守法证明申请表
申请“环保守法证明”的办理程序
为便于企业开展iso14000认证等相关工作,切实促进企业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结合我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企业申请“环保守法证明”办理程序作如下安排:
1.企业填报备查资料(见附件一)
2.报区环保局计划生态科
3.现场检查和审核环保守法情况资料,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守法证明(对未符合守法要求或资料不齐的,环保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指引图:
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