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用3篇)
时间:2022-11-14 16:38:50
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市、区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JGJ59-99检验标准》和市、区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公司同各分公司、各项目部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目标:
一、 考核指标:
1. 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2. 重伤和死亡事故起数:0起;
3. 火灾事故起数:0起;
4. 爆炸事故起数:0起;
(其中包括:锅炉、压力宣传品、气瓶)
5. 文明施工保合格,争创市、区级文明工地。
二、 安全措施:
1. 力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千方百计保证安全”的新局面。
2.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各负责人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有针对性、有记录。
3. 认真落实各级负责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工种培训工作。加强下属施工队伍的进场教育和班前教育。
4.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在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统一部署的检查任务的同时,要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自身的安全生产动态检查与整改。
5.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 逐步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规范配电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以及新老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
7. 依据市政府、市建委文明施工的达标要求,切实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具体工作,真正达到蓝天工程文明施工工地。
8. 各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天津市塘沽渤海建工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与 项目部签订 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责任:
1、重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全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合格率100%。
3、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正上岗,持正上岗率100%
4、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各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职责明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票否决权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一标、五规范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所有施工现场均要达到建设部JGJ59-99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用及设施用品的率先及时投入。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必须持证上岗。
4、安全员每天必须随时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5、对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并采取有效方案和措施进行整改。
6、重大施工方案措施,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执行审批制度。
三、奖罚;
1、实现目标责任,获得省、市安全文明优良(示范)工地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奖励(省级10000,市级示范5000元,市级优良20xx元)。
2、未完成管理目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在省级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公司同时扣除给予所有奖励,并给予5000~20xx0元处罚。
四、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自X年 1月10 日至工程竣工之日内有效,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方双方各持一份。
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3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 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X08月12日至项目正式移交生产之日。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八)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合格完成率达100%。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三、双方的权力与职责
(一)项目部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责任人(土建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四、考核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公司安全部:
年 月 日 v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