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意向书(4篇)
时间:2024-09-14 11:13:29
商场租赁意向书(通用4篇)
商场租赁意向书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条款(一)所指定的物业单位(以下简称“租赁单元”)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同意将租赁单元按以下条款出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租赁单元,该等租赁之主要条件如下:
(一)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参见附件一平面图标明的部分(仅作识别租赁单元坐落使用)。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述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起租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联营(保底扣点形式)
租金:自本租期的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向甲方交纳下个月的租金。
联营:根据双方关于合作方式采取保底租金与营业额(税前)提点两者取高的原则,约定租赁单元自本租期的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税前营业额_____%(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采取先交租后经营原则,即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缴纳下个月的租金,营业额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最终根据约定两者取其高的原则进行差价的多还少补。
(四)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五)公用事业费
乙方用电、用水、电信、空调,将另行向乙方开列帐单,且不包含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中。
(六)租赁单元用途
租赁单元仅限乙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____________的商号名称经营____________品牌做___________之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品牌、用途,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七)装修期
在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且乙方足额支付了保证金及预付费用之前提下,租赁单元将暂定于_____年 月日交付给乙方(即“交付日”)。乙方享有自交付日起为期 个月的装修,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包括交纳应付之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八)免租期
在乙方遵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_____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免租期的具体使用时间规定如下: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免租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包括交纳应付之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如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租赁不满租赁期或违反本意向书或租赁合同的条款及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免租期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九)保证金及预付费用
9.1乙方应当于签署本意向书之同时向甲方交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及3个月物业管理费总和的保证金(“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已
经交纳的定金自动转为一部分保证金,乙方还应交纳剩余部分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的余额将无息返还。
9.2 在乙方违反本意向书或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抵扣乙方由于该等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
(十)租赁单元的交付
10.1交付标准
租赁单元交付标准以双方租赁合同附件约定为准。
10.2交付日
交付日暂定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租赁场地,如有调整则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暂定交付日七日前作出该通知。
10.3交付延期或不能的处理
若甲方在交付日或之前不能交付租赁单元,甲方应在交付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则可被往后顺延不超过六十天。若在顺延期限过后甲方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予乙方,则乙方有权在之后三十天的期间(即交付日之后六十一天至九十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继续再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即交付日后一百二十天止),如甲方在此最后的顺延期内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则本意向书当作由双方协议终止。本意向书按本条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行本意向书所付之定金;若双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按本条终止时,则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及预付款,除此以外双方不需对另一方作出任何赔偿。
(十一)签署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应于本意向书生效日起___日内(含签字日)根据本意向书的主要和实质性条款签署完整版本的中文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由甲方提供)及甲乙双方同意之修改及补充条款。若双方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与本意向书有不同约定的,应以中文版租赁合同为准。
(十二)律师费及税费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各自产生的律师费和国家规定的税费。
(十三)违约
本意向书系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租赁单元之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没收定金,并向第三方出租租赁单元,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四)本意向书生效
仅当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日或之前将其签署的本意向书的原件交还给甲方且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乙方于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之后___日内向甲方交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定金后,本意向书方生效并对甲方和乙方有约束力。
(十六)适用法律
本意向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之解释。任何因本意向书而产生,或者有关本意向书之争议应当向租赁单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条款与条件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向各方之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且该等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也同样地遵守保密义务的除外)披露。如果任一方违反该项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意向书。
其他租赁条款和条件按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执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授权代表签署: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署: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商场租赁意向书 篇2
商 铺 租 赁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开发建设山亭商贸城项目,愿意将开发建设的商铺对外出租,乙方有意向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X项目的商铺。 上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意向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商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互相遵守:
一、承租地址、位置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位于内 区(号) 号铺位。
二、承租面积、价格
该铺位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管部门实际测绘为准),经营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
三、承租期限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租赁期限待商铺建成使用后,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四、免租期
乙方在签署正式合同以后可以享受 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意向金
为保证诚信,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意向金以后,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约定的商铺租赁给第三人。但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5日内与
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逾期超过10日,甲方对乙方所定商铺按放弃处理,届时有权将铺位另行处置并不予退还意向金。 如因甲方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甲方将无息全额返还意向金。
六、通知
甲方将按照本意向书尾部载明的乙方通信方式,通知乙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以及与预定租赁商铺有关的其他事宜,乙方应保证该通信联络方式持续有效。甲方通过EMS或其他合法快递方式向乙方寄送通知或有关文件的,在邮件交付邮寄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给乙方。乙方如变更联络方式,需在变更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意向书的终止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正式合同无法签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息全额返还乙方意向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意向书产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起诉的方式解决,并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特别约定
本意向书内容仅为预定铺位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TEL: TEL: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日期: 日期:
商场租赁意向书 篇3
商场美食广场租赁意向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条款(一)所指定的物业单位(以下简称“租赁单元”)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同意将租赁单元按以下条款出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租赁单元,该等租赁之主要条件如下:
(一)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位于 省 市 项目,参见附件一平面图标明的部分(仅作识别租赁单元坐落使用)。四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套内面积约 平方米;顶层使用面积 平方米。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述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期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止。 起租日为 20xx 年 6 月 1 日。
(三)租金方式(采取纯扣点于保底+扣点两种形式)
3.1纯扣点:自本租期的 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按税后营业额10%计提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
3.2保底+扣点:根据双方关于合作方式采取保底租金与营业额(税后)提点两者取高的原则,约定租赁单元自本租期的 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保底租金:四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顶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扣点租金:按税后营业额 12 %(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采取先交租后经营原则,即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缴纳下个月的租金,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最终根据约定两者取其高的原则进行结算租金。
(四)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包括空调费用,如不包含空调费用,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每两年5%递增进行核算。
(五)公用事业费
乙方用电、用水、电信,将另行向乙方开列帐单,且不包含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中。
(六)租赁单元用途
租赁单元仅限乙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 食馆 的商号名称经营各餐饮 品牌做 美食广场 之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品牌、用途,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七)装修期
在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且乙方足额支付了保证金及预付费用之前提下,租赁单元将暂定于 20xx 年 3 月 1 日交付给乙方(即“交付日”)。乙方享有自交付日起为期 3 个月的装修,即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31 日止(即“装修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装修应以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装修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
(八)保证金及预付费用
乙方应当于签署本意向书之时5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定金
(九)租赁单元的交付
9.1交付标准
租赁单元交付标准以双方租赁合同附件约定为准。
9.2交付日
交付日暂定在 20xx 年 3 月 1 日交付租赁场地,如有调整则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暂定交付日七日前作出该通知。
9.3交付延期或不能的处理
若甲方在交付日或之前不能交付租赁单元,甲方应在交付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则可被往后顺延不超过六十天。若在顺延期限过后甲方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予乙方,则乙方有权在之后三十天的期间(即交付日之后六十一天至九十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继续再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即交付日后一百二十天止),如甲方在此最后的顺延期内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则本意向书当作由双方协议终止。本意向书按本条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行本意向书所付之定金,并且甲方需赔偿乙方 万元损失费。
(十)签署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应于本意向书生效日起30日内(含签字日)根据本意向书的主要和实质性条款签署完整版本的中文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由甲方提供)及甲乙双方同意之修改及补充条款。若双方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与本意向书有不同约定的,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
本意向书系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租赁单元之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没收定金,并向第三方出租租赁单元,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二)本意向书生效
仅当乙方在 20xx 年 1 月 10 日当日或之前将其签署的本意向书的原件交还给甲方且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乙方于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之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 万元定金后,本意向书方生效并对甲方和乙方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条款与条件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向各方之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且该等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也同样地遵守保密义务的除外)披露。如果任一方违反该项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意向书。
其他租赁条款和条件按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执行。
甲 方 : 乙 方:
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场租赁意向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来又来广场商铺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铺的主要条件:
(1)租赁单元:层号商铺(下称“该物业”),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
(2)租赁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3)经营品牌:; 经营行业:
(4)租赁期:年。
(5)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从第。
第1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第2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第3年租金:¥ 元/平方米,即商铺租金¥ 元/月。
(6)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支付,单价¥/平方米,即¥/月。
(7)装修期:
(8)免租期:
(9)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元。
(10)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对商铺装饰墙体没有破坏的自行投资的动产可搬走外,其余所有装修、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该铺位的订约定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本意向书的第一条,乙方所缴纳的订约定金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不足部分乙方应按约定补足。乙方逾期签署《租赁合同》的,则视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订约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另行出租该意向商铺。
五、 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协商过程中合作意向的体现,并不能代替租赁合同或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六、 本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广州来又来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