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纳税人的公开信(实用4篇)
时间:2023-02-27 12:03:04
致纳税人的公开信(精选4篇)
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篇1
尊敬的纳税人:
值此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我谨代表中共遂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全市辛勤打拼、诚信经营的广大纳税人朋友,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税收是财政之源、发展之基。长期以来,全市纳税人以勤劳和智慧为遂宁发展耕耘奉献,创造了社会财富,汇聚了税收源泉。20xx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8.5亿元,跨入千亿俱乐部,增长9.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4.6亿元,增长13.8%,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这些成绩凝聚着广大纳税人的辛勤和付出。更令人感动的是,355家企业踊跃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帮扶1.26万人,就业帮扶5846人,在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同步小康方面书写了动人篇章。
税收取之于民,造福于民。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将财政投入向民生领域倾斜,着力补齐教育、住房、医疗、社保、就业等民生短板,让全市人民有更多获得感。20xx年,我市民生支出达1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1%,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13.21亿元,同比增长130.54%。
20xx年是遂宁“加快发展、弯道超车”的关键之年,实现既定目标需要全市人民群策群力、撸起袖子加油干。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我市将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真诚希望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争做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楷模。我坚信,在全市纳税人的共同努力下,遂宁富民强市的步伐必将更加铿锵有力,遂宁明天一定会更加幸福美好!
祝全市纳税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顺遂!
遂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杨自力
20xx年3月31日
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篇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在这春暖花开、惠风和畅的日子,我们迎来了以“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在此,我谨代表佛山市委、市政府,对你们长期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大力支持税收工作,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20xx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30亿元,增长8.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263.98亿元,增长7.7%;税收总额1315.53亿元,增长6.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29亿元,增长12.32%。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纳税人的辛勤劳动和努力付出,你们是城市发展的推动者和见证者。
佛山市各级政府秉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不断加大民生投入,20xx年民生支出达448.98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52%。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坚持不懈为市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率先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降成本”行动,为企业降低各类成本超280亿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全年带动近千家企业实施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16家和1388家。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广佛线二期、魁奇路东延线二期通车,18条“断头路”打通,中心城区“两环四纵”公交骨干线路开通运营,市民出行更加便利。实施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完成100个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新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8个,城市品质形象加快提升。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和卫生强市建设,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在全省率先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营改增”减负红利持续释放,必将惠及更多纳税人。希望广大纳税人继续支持、理解税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共享税收改革成果。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与全市纳税人一道,撸起袖子加油干,为率先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我们将努力为广大纳税人创造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坚定不移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始终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以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为目标,抢抓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广佛同心携手打造珠三角湾区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等重大机遇,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下大力气抓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态势;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放宽民间投资准入,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民营经济做优做强做大做成“百年老店”。
我们将努力为广大纳税人创造更好的城市生活环境,以建设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为目标,全力以赴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外通内畅的城市道路网路,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我们将努力为广大纳税人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加强卫生强市和健康佛山建设,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狠抓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全方位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祝愿全市纳税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进步、家庭幸福!
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篇3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XX省国家税务局、XX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XX市国税局、地税局将于20xx年10月8日起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由于系统切换的需要,自20xx年9月26日18:00起至20xx年10月8日8:30止,现有系统将全面停机,暂停办理大部分涉税(费)业务,并于20xx年10月8日8:30起全面恢复。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办理涉税事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场所及平台系统
(一)国税系统。XX市国税局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地税系统。XX市地税局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网上报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系统切换期间可以办理的涉税业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勾选确认);
(二)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
(四)涉税咨询。
系统切换期间,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请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自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20xx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6日。
(五)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XX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说明。网址:。
(六)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XX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地税网上报税地址为;原网上报税地址不再使用。
(七)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您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您可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XX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XX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查询。
由于系统换版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XX市国家税务局 XX市地方税务局
201X年9月19日
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篇4
敬的纳税人:
涉税中介机构提供的涉税服务是全面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勾结,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利益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彻底斩断税务机关和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维护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相关政策公开告知如下,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二)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四)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五)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投诉举报途径及电话
(一)投诉举报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23-67676602
(二)举报受理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