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精选5篇】
时间:2022-11-09 16:53:33
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 篇1
为贯彻落实局党组织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方军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在思想上,自觉接受党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努力提高科学知识和文化素养。
二、在学习上,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拓展自身能力,争取更大的进步。
三、在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人性化服务。带头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谐的工作氛围;坚持多想事、多谋事、多干事,努力完成岗位职责和组织上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在作风上,厉行勤俭节约,保持廉洁本色。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事,不搞花架子;认真遵守廉洁从政准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起贪恋之心,不做违法之事。
我承诺,一定以更高标准对照检查、以更严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进取,以身作则,落实承诺事项,用自己的行动为党添光增彩。
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 篇2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大武口区殡葬改革健康发展、加强生态和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科学、文明、健康、节俭办丧新风尚,现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
干部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在哀悼形式方面,要采用佩戴黑纱百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行为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在治丧方式方面,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简朴。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要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在安葬形式方面,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黄河或者做到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回族等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在祭扫方式上,要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在祭扫内涵上,要带头祭扫先烈,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文化传统,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坚决禁止借祭扫活动重修已故亲人墓。禁止修建豪华墓。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树立“绿色、环保、低碳、文明殡葬”意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推进全区殡葬事业发展,为建设幸福文明的一流城市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武口区民政局
20__年5月8日
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 篇3
全市党员、干部:
党的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吹响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新号角。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圣地车都,打造神韵随州”的战略目标,制定了城乡绿化三年攻坚计划,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开展绿满随州行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人民以共建共享的实际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建设美丽随州。全民植树,人人有责;义务植树,党员干部带头。市委组织部和市绿化委员会,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积极植树绿化,争当义务植树的“排头兵”。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建设美丽随州的重要举措。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行动,自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广大市民和群众作出示范表率。要在“三荒”、“三边”植树绿化,积极完成市委政府《城乡绿化三年攻坚计划》要求的“每年党员、干部义务植树不少于20株,市、县(市、区)各直属单位要建立不少于100亩的义务植树基地”的任务。要通过人人参与植树,切身感受到造林艰辛,成活不易,成绿更难,享受的绿化成果来之不易。从而带动全社会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株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全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我市掀起全民造的义务植树新高潮。
二、努力引导带动,争当种树护绿的“宣传员”。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人人种树、家家护绿”的良好格局,需要全员参与,全民协力。全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于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和建设美丽随州的重要意义。在社区、家庭、群众中积极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全民性、法定性和义务性,带领身边更多的人投身植树行动,把全市人民“盼生态”、“要生态”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共建共享的统一行动。
三、强化管护责任,争当植树履责的“领头雁”。义务植树造林要按照造林绿化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责任制度,做到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并实行认栽、认建、认养、认管的管护责任制,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做到栽一棵,活一株,植一片,绿一片。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效。
四、自觉保护环境,争当美丽随州的“守护者”。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及千秋。全市党员干部要从“理解绿色真谛、关爱绿色生命、保护绿色家园”的环境保护的高度,多形式更有效地履行植树义务,将环境保护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让植树绿化和环境保护成为建设美丽随州的自觉行动。
义务植树、党员干部带头,美丽随州、全民共建。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为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地更净、天更蓝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绿化委员会
20__年3月11日
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 篇4
洪泽质监局干部及其家属:
你们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生的第一学校。家庭对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具有重要的影响,一个质监工作者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公证执法,与其家庭的良好氛围有着重要关系。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质监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的能力,我局党组近日决定在全局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这是一项利国利民也利小家庭的重要举措。为此,质监局党组向全体质监干部家庭发出倡议:号召全体质监干部职工和家属帮助配偶不仅要做到“四过问”“五把关”。“四过问”是思想动态要过问,不该想的不要想;经济来源要过问,不该得的不能得;待人接物要过问,不该拿的不能拿;社交范围要过问,不该去的不能去;“五把关”是:不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不收受贵重物品和任何有价证券;不利用职权为己谋私;不参与由工作对象出资的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还要做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树立家庭助廉意识。质监干部及其家属都要自觉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实施纲要》等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熟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身先士卒,严于自律。质监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权力、利益、地位,不向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自己或家庭成员负担的费用;不参加行政相对人任何形式的消费娱乐活动及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唆使家庭成员用手中的权力做有悖于党纪国法的事;在八小时之内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八小时之外自觉接受来自家庭内部的监督,同时教育配偶、子女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保持警惕,严把家门。“祸患常积于忽微”。质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要坚持原则,防微杜渐,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每位家庭成员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时刻保持警惕性,做到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不让不正之风进家门。
四、开展“三个一”活动,营造温馨廉洁的家庭环境。积极参加廉洁教育“三个一”活动,家庭成员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一本廉洁勤政题材书籍,进行一次“廉洁家庭”讨论会。自觉树立“廉荣贪耻”的思想观念,不慕奢华,远离赌博,通过相互监督激励、父母亲的言传身教和良好的家风,培养青少年树立廉洁奉公的意识和清正廉洁的品质,建设“以德治家、以廉治家”的廉政家庭文化,共同营造温馨、廉洁的家庭环境;
五、树好家风,建设和-谐家庭。积极倡导时代新风,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杜绝浪费。慎待亲情,邻里和睦。艰苦朴素,勤俭持家,摒弃互相攀比、盲目追求高消费的不良风气,树立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不让腐-败有可乘之机。
“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争创“廉洁家庭”,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堤,把家庭建成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共创幸福美好的生活!
洪泽质量技术监督局
2___年1月16日
党员带头作用倡议书 篇5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但众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对城市环境的美化管理、社区邻里的和谐关系、流行疾病的控制传播、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狗患”问题日益突出。在此,我们倡议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能够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增强文明养犬责任,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一、带头文明养犬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树立文明养犬的意识,在城区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携犬出户时主动采取措施避免犬只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如给犬只系上链绳,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孕妇、老人、残障等特殊人群,随身携带塑料袋、旧报纸等以便于及时清理犬粪。
二、带头依法养犬
管理照顾好犬只,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商场、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遛犬,注意观察、控制犬只,谨防发生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的事件。以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不善对他人造成影响或伤害的责任,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三、带头规范养犬
认真做好养犬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饲养,请不要遗弃,积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电话:96310,3170577),让犬只得到妥善处置。
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同志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养犬人士加入到文明养犬行列中来,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幸福柯城而共同努力!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__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