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办法【合集3篇】
时间:2022-10-15 17:18:23
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篇1
一、24小时监控值班。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安全防范电视监控任务。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监控系统的设备、线路、控制等情况,熟悉各监控点的布局及其监控范围,熟悉重点监控点、重点监控区域,能熟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并能排除常见、简单故障,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最大效能。
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及其注意事项操作,不随意乱动设备的各种按钮开关,不随意摆弄机器设备,防止设备损坏或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三、随时搜索观察监控画面。配有变向变焦镜头的摄像机(有云台的摄像机),原则上应对准主要区域或特定区域,兼顾其他可视区域;对南门、北门、西门、磅房、站台、销售部业务大厅、财务室、炸药库等监控画面,要随时跟踪切换到主屏幕上搜索、观察安全动态。
四、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图像跟踪或录像回放,迅速通知保卫办公室或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出警人员保持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情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接受指挥处理;若遇事关重大或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若遇情况紧急的突发事件,迅速拨打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等电话报警,同时迅速报告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
五、做好夜间设防工作,电视监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每周为一个系统循环周期。
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对公司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入U盘,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七、爱护和维护保养好监控设备。对电视监控主机和各摄像头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由专业技术人员查明原因;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严格按照监控室管理制度对设备环境的要求,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
八、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传播监控中发现的各种情况特别是他人隐私;不损害他人声誉;不在保卫部以外和非值班场合谈论监控过程;不泄露监控录像内容;无公安机关出具的破案需要证明或非经保卫部领导批准,不外借录像资料或为保卫以外的人员翻看、检索监控资料。因不遵守保密制度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泄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九、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十、监控人员要对各岗点保安人员执勤情况进行监控和询问,如果发现保安人员不按职责执勤,有权发出指令要求保安人员立即改正,对不能及时改正的要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处理并要做好记录。
十一做好交接班、物资物品保管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十二、妥善保管好监控室配备的各类设备、器材、工具、办公用具、档案资料等;整理好岗位卫生。
十三、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监控室管理制度
1、 保卫部门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综合办信息室负责监控室的技术和业务指导工作。
2、 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生产、销售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 严格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4、 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 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 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
8、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替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9、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10、 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1、 每班下班后30分钟内之前向主管部门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如发现瞒报、漏报或不报一次罚款100元。
12、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篇2
(一)消防中控室门禁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2、外单位人员进入控制中心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人员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
3、外单位人员进入中心须进行登记。
4、相关单位或部门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须由中心负责人许可,否则一律不准入内。
(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保安监控室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
2、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值班人员对机房及设备每日清洁一遍。
4、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画面进行录相,录相带应保存不少于1个月,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6、监控设备由弱电工每日检查是否正常并做运行记录,如不正常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工程部经理。
7、监控设备由管理处弱电工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做维护保养记录。
8、对讲、报警系统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值班制度
1、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进行整个大厦的安全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确保大厦安全。
2、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3、负责整个大厦电子保安的设定与解除,与巡逻队紧密配合,及时准确地处理异常报警,做到万无一失。
4、在闭路监控中,认真操作与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在及时录相取证的同时立即通知警卫队前往现场处理,并上报保安部。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盘带登记清楚,便于查找可疑,做好上传下达。
6、保持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卫生,做到干净整洁,遇有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工程部或有关单位修理,不得拖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对录像中的可疑情况及上级要求保安秘密,严禁外传,遵守保密守则十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如需查阅须到负责人处签字领取钥匙。
2、档案管理员应熟悉各业主档案存放的位置,便于查阅。
3、查阅档案时,查阅人应按顺序查找所需资料,查阅后将档案放回原位,并及时锁好档案柜,将钥匙交还负责人。
4、如需借阅档案资料,借阅人应到负责人处签字登记,并注明借阅时间,档案归还时登记归还时间。
5、档案借出后,如已到借阅时间,档案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借阅人归还档案。
6、档案负责人要经常对业主档案进行检查,定期清理作废档案,保证业主档案的完整。
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篇3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职责。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队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办公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安部,怠慢、延误信息采集作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1、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2、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