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通用3篇】
时间:2022-10-17 17:21:12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淘宝C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淘宝网注册店铺ID店铺转让给乙方永久使用;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承担所有关该店铺所涉及的经营、操作、管理等问题,任何责任都与甲方无关。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同意协助乙方更改原有登录、支付密码、换绑银行卡等需要甲方配合修改的内容,放弃所有与该店铺有关的操作权力,不得进行私下更改密码、无故收回店铺等行为。
四、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甲方承认该店铺已归属乙方财产,乙方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合法经营、管理该店铺,不得用于任何非法、违法交易;
六、店铺转让时间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愿退股协议书)
淘宝店铺转让协议书淘宝店铺转让协议书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见证人: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本地最大的语音信息运营商,拥有_________地区最大的语音信息平台,甲方利用自己独特信息源的优势,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合作开办_________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业务项目内容
乙方作为语音平台及硬件提供商,甲方作为信息内容提供商,双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语音咨询服务。
甲方可利用乙方所提供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和号码资源开展24小时的信息咨询服务。并负责所属信息的组织,整理,分类及维护。
乙方利用自有平台及确定资源,以租赁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业务所需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计费系统和号码资源。
二、运作方式
本咨询网采取用户拨打特服号码接入智能平台系统,收听甲方24小时所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并通过乙方计费平台,向用户收取相应的使用费。
甲方以收取到的信息使用费,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计费系统和号码资源的租赁费。
信息使用费由乙方代甲方向用户收取,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代收劳务费。本信息咨询台对外宣传的名称为:_________;号码为:_________,费率为:_________;服务内容为: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甲方提供电话中继线路,提供工作场所,设置投诉接待员及投诉电话,号码为:_________。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科学。因提供错误信息而给使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引起各类事故的及法律纠纷和诉讼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必须遵规守法,不得为提高话务量而使用欺骗等不正当的手段经营。如因此而造成用户经济索赔及投诉,由甲方承担用户全部损失。
甲方不得有将乙方提供的特服号码转让,买卖,交易等违规行为,不得提供超出本协议服务内容的信息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作。
甲方不得在自动信箱中经营考试成绩查询,交通违章查询,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乙方所规定的其它实用性信息。
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各种宣传。
甲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采集,编辑,制作,传播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如有违反,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乙方责任
乙方提供特服号码_________个。
乙方按时提供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号码资源,专线电话相关的计费系统,计价收费设备和与此相关的技术人员,设备,并保证投入设备的正常运转。
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信箱流程并开通信箱。
乙方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用于接待用户及明细账查询。
乙方有权对甲方经营场地、设施、信息质量、信息内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乙方从第三个月起将第一个月收取到的信息费扣除乙方应得的劳务费和租赁费后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以此类推并提供月拨打清单。甲方必须开具国家认可的税务发票以供乙方入账。
税务:各自支付各方所得应付税款。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与其它声讯台合作,如发现甲方与第三方合作,并提供信息服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同时,停止支付甲方一切费用。
七、甲方仅限于在申办服务内容范围发展。在可能的条件下双方在各自的业务与咨询信息网中应优先向各自的用户介绍对方的业务。
八、在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时,必须注明电话信息咨询费率,以提高信息商品价格的透明度。双方宣传口径需统一,并在宣传及发布信息时,公布甲方质量监督电话。
九、在甲方所提供信息不准确以致影响乙方的信誉的情况下或甲方连续三个月拨打量不足_________分钟/月/每特服号码,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政策因素及自然因素等)导致经营风险,系统故障等,由此引起的问题,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由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系统撤销,双方各自处理本端设备,由此引起的损失互免追究。
十一、保密条款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一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应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从对方得到或双方共创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技巧和其它保密资料。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所列之条款,如一方发生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并终止合作协议。
十三、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篇3
甲方:上海*券交易所
乙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应当遵守《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本协议及甲方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条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各类证券交易的结算,应当遵守《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本协议、乙方的其他规定以及丙方与乙方签订的资金结算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出现不足时,于固定收益平台当日现券交易结束后,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实行隔夜回购,自动就该不足部分进行补券。
第四条丙方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将其证券账户内的国债(包括交易商存量国债和当日净买入的国债),自动作为《上海*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隔夜回购中的补券券源,当日已经申报作为质押券的现券除外。
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台申报其特定证券账户不参与隔夜回购。
第五条固定收益平台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时,统计当日各签署《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的交易商授权证券账户中国债的持有净额,以及一级交易商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不足的数额。对于该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台将自动以匿名、零利率、一个交易日到期为条件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丙方授权证券账户内的国债,按照数量从大到小的顺序作为补券券源。
第六条隔夜回购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交收”,两次结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净额担保交收。
第七条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国债付息登记日,本平台不对其做市证券账户内的不足券源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处理,丙方应在此前自行补足相应国债。
第八条丙方违反本协议的,按甲方、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名称:上海*券交易所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称: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