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用工安全协议(通用三篇)
时间:2024-02-10 12:32:21
电气安装用工安全协议(精选3篇)
电气安装用工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
(一)电气部分
1、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后至各楼层配电总箱,T接箱,双电源切换箱,泛光照明配电总箱,事故照明配电箱等有关电线、母线、桥架、线管的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的假设和维护。
2、公共部分(地下室、楼梯间)的照明工程。
3、所有弱(火灾报警系统)电线管、孔、洞的预留预埋。
4、防雷接地工工程。
5、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安全措施费等各项费用。
五、 工期要求: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柜、箱、盒及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六、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JGJ59-99安保体系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 质量验收程序:
1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与符合性检验,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2 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电阻测试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其质量标准应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4 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
八、 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维修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九、 本工程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材料外,其余操作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
十、 本合同第四(二)条关于乙方的承包工费中已包括甲方给乙方的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包干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十一、 本合同第四(二)条的工费单价是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业主规定的质量等级时的完全价格。
十二、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程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45%。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乙方借款和因故罚款。
3、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承包应得人工费总额的70%。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区域。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人工费,在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本工程最终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则乙方只能按承包总人工费的80%收取,待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3%的保修金外付清余款。
5 乙方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人工费结算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和领款人签名,其中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十三、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预留3%的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为 年,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四、限额用料: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等,限额数量由乙方承包人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十五、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提供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施工机具等。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限额内施工材料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人工费。
十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 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 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 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7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安装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舒适。
8 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十七、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 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工费的利息。
十八、 其他:
1、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整齐。
2、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乙方按实际从业人数每人每年承担二十元。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培训者自理。
十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保修条款自行失效。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电 话:
乙 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电 话:
年月日:
电气安装用工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1甲方安排乙方在 担任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2甲方应对乙方的劳保用品进行规范。
2.3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2.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5甲方有权对乙方劳保用品的穿戴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正,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因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应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章;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和“四条禁令”(施工作业队伍严禁喝酒;施工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污染;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打麻将)以及甲方的其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相关规定中的处罚条款进行同等处罚。
3.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安排的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作业。
3.4乙方有权拒绝超过自身体力极限的任何体力工作。
3.5乙方有权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
3.6乙方应服从施工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工作调配。
3.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安全帽,保险带。
3.9乙方应确保身体健康无病。
四、本协议有效期: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之时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气安装用工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施工:2*630kVA欧变高压配电安装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即依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经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图纸施工。
4、工程所用的主材及厂家:
1)安装一台YBM1-2*630/10 kVA欧式箱变----------------广东变压器有限公司。
2)安装一台FZW28分界真空负荷开关------------- 珠海XX有限公司
3)敷设高压电缆YJV22-3*150mm2--------------------------广州市实业有限公司。
4)安装欧变基础一个。
二、 原始资料: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的总平面布置图,用电负荷数据及其它基础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三、 施工图纸: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设计时间计入施工期限,设计方案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以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乙方不持异议。
四、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的形式同意由甲方以(含税人民币)¥:XX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总价承包本工程。增减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确认后另行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定金(含税人民币)¥:XX0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二期:设备、材料到场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X元整) 。
第三期:通电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元整)
备注:乙方收取甲方工程款由指定人员收取(银行帐户名:),如不是指定人员收取工程款需由乙方出一份委托书或由甲方致电给(电话:)电话确认。
六、市政报建
1、本工程所需报建工程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全程协助。
2、本工程所报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地代表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八、施工工期:
1、乙方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后,立即组织设备和材料订货,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按设计要求为乙方进场施工作好场地准备工作。
3、工程开工工期:乙方收取甲方第一期工程款后个工作日内。
4、工期:施工工程工期为
5、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按顺先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提交完整的报装资料。供电局规定的报装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房产权证/规划报建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业主身份证、客户缴交电费银行存折及身份证、办理用电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两个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证、总体规划图、平面布置图(标明变配电房位置及负荷分布情况)、高压电气设计资质证明(设计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高压电气施工单位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
(2)甲方协助乙方清除施工场地障碍物,以免影响进场进度。
(3)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5)甲方代表未能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7)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未能按乙方的要求安排停电而影响施工。
(8)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超载而不能接入的。
(9)因施工地政府部门或当地村民阻挠施工而影响进度的,甲方自行解决。
(10)其他因甲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九、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工程变更:
任一方如提出工程修改意见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增减工程费确认手续。
十一、成品保管:
1、设备材料进场后,乙方通知甲方签收设备材料收货单。
2、设备材料安装好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即安装好后的设备材料如被盗或人为损坏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
1、工程整体竣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竣工书面通知书,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报验表和工程竣工图纸)及工程移交证明书。
2、甲方未能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三天内按上述约定组织检查验收,或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分段工程,视为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报验资料及拨付的工程结算款后,立即向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有关部门报验手续,并会同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整体移交证明书。
4、甲乙双方对上述工程质量出现争议需要对上述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鉴定时间不列入施工工期。
十三、工程施工完毕后:
1、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造成有关设备试验期过期(有效期为半年),则重做试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由此引起的设备材料看守费用及如因设备材料被盗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乙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工程款以作补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以免造成乙方资金积压造成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天起壹年内保修。在保修期内非甲方造成的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因工程延误,造成不能按本合同所定的时间内通电,乙方按每逾期一天罚扣1000元给甲方(此罚扣最高不能总工程款百分之十)。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等级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返工期计入总施工期内,但甲方必需按本合同要求送达告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十六、责任:
1、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
十七、合同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前双方签署的忘录、会议纪要、工程预算书、承诺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争议管辖:
凡属有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发生违约且不能调解时向XX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定合同,签定当天起生效.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所有的工程款、工程保修期过后及相关款项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