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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合作协议书(实用25篇)

时间:2024-09-16 14:31:12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精选25篇)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提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做到集中培训、实地指导、学以致用。推进学校与企业间、学校与合作社的'技术培训、指导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实训指导老师,提前提出实习实训计划;

2、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3、派遣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实训;

4、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技术咨询;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条件;

2、对到乙方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训活动;

3、安排有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4、提供实习、实训必须的技术资料和样品等;

三、其它

1、甲乙双方可在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实现教学、生产、实训全面合作;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农委一份;

3、未尽事宜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资金方): 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方): 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开发项目,向甲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同确认的基本条件:

1、甲方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可经银行查询并能收到银行回复。

2、借款总金额为¥100,000,000(人民币壹亿 元),首次贷款金额为¥30,000,000(人民币叁仟 万 元),分为三张承兑汇票,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为¥10,000,000(人民币壹仟 万 元).

3、承兑汇票的使用期限为一 年,后半 年甲方送新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开票费5 万 元,前期各种费用5 万 元,合计10 万 元,贴息18 %,平台费2 %,中介费另行承诺。

5、甲方将开出的承兑汇票背书给乙方,甲方不能直接给乙方开票。

6、食宿以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操作细则

1、乙方向甲方发出邀请函,并把项目资料一同发来(作反担保审核),甲方前期派二人到乙方企业所在地,收到5仟 元费用(不退)看到企业6证一卡、项目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通知开票的同时要拿到现金10 万 元(5 万 元开票费,5 万 元其它费用)。

3、甲方确认开票时间是三个工作 日,在这三个工作 日内,甲方将10 万 元现金存入当地银行,储名和密码由甲方设置,卡有乙方保管。

4、甲方送承兑汇票的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后,由当地银行查询无误,收到开票银行回复后,将存入银行10 万 元现金兑现,由甲方持票人保管。

5、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 日内保证贴息及中介费兑现,扣回已付的`10 万 元保证金(5 万 元开票费,5 万 元其它费用)。

6、前期承兑汇票到期前十 日内,由甲方保证送到后期汇票。

7、甲乙双方在操作期间发生任何矛盾,与中介人无关,乙方承诺保证中介人的往返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

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交易与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受让方)在符合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股东)条件的前题下,甲方(转让方)自愿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资格股______元、投资股______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______方享受。

三、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股金转让登记,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金证书。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_____旅游公司_____分公司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合作经营________旅游专线,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企业名称:

1、甲方:_____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旅游公司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经营项目:组织_____游客到_____旅游。

三、结算:

1、团队:团到乙方前,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需预付地接费的80,团队行程结束后,若无问题,甲方在一周内付清余款。

2、散客:半月一次结算。

3、乙方每月_____号前将该团所收团款的发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财务结帐。

四、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旅游线路,在_____组织游客交乙方接待。

(2)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未乙方同意,交旅行社接待。

(3)甲方广告宣传和促销。

(4)甲方安排专人以乙方的名义同行销售。

(5)甲方有义务对游客介绍、讲解清楚行程内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时,客人按事先约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乙方制定旅游线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价交甲方销售和核算报价,以便甲方市场的竞争。

(2)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甲方团队的地接工作,未经甲方同意,拒绝接团或甩团。

(3)乙方应市场随时向甲方地接价格的情况和线路的更新。

(4)乙方应安排专人协助甲方宣传和促销。

(5)乙方有义务就地解决因不因素的'客人投诉,将问题遗留给甲方。特殊情况,双方即时协商解决。

五、利润分配:

甲方按乙方的地接成本价核算后销售所得利润归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团队所产生的回佣归乙方。

六、办事机构:

(1)甲方派人设立“_____旅游专线”该项工作。

(2)“_____旅游专线”办公地址设在甲方。

(3)甲方“_____旅游专线”由_____全权办理,并且团队操作。

(4)“_____旅游专线”所需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1、可抗力情况的:双方应竭力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在无法时按双方各50承担损失。

2、解决合同纠纷的:本合同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贵阳市旅游局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地方法院起诉。

3、双方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赔偿的损失外,另付1万元违约金给另一方。

4、双方在本合作存续期间加入本线路的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

八、双方协商经营的旅游线路及服务标准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规定。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_____旅游公司_____分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关于装潢设计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和客户方多赢的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告、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每 月(大写)________ 元执行,按每 月末那天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公司名义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额的5 %,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 年,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 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公司名义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 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的为准。

十、本协议在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 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启动资金________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 元,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二0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养殖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养殖龙虾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龙虾养殖,甲方负责对龙虾养殖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龙虾养殖的面为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龙虾公斤。

3、乙方养殖的龙虾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养殖龙虾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养殖,提高龙虾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种虾,第一次种虾下种时全面消毒,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元交给合作社。

6、下种以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消毒水、饲料,应该批发价格供应。

7、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1

合伙人(甲方):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______

经营宗旨:______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4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200,000.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______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盈余数额每月1号、15号需要平均分配给合伙方;

2、债务承担:______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 10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

合伙人(甲方):______姓 名: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姓 名: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姓 名: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方___ ,____方___ ,____方___,____方___ ,____方___ 。______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年__月__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____,甲方占股份总额__%,乙方占股份总额的__%。

现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并将股份转让给甲方,由甲方另找他人入股。经公司财务核算向乙方返还人民币____元整。

2、乙方退股后,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元整,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余款__元及利息于__年底之前还清。

3、本协议签订后,公司盈亏由甲方负责,与乙方不再有任何关系;乙方不再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交回公司向其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4、本协议签订前后乙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公司和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给公司和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5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地点: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20%以内的,仍按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超过20%以上的,超出部份双方各负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种植方(签章):_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召开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双方认同

1、甲方为本次会议全权组织方,乙方为本次活动协办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全国各地城市房地产期刊负责人和品牌房企内刊负责人_______人左右参加_____。

(3)安排乙方相关人员在会议重要环节做_______分钟主题演讲

(4)组织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前往乙方指定项目考察,或组织专题专场_____。

(5)组织参会人员对考察项目进行摄影采风。会后,选择_______幅署名作品,留赠给乙方指定赞助方宣传展示。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乙方承担参会人员的餐饮、住宿及会场安排。

4、甲方自行确定收取出席会议人员适当费用,并由甲方处置(主要用于嘉宾的差旅及劳务、工作人员的差旅、会议组织费用等)。

二、甲方负责

1、负责起草、确定“中国房地产期刊大会”通知。

2、负责邀请主要嘉宾,并承担出席嘉宾的差旅及劳务费用。

3、负责邀请出席会议人员_______人左右。

4、负责筹备会议所需的基础资料。

5、负责会后表彰全国各地房地产期刊的优秀编辑人员。

三、乙方负责

1、负责向甲方提供会议场地及安排参会人员食、宿。

2、负责重点嘉宾的.接送(_______人以内)。

3、负责提供需要宣传项目的相关资料。

4、乙方主要负责人以嘉宾身份出席会议。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存_______份

2、本协议盖章生效,电子文档文件具同等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沟通、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签约 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签约 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8

甲方: 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镇政府

丙方: 包扶责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户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考察确定的脱贫项目的规模、脱贫计划、每户投放资金不低于20__元,用于购置上项目的物料,经营场地的租赁等。

2、被扶持对象当年底达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资金做为无偿扶持资金。如果出现返贫,不再作为扶持对象。

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因故意中途破坏造成扶贫项目亏损,甲方有权收回所投项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镇政府是残疾人扶贫载体,负主导责任,并负责签定相应的责任状。

2、定期调度、检查包扶人的工作情况,并留有记录。

3、搞好跟踪服务,提供产前、产中的技术性指导,解决被扶持户的实际困难。

4、确保扶持户当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5、因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户达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镇政府拿出1000元,补给该户,作为新的发展资金。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排一名得力的干部,作为包扶责任人,并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签定相应的责任状。

2、经常检查、指导扶贫项目的发展情况,详细记录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反映被扶持户的要求。

3、搞好跟踪服务,解决被扶持户产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发展。

4、当年底,使被扶持户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条件确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脱贫项目。

2、积极主动的组织生产经营,不准故意破坏扶贫项13 目,确保该项目顺利发展。

3、确保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 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镇政府

丙方: 包扶责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户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9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石榴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优质石榴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优质石榴种植,甲方负责对优质石榴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优质石榴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石榴 公斤。

3、乙方种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种植石榴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石榴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树苗,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元交给合作社。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 )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1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成员及入股资金

1、本社成员包括合作社发起人乐光华及高坪村贫困户22户,姓名如下:

2、入股资金:入股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乐光华现有犇乐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及扶贫贷款资金;第二部分为22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9000元/户,合计198000元)。乐光华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68%,22户贫困户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32%.

第三条、成员职责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合作社扶贫种养基地中肉牛养殖的一切技术性工作及销售工作。

(2)本次从银行扶贫贷款以甲方为借贷主体,贷款总额在180万元以内,所贷款项只能用于合作社养牛工作。

(3)合作社日常劳动力雇佣中应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高坪村贫困户。

(4)甲方应配合好丙方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5)养牛场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环保等各类国家管理规定。

(6)养牛场如因各种原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甲方必须将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的扶贫资金归还乙方。同时,甲方以养牛场现有固定设施作为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扶贫资金的抵押物。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配合甲方完成合作社的注册等各类手续的`办理。

(2)必须配合完成产业扶贫资金的申报、领取和入股工作。

(3)乙方只参与本合作社的分红,无权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4)乙方如有正常劳动能力,可向甲方申请就业。

3、丙方权利及义务

(1)指导配合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作社。

(2)配合甲方做好合作社贴息贷款工作。

(3)配合甲方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4)做好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工作和合作社经营风险管控工作。

(5)监督执行好年度分红工作。

第四条、分红约定

1、分红原则:合作社对入股贫困户的年度分红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作社贴息贷款利息率差的利息分红,二是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

2、分红比例: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1万元;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20xx年之后如合作社继续经营,每年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该分红金由丙方负责监督实施,其中一半由合作社直接分红给入社的22户贫困户,另一半入村集体经济账后用于村扶贫公益岗、小型扶贫公益事业、对贫困户的奖励及其他未入社贫困户的分红等。

3、分红时间:每年分红时间共两次,年度第一次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年度第二次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丙方应先行协调或者追讨。追讨未果,起诉至法院进行追讨。

第六条、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再行协议并做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丙方:

订日期:20xx年06月30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金溪县陈坊积乡。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2

20xx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20xx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长本社住所: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 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 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资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卯方(签字):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4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富宁县乡镇及广南县(八宝、南屏、曙光)等墙体制作、发布户外墙体广告。

二、项目价格:户外墙体喷绘制作价格: 元/ 平方米。工程预计 平方米,工程金额预计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制作为准。

三、项目要求:

1、甲方需提供墙体的位置。(由甲方提供相应的墙体位置,墙体协商、租金由甲方负责)。

2、乙方须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墙体广告样稿的任何内容、色彩及图案。(样稿见附件)。

四、工程周期:制作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五、工程变动:若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金额。

六、制作安装由甲方安排人员陪同,安装完毕,甲方同时验收,如短期内出现人为拆除,与乙方无关。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支付乙方广告款 元,作为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于 年 月 日将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逾期,甲方需向乙方按广告费用总价的3 %/天支付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代表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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