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材销售合同(三篇)
时间:2022-11-14 22:31:49
公司建材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1
2
3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 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公司建材销售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货物内容
二、运输:
由甲方负责运输(或托运),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时,应按供货物总额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书面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单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建材销售合同 篇3
建材销售合同
需方湖南省*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供方株*天仙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石子采用过磅计量,以磅单为准,甲方派人过磅抽检。
2.交货地点:株冶低货位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运输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湖南省*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