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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销售的合同(汇编11篇)

时间:2024-10-11 14:27:30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精选11篇)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1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

建筑规模:_________

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等级报价:_________(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__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

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计量方式: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20_年春节前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违约与争议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

九、合同文字语言:汉语

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2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采购的物品内容和商定价格:附后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标准。乙方供货时同时提供该货物的质量保证书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供货时间为: 年月起至年月止。

2、交货地点为:长兴许家桥三期工程

3、运输方式和费用: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运输途耗处理:运输途耗由乙方负责,途耗费用由乙方承担。

5、验收标准、方法:

一、供货时甲方以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书为验收依据,并签认供货数量,货物质量认定以乙方货到工地7天内甲方送当地法定部门检测报告为准。如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退回并48小时内供应合格产品。

二、甲方在收货时对产品外观、质量如有疑问,可向国家质量检测部

门送样复检,取样时必须通知乙方人员在场。检验合格时,检验费用由需方负担;检验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价格及货款的结算

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注: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按需方实际接收数量进行结算。

2、 结算方式货款:255元/立方此价格已含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每月底结账,双方签字确认后结账单各执一份。到次月20日支付到已供货款的70%。供货接收三个月后付至总量的85%;余款到 年 日付清。逾期支付货款的,按欠款的每

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结算超过合同价的5%。付款时甲方需电汇或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长兴合作银行李家巷支行,账户:,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3、 结算依据:采购合同,项目指定签收人员 验收单其他人签收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货到甲方合同所在工地后,如因为甲方其他外在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交货一切经济损失应为甲方全部负责,并由甲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定的规格,要求的时间提供货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负责包换货退货,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包装,则乙方将产品连同包装托板一起运至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保存托板并交换乙方,如有遗失,甲方按每个人托板人民币60元赔偿乙方。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仲裁检验,双方应服从该仲裁检验的结论,仲裁检验费用由负责任方承担。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诚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1、甲方指定代表人(待定) 为本合同工程的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并指定(待定) 为供货数量与支付货款的最终确认人。甲方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所需采购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要求在72小时将所需材料供应至指定地点。甲方其他人员除书面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下甲方权利。

2、乙方指定 付六宝与甲方结算并收款,其他人员签收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式三份乙方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4

供货单位(甲方):

需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

3.建设单位:

4.工程地点:

第二条混凝土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约方(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合同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预拌混凝±的质量必须符合GB/Tl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DBJI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第五条立订货、送货

1.需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用书面订单、或者短信通知供货方,明确浇灌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采用短信通知时,应由需方指定专人与供方调度联系,以供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5天通知供方。

2.供方发货要求准确填写工程名称、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

1.供需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供方应足量、保质、高效送到施工现场,并随时接受需方抽查。如有方量、质量问题属实的,供方应及时提供等量的合格产品,并接受需方对当批次混凝土的抽检,如有方量不足,以前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则以该次抽查值进行结算。

3.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供货到的混凝土,需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由于需方原因致使运到现场的混凝土卸料单车时间超过120分钟,供方不再对该车砼质量负责,同时需方应承担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混凝土数量结算

1.供方的搅拌楼计量系统,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计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混凝土结算数量以需方现场签收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需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抽2车以上取平均值),对供方送货量进行过磅抽样检查,如发现供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正负3%,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作为当批次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为结算依据。

2.供方所提供的所有标号的混凝土每1方等于2.35吨计算。

第八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货款付款方式

2.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逾期3天后,供方可电话或书面通知需方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九条双方责任

需方:

1.本合同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

2.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需方应按付款额支付每天4‰的违约金。

3.混凝土使用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速度等要求提前2小时通知供方。如遇供方生产任务紧张与需方要求送货时间相冲突时,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

4.保证现场运送混凝土车辆行走道路的畅通,并负责运输砼所必须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以及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

5.如需方要求供方提供泵送设备,需方负责供货设备进退场的装卸、安全保障及混凝土管道布设清理工作,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权要求需方赔偿相应损失。

6.需方应负责协调工地周边环境。

供方:

1.甲方应按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提供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l:LJSt报告。

2.预拌混凝土书面供应计划表送达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的出厂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乙方。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

5.甲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6.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乙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该工程所有混凝土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解决合同纠结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供方所在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要变更或进行抗辩权终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供方实验室自检出具的原材料检测、配合比报告由供方免费提供,混凝土质量以28天抗压强度和主体结构砼回弹结果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现场见证取样由需方委托供方送检,供方可免费提供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3.泵送混凝土疏通管道使用的砂浆按当批次同标号混凝土单价结算。

4.本合同约定的混凝土价格须随行就市,如市场有调整,由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协调定价。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约定,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后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5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四、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五、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六、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期限:

十一、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

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办人: 代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6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商品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交货地点:梧桐水岸(工程地址):青石西路

二、 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 一般情况:

2、 其它约定事项:

(1) 非泵送砼下浮10元∕m结算;使用细石混凝土加价10元∕m;使用P6加价8元∕m,P8加价10元∕m;使用膨胀剂6%加价35元∕m,8%加价45元∕m;使用0.6kg∕m纤维加价15元∕m,0.8kg∕m纤维加价20元∕m;使用防冻剂加剂20元∕m。

(2) 关于调价:当原材料市场行情浮动上下超过5%时,由乙方上报甲方核定后,双方另行定价签订补充协议。

三、 方量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和期限:

1、 商品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按供方电脑码单双方现场复核确认为准,每立方米砼国家规范2380±50 kg∕m为标准,重量法复核。如有异议甲方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组织协商分析解决 ,否则予以默认。

2、 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前期每幢号先供砼3000方、超过3000方所发生砼款在当月25日前结付60%进度款,以此类推;余款在主体结构封顶三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四、 技术要求:

1、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 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商品砼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 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以及方量确认单(一次供货单)。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费用。

七、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二天,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 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3、 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5、 乙方应做好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商品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 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过程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 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九、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7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钢架结构

建筑规模: 5000m2

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 ( 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 总建筑面积: 1200 m2。 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 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

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计量方式: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20xx年春节前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违约与争议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

九、合同文字语言:汉语

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8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__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供、需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预拌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混凝土的品种、价格及其他约定见下表:

二、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混凝土使用量: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货数量的确认

1、需方收货人员须在混凝土卸出搅拌车罐体前对《混凝土送货单》进行签收确认;如需方在混凝土卸出后不予签单的,供方视同需方已认可该批混凝土数量无误。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在卸料前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标示的数量与标准基数正、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批全部车次以该基数来计算当批次供货量,并且供方对需方做出500元/车次的赔偿。

2、需方收货人员在每车混凝土随车送达的《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名后,其中一份(客户联)由需方自行留存、其余由供方留存,并各自负责保管以便对账查验,互为佐证;如一方单据不全则以另一方留存的单据为据。

3、双方以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对账结算;供方凭此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生成《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供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结算单据送达需方,如需方在2天内不予签字或盖章,则视同需方已认可该单据内容进行结算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需方现场人员签收确认《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依法向需方追索货款和违约金。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在每月凭签认的《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发货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据本合同所定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遇有甲方不能盖章时,由甲方授权指定的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签字盖章,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混凝土砼款以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次月5号前对账,10号结清上月货款,若逾期至15号甲方未付清上月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每天按上月实际用量所欠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3)、甲方、乙方中途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砼款总值的10%计付违约金赔偿对方。

4)、供应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停供的,甲方须在停供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五、混凝土的质量责任、验收标准及评定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人员(或以及需方认为有必要到场的其他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至该车总容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xx和GB/T50082-20xx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由需方委托经供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则由需方负责。

4、供方每次供货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及留样试块28天强度报告;每套资料按需方实际使用混凝土的品种、数量及《订货单》所著内容编写,如因需方的过错、失误导致资料需要重做的,按10元/份收取费用。

5、供方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需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在90分钟内将混凝土卸出搅拌车并正确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属需方原因的导致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离析或产品失效报废时,需方必须签收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注明,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如需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由于需方组织管理、施工工艺或养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的由供方负责。

6、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如需方强行加入使用的,必须在《混凝土送货单》上注明,且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由需方承担。

7、如需方发现到场的混凝土有任何质量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供方确认核实后,如果属实的需方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8、需方对已施工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核实确认;如双方对质量问题责任有争议的,由需方组织会同供方、工程项目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沟通分析确认质量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的责任处理意见。如判定属于需方施工工艺不当、浇筑不及时或施工管理不到位、养护不当等原因的,其责任由需方承担;如判定属于供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所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9、商品混凝土为半成品拌合物,因此商品混凝土工程的最终质量,不仅仅决定于商品混凝土本身的质量,而且与施工、养护质量密切相关;混凝土的强度以工地现场按规范取样、制作试块的抗压强度为准;需方未按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养护的,混凝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需方自己承担。

六、双方责任及义务

1、供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供货前由供方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供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合理的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施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按照需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供方自身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按约定时间供货的,应在接到需方订货通知后至开盘前及时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做好应对安排工作。

4)、泵送混凝土由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由需方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

5)、供货过程中如因供方原因导致供货暂缓(停)或终止的,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现场相关人员做好应对措施。

6)、负责做好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

7)、及时协调处理好需方的有效投诉建议,持续改进并完善产品质量管理、生产供货流程体系及提高服务水平。

2、需方的责任及义务

1)、需方应根据自身的施工安排和工程进度需要,将《订货单》在需要供货前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短信等有效的方式通知供方(单次订货量超过300m必须提前48小时、超过800m必须提前72小时),《订货单》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供详细的相关技术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做好供货相关的准备工作;需方由于自身原因需要委托供方工作人员代下《订货单》的,需出具《订货单签发授权书》给供方并自行承担被委托人行为的.一切结果。如施工计划遇有临时变更或取消的,需方必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要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收和结算,导致泵送设备跑空到施工现场的须支付台班费1500元/次。如因需方订货不及时、订货单内容错误或意思表述不清等原因,导致供货延误或其他责任后果均由需方负责承担。

2)、需方在《订货单》约定供货数量外的追加数量应在开盘前4时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供方相关部门或人员,若因不及时通知供方或追加数量过大而导致供货困难的,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需方承担。

3)、需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场地宽阔、平整、坚实、进出道路畅通,满足供方车辆及设备和随机人员的安全供货需要;负责提供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负责办理好相关占道施工和噪音扰民等方面的审批手续。供货前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如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及其他设备施工安全和供方工作人员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在交货地点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调度指挥;供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委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粘带泥沙出工地,否则由需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

5)、需方的工作人员、设备等必须与供方的车辆、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泵送混凝土施工时,人员不得处于泵管出料口前方或下方,汽车泵必须采用牵引绳引导泵管等,以防伤人)和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各自做好自身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如未达到施工条件而需方强行要求施工所导致的后果(包括:陷车、陷泵和设备损坏、人身安全等)由需方承担。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需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应负责赔偿。

6)、需方应对运至工地的混凝土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施工并养护,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和供方清洗设备的废水。

7)、为保证工程质量及保护双方利益,需方不得就同一项目订购其他厂家的混凝土使用,或自行搅拌混凝土与供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混同施工于同一工程项目,否则每施工一次,需方向供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由此造成的质量后果由需方自负。

七、其他

1、需方签发的《授权业务经办人员联系卡》为本合同之必要附件;如业务经办联系人有变动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2、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部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书确认。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先后行使抗辩权终止合同或执行中有变动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提出补充协议。经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附件、往来函件、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通讯费等。

九、协议生效、失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价格(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AC-20 到场价: 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AC-13 到场价: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二、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玄武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各种沥青混合料出厂技术指标要求。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20吨)。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计量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六、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价格

(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AC—20,到场价:__________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AC—13,到场价:__________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二、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玄武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4、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各种沥青混合料出厂技术指标要求。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20吨)。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计量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1、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2、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六、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销售的合同 篇1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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