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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维护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热门3篇)

时间:2024-11-02 17:30:38

油田维护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通用3篇)

油田维护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 篇1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市规划管理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被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被答复人不服答复人__________决字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处罚,现答复如下:

一、被答复人违反规划工程许可建私房的违法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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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决定期限

被答复人在_________年______月未经规划工程许可,擅自在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巷______号改建一栋四层私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事实有现场勘察及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被答复人对其违反规划工程许可的行为也承认在卷。

二、答复人的处罚行为程序合法

答复人在对被答复人的处罚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立案、勘察、

调查询问、拍照、处罚告知并送达,接受并审核异议申辩,最后经审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

三、对被答复人的处罚得当

被处罚人在接到规划检查通知后,仍继续其违法建设,且该建房已建至四层,无法在拆除时仍保留地上第一层以罚款补办手续的处理方式。因此,对未经规划工程许可的全部建筑拆除后,被答复人仍可依法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在其申请符合规划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另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办理。

基于以上答复,被答复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其提出异议的理由均于法无据,答复人的处罚程序合法。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_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呈

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__________市规划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油田维护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 篇2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基建工程施工现场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施工现场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的保护工作,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深圳公司国通机楼配套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合同(下称基础合同)的附件,与基础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生效。

第二条 环境保护

2.1 防空气污染

(1)所有建筑垃圾采用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2)施工工地推行硬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3)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4)食堂大灶要设置除尘设备。

(5)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2 防止水污染

(1)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进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同,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3 防止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2)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特殊情况作业期间,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深圳市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3)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2.4 防止垃圾污染

(1)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2)城市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等进行明确交底,严格执行。

(3)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市政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2.5 宣传教育

(1)在工地现场围墙及黑板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2)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和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3)甲方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队伍进场前,请甲方、监理单位牵头,与专业施工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纳入总包管理范围。

第三条 职业健康安全

3.1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值班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5)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8)治安、消防、卫生责任制等。

3.2 做好临时设施

(1)所有的临时设施,都应有审批、有验收,不得随意搭设。

(2)材料库应具有防雨、防晒、防潮、防火、防盗等功能;存放特殊物资的库房,应符合物资保管规定。

(3)职工宿舍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和卫生标准,并配备消防设备。

(4)现场职工食堂设消毒设施,设挡鼠板、防蚊蝇纱网。

(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设门卫值班室且有门卫管理制度。

(6)设置现场标牌(企业标志、总公司企业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施工标志牌、文明施工牌、公司简介、安全措施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等)。

(7)场区须进行硬化处理。

3.3 制定专项施工方技术案

(1)基坑支护方案;

(2)降水工程措施;

(3)土方开挖工程方案;

(4)模板工程方案;

(5)脚手架工程方案;

(6)临时用电工程方案;

(7)塔吊安装方案方案;

(8)施工电梯安装方案;

(9)防火防盗方案;

(10)现场施工应急预案。

3.4 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1)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主体施工、安装、装修等安全技术交底。

(2)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木工、瓦工、钢筋工、电工、电气焊工、塔吊操作工、信号工等。

(3)专业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编制,包括:降水工程、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门窗、管道安装、设备安装、抹灰、砌筑、幕墙、刮腻子等。

(4)单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编制单项安全交底。

3.5 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以防施工物体打击。在大门口及工地明显部位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的警示标志,并有对违反者的处罚措施。

(2)所有机械设备的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其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上岗证,非特种作业持有效的培训上岗证〕,佩戴必需的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以防机械伤害。

(3)塔吊、电梯的安装、拆卸、升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

(4)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标准配置合格的电器设备。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除、维修电器设备。

(5)做好消防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过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审批,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作业点和临时设施点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预防和应急管理。

(6)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脚手架封闭严密、洞口、临边及时加防护设施。

(7)做好基坑阶段坑壁位移观测,四周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井下施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8)建立卫生责任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强各类灭害药品的管理,防止混入食品。

(9)加强施工现场传染病的防治,一旦发现发烧和相关病症表现必须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检查。若确诊为传染疾病,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根据当地施工环境的特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防台防讯工作。

(11)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和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单部位防盗设施到位。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建立档案卡,签订治安、防火、防盗协议书,加强法制教育。

(12)加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

3.6 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1)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包括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安装、施工电梯、机具、料具、围挡、板房、防护棚(网)、通道等,做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特殊情况下专项检查等,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效果,档案有存档。

(3)严格执行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工作,做到奖罚分明,有错必纠。

第四条 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与案件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

1、 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急事件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 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 12 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2、 按工程界面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若乙方在基础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和工程建设事故的定性标准,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工程款中扣罚乙方的违约金,调整乙方承建工程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三级重大事故以上(含三级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5%工程款,且甲方不再选择乙方入围合作框架;

四级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3%工程款,且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以上50%以上的承建工程量;

非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1%工程费,且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相关工程量。

4、 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保证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不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健康an和全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第五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基础合同相同,但工程类合同终止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油田维护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 篇3

发包方: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现就《新寨作业区加药系统完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定义及解释

2.1违约、违规、违章:指本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标准、规章的行为。

2.2 事故:指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2.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2.4 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5 安全要求: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的具体预防性措施。

(石油工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有一些与其他产业部门相同或相似,例如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及对自然灾害的预防等,对此称为“一般安全要求”,另外,还有一些是石油工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例如防井喷、防火、防爆、防静电聚积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称之为“特殊安全要求”。)

3、工程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 虎狼峁作业区新建生活水净化拉水站

3.2工 程 地 点: 虎狼峁

3.3工 程 内 容:为确保虎狼峁作业区各井区能够使用合格生活水,现需在柳一计柳129-14井场新建生活水净化拉水站1座,以解决各井区正常生活用水,现新增手动强自吸泵1台及工艺连头。

3.4工程承包范围: 全包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__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5、安全标准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执行但不限于下列安全标准,若此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在本合同未列举的,乙方也应一并执行。

5.1 SY6279—1997 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5.2 SY5856—93 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

5.3 SY1241—20__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5.4 SY5984—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5.5 SY /T6340—1998 石油工业防静电推荐做法

5.6 SY 6444—20__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

5.7 SY 6516—20__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5.8 SY/T 6524—20__ 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标准

5.9 SY1240—20__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5.10 SY1236-20__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5.11 SY1237-20__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5.12 SY1238-20__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5.13 SY1243-20__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5.14 SY1246-20__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5.15 SY1242-20__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5.16 SY1244-20__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5.17 SY1245-20__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5.18 SY1247-20__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5.19 SY1248-20__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5.20 SY/T5858-20__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6、对乙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

6.1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制度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努力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环保生产业绩目标。

6.2遵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建设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

6.3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6.4两个及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6.5 乙方在甲方油气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化学清洗等特殊作业手续。

6.6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6.7施工完毕,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并消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将作业占用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超出征地范围的恢复植被。

7、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

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7.1火灾、爆炸、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失火、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局部结构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坍塌、倒塌,高空作业人员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施工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时的灼伤、触电意外,尘毒、噪声和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生活、生产污水、车辆尾气等)、冬季施工的低温冻伤和夏季高温中暑及集体性食物中毒或疾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7.2 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7.3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人员思想意识不足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着火、爆炸、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危害。

7.4 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危害。

8.甲方的权利

8.1 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8.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业绩表现有权进行评定。

8.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8.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8.5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理。

8.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8.7 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

8.8 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8.9有权要求乙方保护施工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由甲方组织整改。

8.10有权要求乙方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油集团公司要求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

9、甲方的义务

9.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股份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2 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备案。

9.3 向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9.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9.5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9.6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物品及地下管线、电线、数据线等相关安全资料。

9.7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9.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9.9遇交叉作业时,积极协调作业各方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保证交叉施工作业安全。

9.10甲方有义务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手续,并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监督等措施。

9.11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10、乙方的权利

10.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10.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10.3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10.4 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10.5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环保资料。

10.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

11、乙方的义务

11.1 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1.2 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人员的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1.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11.4 应配备、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11.5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1.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11.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

11.8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

12、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2.1 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2.2 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2.3 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对重特大事故,乙方在无法组织有效抢救、救护,无法防止事故扩大时,应当立即提请甲方组织事故抢救,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2.4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13、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在向甲方发包单位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具体汇报时间、汇报内容由甲方确定。

1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与监督

14.1 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工程项目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监督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

(1)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

(2)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

(3)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维护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6)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

(8)违反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14.2 乙方应根据甲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其求及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监督。

15、责任承担及处理

15.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15.2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5.5 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15.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5.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5.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5.11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1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3条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15.1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 5 %违约金。

15.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15.15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15.16 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16、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向 西安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19、其他事宜

1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国家、集团公司、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9.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其他: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承包商HSE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工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并承担因违反“禁令”造成后果的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处罚等。

20、专项约定(由各单位结合工程自身特点及本单位实际自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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