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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三篇】

时间:2024-03-23 20:35:03

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通用3篇)

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二环(人民路—沙钢立交桥段)东侧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杨舍镇

工程内容:土方调整、苗木种植,保修、养护2周年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 日历天

三、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 合同价款

(大写): (人民币): ______万元

五、 竣工决算与结算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及中标价结算

六、 付款方式

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工程款

七、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完成约定的'工作。

2、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向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竣工。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保修养护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发包人)(盖章):______地址:______甲方代表: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承包人)(盖章): ______地址: 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份 总则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 事项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承包方式: 。

四、签约合同价为: 。

五、合同工期: 天, 年 月 日前完成现场施工。

六、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达 合格 等级,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七、工程造价: 。

第二部份基本条款

第一条 双方责任

1.1甲方责任

1.1.1甲方委派_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付款的原始资料、设计图纸的变更以及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现场协调等其它事宜。

1.1.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他施工上的方便。

1.1.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原设计图纸壹份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及时解决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有关问题。

1.1.4协调工地各承包单位和乙方的相关施工配合和治安防盗工作。

1.1.5 协调乙方工程资料签字及公司盖章工作。

1.2乙方责任

1.2.1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严格按国家消防的有关消防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1.2.2乙方要遵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发布有关对市区交通及噪音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负责交工前的现场清理工作,

1.2.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顾全大局,自行协调与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

1.2.4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等问题。

1.2.5乙方必须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专人负责,做好工程验收前本专业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2.6乙方在保证本消防工程的质量达到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在消防验收合格前提下可进行优化安装,如不能合格自行承担二次验收的费用及一切损失。

1. 2. 7负责在工程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竣工资料壹套。

1. 2. 8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工程延误和工程损失的,应对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1. 2. 9乙方负责所做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材料供应与质量验收

2.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但是所有产品必须有厂家合格证并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2. 2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经国家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样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 3 消防系统工程的调试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2. 4消防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壹套。

第三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3.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系统工程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3. 3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3. 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 5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3. 6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通知甲方或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包括监理人员)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 7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四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4.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1、每个月甲方按乙方安装工程量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工程保修

6.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达优良等级。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2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合同条件办理,在施工中,各道工序、施工工艺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要求。

6.3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满24个月。

6.4 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存在的质量缺陷,接到业主通知24小时内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由甲方维修,所发生的该项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维修,甲方支付费用。

6.5系统竣工调试运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的专职人员提供管理、操作和维护培训并协助甲方按有关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以确保系统正常运。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实际工程量相应计算工期的顺延。

b)每天白天(8: 00~18: 00)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6小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按误日顺延,不增加工程价款及其它费用。

c)不可抗力:

?合同宁纳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8.2乙市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会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答复,逾期不于签复,乙方即可视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事件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情况,直到事件结束。甲方应对事件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9.2因事件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a)因违反有关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因其他原因引发的安全经济责任由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条 终止执行合同的条件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 1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和措施,除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如:

a)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预算及图纸的要求,经甲方提出,乙方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整改时;

b)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工艺规定,经甲方提出,乙方又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时;

c)其它由于乙方的责任而导致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时。

10. 2 如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乙方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和措施,除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如:

a)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并超期过久,而又无正当理由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经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及时支付或无法支付时。

b)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必须的施工条件(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场地的清理、施工用地、材料堆放地、水电等)致使无法开工,经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解决时;

c)其它由于甲方的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时。

10. 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或当地经济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开户帐号: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益阳市秀雅综合大楼

2.工程地点:益阳市秀峰东路赫山社区西侧

3.工程内容:秀峰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4100㎡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秀雅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4100㎡,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

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七、安全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 包干计算。

2.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

1.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10天内付清工程款的90%。

2.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8%,余下的2%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2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

十、质量保修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装饰工程为2年

4.室内墙面,裂缝保修2年

5.结构出现裂缝,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

2.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

3.甲方应把工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责任 (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

(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益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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