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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30篇

时间:2023-05-15 13:43:11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精选30篇)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业主/租户):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处(甲方),与______(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第二条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就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级,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装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有限公司装修流程(附件)(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办法》《油泥清运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原油储罐清罐作业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内容:

四、协议条款: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工伤保险。若乙方未能及时给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有权不予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为作业人员提供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安排体检,确保工作人员身体条件满足作业要求,同时在作业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设施和应急药物。

[3]乙方获得采油厂油泥清运准入资质之后,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开展清运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导致甲方生产延误的,甲方有权向上级报告更换施工单位或者申请扣除部分作业费用。

[4]乙方施工时,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同意,双方指定施工负责人,同时设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便于甲乙双方及时联系、协调问题。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5]乙方施工前,必须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现场作业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得携带手机、火机等违禁物品,严格按照甲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装备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停止任何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的工程内容。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戴防静电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入封闭空间(如生产罐、沉降罐等)应根据作业条件佩戴防毒面具,专职监护人员到位。

[8]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如乙方未整改存在问题冒险作业导致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10]乙方施工车辆必须具备营运资质,进入作业场所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15km/ h,出入必须经现场值班人员检查。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前不得饮酒,遵守交通守则,由违章驾驶导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车辆伤害等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如产生需要甲方配合协助解决的问题,应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违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从作业费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北京鹏跃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桥梓供暖站蒸汽锅炉拆除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金宇瑞产业基地内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一、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甲方)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作息场地、材料、设备的对方和使用场地。乙方进场后必须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精神,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

(3) 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

四、本次装潢工程是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客人安全和维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必须佩带“施工证”,上下楼层应走后扶梯。严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抢道。后楼梯严禁堆物,保持畅通。

(2)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间不得进行有噪声的、登高、动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场所,严禁酗酒、打斗、赌博,禁止乱甩烟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后才能进入客房区施工,“施工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发放,宾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后退证时退还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劳动局和消防局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有关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时严禁现场吸烟及使用易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并做好防火、灭火等准备工作;电动移动工具、临时电源、插座等必须完好无损。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动用明火的管理规定:

(1) 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必须办妥动火证后才可动火。

(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持证上岗。

(3) 申办动火证前必须做好一切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如:在易燃物体周边动用明火,要用难燃物阻隔、洒水等;在隔层内动用明火,要有难燃物遮挡和隔断;在每个 动火点5公尺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

(4) 每个动火点都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动火时离开现场;动火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隐患,在规定的守护时间后,确定安全后才能离开。

(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 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在建材吊运、安装等作业时,现场地面要设置防护区域,增设安全监护人员,加强对行人的引导。

(3) 施工时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要有防脱手坠落措施。

九、其它双方需补充的条款:

如有造成人员伤亡(行人、施工人员及饭店职工)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伤亡人员的抢救义务。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的,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工程施工位于甲方风机周围、集电线路下方,为明确乙方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和国家、地方电力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项目内容:

二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恢复甲方相关风机平台,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占地面积;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占地面积增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施工不得破坏集电线路杆塔、拉线的牢固与稳定,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将会影响草原积水与水流向,导致箱变积水,影响箱变、风机安全稳定运行,乙方与甲方协商负责解决此类问题。

8.乙方负责协商解决堤坝与集电线路安全距离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电力设施损坏由乙方维修更换。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施工不得影响甲方道路畅通。

11.乙方对乙方新建工程影响发生的衍生事件负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6

安 全 协 议 书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新热电调峰热水锅炉扩建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罚款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项目部财务,如未按时上交的加扣滞纳金2%每天。

7、 吉林省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1、习惯性违章表现及处罚金额: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着装,罚款100元;

(2)、在施工区或生活区坐安全帽,罚款200元;

(3)、施工中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不系帽带,罚款50元;

(4)、用安全帽盛水或其他物资,罚款100元;

(5)、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或驾车,罚款200元;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8)、高处作业不带工具袋,造成高处落物,罚款100元;

(9)、高处作业较大的工具不系保险绳,罚款100元;

(10)、高处作业时抛掷物品,罚款100元;

(11)、高处作业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休息,罚款50元;

(12)、高处作业时骑坐在栏杆上休息,罚款50元;

(13)、躺在安全网内休息,罚款50元;

(14)、躺在走道板上休息,罚款50元;

(15)、高处作业时站在栏杆外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6)、高处作业时站在探头板上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7)、凭借栏杆起吊物件,罚款100元;

(18)、高处作业时移动点焊的物件,罚款50元;

(19)、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放置在不牢靠的地方,罚款50元;

(20)、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进行工作时没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罚款100元;

(21)、火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2)、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3)、打锤时挥动方向对人,罚款50元;

(24)、打锤时握锤的手戴手套,罚款50元;

(25)、高处使用撬杠时双手施压,罚款50元;

(26)、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罚款100元;

(27)、使用不绝缘的、不加漏电保护器或无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元;

(28)、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罚款50元;

(29)、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型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罚款100元;

(30)、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超过12伏特,罚款50元;

(3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

(32)、坑、沟、孔洞等不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不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罚款50元;

(33)、危险处所夜间不设照明警戒,罚款50元;

(34)、随意挪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罚款100元;

(35)、有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罚款100元;

(36)、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不经体格检查确认合格,就上岗操作,罚款50元;

(37)、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不设除尘或通风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罚款50元;

(38)、进入深沟、容器内工作前不检查其内是否聚有可燃、有毒等气体,罚款50元;

(39)、任意移动、挪用或遮盖消防器材,罚款50元;

(40)、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时不办理动火工作票,罚款100元;

(41)、投入运行的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罚款50元;

(42)、冬季施工中不采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罚款50元;

(43)、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进行高处作业,罚款100元;

(44)、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罚款50元;

(45)、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物件超过允许载荷,罚款100元;

(46)、上下脚手架不走斜道或梯子,任意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罚款50元;

(47)、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罚款100元;

(48)、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竖梯,罚款50元;

(4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罚款50元;

(50)、移动式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件上使用,罚款100元;

(51)、起吊物绑扎不牢固、起吊重物时偏拉斜吊,罚款100元;

(52)、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罚款100元;

(53)、未经允许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做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罚款50元;

(54)、绑扎或吊物时使用打结或扭曲的钢丝绳,罚款100元;

(55)、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罚款100元;

(56)、钢丝绳与带电体接触,罚款100元;

(57)、随意倾倒、焚烧施工垃圾以及油类、腐蚀性液体,罚款100元;

(58)、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罚款50元;

(59)、用焊炬、割炬作照明用,罚款50元;

(60)、用氧气吹扫衣着,罚款100元;

(61)、任意在平台、柱、梁上打凿、开洞,罚款50元;

(62)、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罚款50元;

(63)、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罚款50元;

(64)、各级领导在检查生产工作时不检查安全工作,发现违章不及时纠正,罚款200元。

(65)、施工人员如有打架行为,聚众赌博;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罚款1000元-3000元人员。打架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66)、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如有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及刑事责任由劳务分包单位承担,并罚款20__元-5000元。偷盗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2、领导者违章加倍处罚。

3、凡因习惯性违章被查处的班组,除违章人员按规定处罚外,该班组在场的相关员按每人50元予以处罚;在场的领导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班组安全员、班组长加倍处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7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8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承揽商在作业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地址:

工程/作业范围: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工程/作业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厂作为工程主管单位,并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特种设备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证。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标准。

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现场设有兼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

2.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发包部门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和环安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3. 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发包工程/作业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的,不得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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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作业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措” (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童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证后方可进厂施工。

6.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吊挂、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采取适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7.对预期会触发甲方的消防系统,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统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消防隔离许可证》,经甲方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依《消防隔离许可证》内容隔离相应的消防系统后方可施工,当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监控室将隔离的消防系统复归后方可离开。

8.工程/作业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作业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须派专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人员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应对施工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主管单位。

12.乙方作业过程中需排放施工废水的,事先必须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严禁随意浪费。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定相应的防止或减轻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

15.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作业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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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签订合约后缴纳工程/作业承包款项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缴纳的则将工程款项或主合同押金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责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作业款结算时,甲方将结余的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乙方。风险抵押金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人民币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主管单位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对于违反附件《承揽商违反EHS规定罚则》中的规定,有权依罚则中规定的数额对乙方罚款。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罚款单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一天,超过申诉期限未申诉或申诉后经双方共同确认确为违规行为的,罚款单生效。甲方依罚款金额从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从工程/作业合约生效日至工程/作业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协议与工程/作业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发包部门及环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厂商违反EHS规定罚则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承揽商在作业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地址:

工程/作业范围: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工程/作业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厂作为工程主管单位,并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特种设备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证。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标准。

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现场设有兼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

2.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发包部门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和环安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3. 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发包工程/作业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的,不得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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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作业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措” (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童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证后方可进厂施工。

6.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吊挂、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采取适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7.对预期会触发甲方的消防系统,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统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消防隔离许可证》,经甲方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依《消防隔离许可证》内容隔离相应的消防系统后方可施工,当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监控室将隔离的消防系统复归后方可离开。

8.工程/作业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作业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须派专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人员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应对施工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主管单位。

12.乙方作业过程中需排放施工废水的,事先必须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严禁随意浪费。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定相应的防止或减轻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

15.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作业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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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签订合约后缴纳工程/作业承包款项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缴纳的则将工程款项或主合同押金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责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作业款结算时,甲方将结余的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乙方。风险抵押金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人民币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主管单位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对于违反附件《承揽商违反EHS规定罚则》中的规定,有权依罚则中规定的数额对乙方罚款。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罚款单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一天,超过申诉期限未申诉或申诉后经双方共同确认确为违规行为的,罚款单生效。甲方依罚款金额从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从工程/作业合约生效日至工程/作业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协议与工程/作业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发包部门及环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厂商违反EHS规定罚则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9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XX年1月30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

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外委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范本推荐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 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 乙方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1

施工单位(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双方根据沈铁办发( )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年 月。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

2、 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

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

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2

为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 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机械操作手必须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柴油、汽油等)除应专人负责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若因管理不善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审批,项目部同意后贯彻实施。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及机械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支付因之引发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索赔等。

12、本工程所有工程机械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挖机、装载机等机械操作手应定期检查机械运行情况,做好安全记录。

14、危险路段、深挖路段,必须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设施,保证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15、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完工之后作废。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经理部(甲方): 分包人(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

8、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新进场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的,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焊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随身携带),违者,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施工,且工期不做顺延。并处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9、乙方负责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0、乙方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现场必须设有专职看护人员。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施工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看护人员的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1、高处气割、焊接作业时,应提前将地面易燃的材料物品转移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地面安排好专人看护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违反者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2、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3、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原因,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将予以双倍罚款,并由近次拨款中扣除。

1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

1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仅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及生活区活动,严禁随处乱走乱窜,一经发现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16、乙方必须保证生活区卫生,卫生脏乱者每次罚款100元。

17、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作业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8、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5000元-10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酗酒闹事、发生争吵的,也将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当事人清除出场。严禁老幼病残工人及女工进场施工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将小孩带入生活区、厂区、施工区等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20、生活区内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拽,严禁擅自改变室内线路走向,违者罚款100元。

2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1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2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20元。

22、工地严禁容留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住宿,若擅自留宿他人,而出现的各类问题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后外出,凭胸卡晚9点前必须回厂,超过9点业主门卫将不再允许其进入。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盖章): 乙方(分包方班组):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4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甲方施工的华电望亭至无锡供热管网工程,涉及到部分桩基工程交由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双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员和设备不受损害,特签定本作业安全协议。

1、乙方进场的打桩机械,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作业环境,认真执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于违章导致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经常对打桩机各部件、安全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运转正常,提供相关部门检验鉴定合格证和操作人的上岗证复印件。

3、作业区应设明显的禁行标志或警戒线,有专人监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必须离桩锤中心5米以外见识,配合操作人员应离机10米以外。

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处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额和作业人员时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锤下落后,当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进入该区域挂钩,严禁挂钩人站在锤上随锤提升,参施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用好安全带,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6、甲方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双方就安全、质量均应服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监督,注意做好对地下管线、路面路牙周围绿化的保护。

7、乙方负责机械进退场装卸车及运输途中的安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5

甲方(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6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基站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基站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通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基站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进场施工起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_______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石材幕墙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防火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7.甲方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作业。

8.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宿舍,水源。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见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_______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乙方自带的施工器械必须有当地安全部门出示的安全检测证明。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防火工作;进场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动用明火,若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10.乙方必须保证保证宿舍的卫生,防火,用电安全。(见附表二)

四、协议书效益、有效期:

1.乙方违反此协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8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   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19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影响范围: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7、《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9、《铁路信号设备9050安装标准》TB10419-20__;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共同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与工务、电务、通信等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0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

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

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

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0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1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5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8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19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0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

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2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5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施工(维修)业务交往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单位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减少安全、火灾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椐“谁承揽施工(维修)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双方签约的 合同(协议书),特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承揽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3.负责向乙方交底施工(维修)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规章要求,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4.负责指定提供施工(维修)现场必要的水、电、气接口等。乙方无权私自占用未经甲方同意的场所和非指定水、电、气接口处。

5.甲方委派的监护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因施工(维修)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施工(维修)条件和作业要求。要求乙方制订出具体的施工(维修)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根椐乙方申请,协助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相关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停(送)电、水、气规定,否则不准施工(维修)。

7.根椐乙方申请,在可能提供设备、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时,双方要认真确认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交接后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根据施工(维修)项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配合施工(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揽施工(维修)项目方必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出具与承揽施工(维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不签订安全协议不施工(维修),施工(维修)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无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实,不施工(维修)。

2、施工(维修)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应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不准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维修)人员按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维修)场所,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4、用电、用气、用水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所用设备、器具、电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借用甲方设备、器具等办理交接手续,确认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电、气焊作业事前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6、因施工(维修)需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能临时拆除。施工(维修)完毕时,立即恢复被拆除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7、施工(维修)场所未经确认的管线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在运行设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运输设备,主动避让施工(维修)场所起吊物件和厂内机动车。不准在现场吃饭休息。

8、高空作业时应设警戒区域和标识,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严禁高空抛物、掉物,作业完毕应清理遗留在高处的物品。

9、施工(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调试、检查确认正常,拆除所用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悬浮物后,办理交接验收确认工作。

10、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上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作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2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三、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四、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年 _月 _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安全责任如下:

1、乙方在入场前三天建立本单位与甲方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落实《__________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和群从安全员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2、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3、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负全责。

4、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经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提前向甲方上报施工地点申请单及作业人员人数。乙方材料出场时,提前向物资部上报,并开据出门条。乙方施工车辆进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场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13、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

14、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内容按国家及__________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4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政策,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___年___ 月___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5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及胸卡,未佩带安全帽及胸卡者进入现场各罚款5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6

甲方:

乙方: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 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 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 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 【 】 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 ,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补充条款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七、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 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 ] 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八、安全监督配合及有关费用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 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 〕 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7

甲方(建设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加强_____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范围: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乙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2、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一级教育、经常_____;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项目技术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美观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该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_地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 煤矿井下硐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进入 有限公司 煤矿地面和井下所有场所范围内。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训,贯彻学习入井人员入井前的登记、乘坐人车的具体规定和施工现场个人行为规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与指导。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单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产中需协调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协调解决。

6、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对于不听指挥的,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应搞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开工前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对审批过的措施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及要害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入井前由当班负责人到井口检身处登记入井人员,并按规定有序排队和乘坐人车,乘车过程中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厢外,人车停稳哨声响后方可下车。

5、乙方人员不得在副井运输线范围内及要害场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岗位在作业范围内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得随便触摸和使用其它电器及设备。

7、对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乙方在要害场所以及确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要有特别醒目警示牌或防护措施,严禁他人进入要害场所。

9、对新招收的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应与甲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须对设备和工具完好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不准迟报、隐瞒或谎报。

12、有权拒绝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3、须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完善。

14、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早调会和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积极组织,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15、由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全部责任,并负责伤亡人数的统计上报。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毕自行终止。

3、本协议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29

甲方: 电务段

乙方: 项目部

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280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要求。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地点(地段)影响范围配合内容

兰新线红烟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涵洞上、下游顺坡疏通开挖土石方。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段: 涵洞上、下游埋设的信号电缆在开挖路径上。不影响行车,在以上地点施工,如有影响设备管理单位所属设备时,需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如影响电务设备,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

配合要求: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员,于施工作业开始前40分钟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控。点内施工按批复的计划落实配合工作;点外施工,如影响电务设备,须提前通知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涉及电气化区段的施工,在影响范围中,必须界定影响行车情况、接触网是否停电以及施工中采取的防护措施。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工程期限:

责任地段: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K1215+500-K1222+000。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做好防护和监护工作。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设备管理单位应依据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认真审查,并派出持有局有关业务处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证》的安全监督人员到场进行安全监督。

乙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本项施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

6.应严格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落实施工作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单位要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对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加强日常检查。

2.联络员、防护员、安全员一律持证上岗。

3.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无误。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下班前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5.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局防洪指挥部的部署,制订得力的防洪措施,并在施工中逐项落实。

6.结合部的安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7.共同确定隐蔽设备的位置及走向、埋深等,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8.工程开工前一天,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派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无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场工程不得开工。

9.信号设备干扰未排除前,不准施工;设备防护未到位前,不准施工;施工料具、施工准备工作未到位前,不准施工。

10. 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按照电气化安全卡控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1.与施工单位协商,为电务配合部门提供运送配合、监护人员和材料、机具使用的交通工具。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共同责任、权利和义务:

确保施工安全是施工、设备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有权发放《施工安全通知书》,按照乌铁安(20__)334号《乌鲁木齐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重点环节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向路局安监室提报考核;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和检查监护人员在配合和监护中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2.设备管理单位对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负主要责任;因监督不力发生行车事故的,还要追究设备管理单位及部门的责任,影响安全成绩。

3.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4.选派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设备单位检查人,持“施工安全监督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5.检查人员应熟悉施工技术图纸,掌握关键内容,检查、落实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权下令停工整顿:

①擅自变更施工计划或扩大施工范围时;

②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不落实时;

③对新工、临时工、民工及关键岗位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时;

④对需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时。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2.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达不到资质的严禁施工。

3.施工期间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4.施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施工前须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计划提供给设备管理部门及行车组织部门各1份。

6.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作业,保证施工质量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7.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双证上岗(上岗证、职工技能鉴定合格证)。

8.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未经电务段许可不得擅自扰动电务设备和影响电务设备安全,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提前与电务段办理手续。

9.施工安全协议签定后72小时,送达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信号车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电务段调度和相关的信号车间,并向设备管理车间提报施工配合通知单,双方签认后,按照签认要求落实施工和配合工作。

10.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日收工前将次日的施工内容通报相关的信号及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防护工作,确保行车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1.施工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恢复设备,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因需要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取土、采空、堆放物品等或拆移影响行车安全的设备(如各种标志、牌、桩等),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同意签认,并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签定相关的安全责任协议,制定落实确保电务设备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撤除或移设,否则视为严重违章施工。

13.凡在线路两侧动土施工,必须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定电缆位置及走向,必要时画图签认。施工前以书面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监控,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14.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有义务参加设备管理单位组织的每月召开的施工例会,如接到通知后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没有参加施工例会,设备管理单位有权拒绝配合施工单位施工。

15.防护人员资质不够或没有持证上岗,严禁施工。

16.施工时与作业内容和作业范围不符严禁施工。

17.违反施工安全协议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违反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如因违反本协议,出现安全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施工单位在封闭时间段内未完成施工造成延点者,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同时,双方应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乌铁安〔20__〕126号)和乌铁安电(20__)583号关于补充《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安全监督和配合费分别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__〕113号)、《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配合费暂行标准》(乌铁计〔20__〕276号)的规定,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管理费中直接向营业线施工的配合单位支付。

大型养路机械或设备管理单位自行施工时,无论何种修程,只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不向任何部门或单位支付配合费。

八、其他:

1.施工前,施工区段若存在影响施工的甲方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先排干,对影响区段的设备做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施工区段涉及到甲方设备的甲方配合,不涉及甲方设备的甲方不需配合。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进入信号机械室须有电务段调度准入命令,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信号机械室前,必须持有路局批准的施工电报和与电务段签定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在电务值班人员监护下作业。旅客列车自邻站发出、货物列车接近本站预告信号机(自动闭塞区段为进入二接近)和本站准备排列发车进路时,立即停止信号机械室内一切作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信号机械室;严禁在信号机械室内吸烟。

4.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防止损坏电缆设施的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设备分布复杂、不能准确确认电缆位置的,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应现场探测,沿初步确定位置,由施工单位每隔20米挖横竖探沟(探沟尺寸为横向10米、竖向3米、深度1.5米以内),找出电缆准确位置;新(改)建路基、管线等建筑与既有电缆重叠或交叉时,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现场勘探,研究确定排干扰施工方案后,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防护距离设置并做好防护(排干扰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设备管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电缆准确位置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两侧各1.0米处喷洒白色石灰粉进行明示,特殊地段(如:电缆预留地段、接续地段、上桥涵地段)根据电缆埋设情况相应加宽,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上方拉0.5米高的尼龙警示绳旗警示,并每隔50米设“下有电缆,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施工单位应确保其完整。

5.电缆位置两侧各3米范围内的施工,必须人工进行作业。当穿越既有电缆、与既有电缆交叉处所的作业更应有明显标记、标志。严禁在电缆径路上插设移动信号牌、钉标桩及在安全保护区、点火烧烤等损伤电缆的作业。大型机械和车辆穿越电缆径路前,必须在电缆径路上覆盖厚度不小于1米、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层并覆盖防护盖板,防止直接碾压电缆径路,损伤电缆。

6.电缆位置两侧各1米范围内施工时,施工单位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研究和履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严格使用轻型施工器具作业,严禁擅自进入电缆位置明示区域内施工。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现场指挥人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盯控。同时必须在电务段配合人员现场监控下进行作业。要做到轻挖、慢挖,严禁使用镐及锐利器具刨;光电缆外露后,抹擦干净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发现情况立即上报,严禁拖延瞒报;凡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而发生挖断光电缆事故时,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挖出的光电缆不能及时回填过夜或(穿越电缆径路、桥梁、涵洞、管道、渡槽、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坑、平整路基等设备设施的施工)开挖光电缆不能避开时,使用PVC管(或槽钢对扣)进行防护,PVC管(槽钢)两端至少多出10cm插入坑壁或地面,管内灌细沙,切口使用防水胶带包扎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对地面及深土处不明光电缆,按有用光电缆保护;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方案内容,明确挖断光电缆应急预案,发现挖断光电缆,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迅速做好抢修准备工作:找出光电缆断头,开挖接头坑,开挖的接头坑至少保证两个人可以工作,积极配合光电缆抢修人员,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发现责任单位将光电缆断头掩埋,人为延误抢修时间、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施工造成电缆中断、信号事故、信号设备严重损坏,施工单位须及时到电务段缴纳罚款及赔款,并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准再继续施工。

7.信号电缆过轨施工,深度必须达到距自然地表面500毫米以上;电缆过轨施工时严禁与既有信号光电缆同一位置穿越,严禁与信号既有光电缆同沟敷设,平行埋设必须距既有信号电缆3m以上。施工电缆与既有信号光电缆间距离(垂直交叉或平行),须在下方进行,并大于500mm以上,必须采用管、槽进行防护。

8.施工电缆穿越线路离信号机不得少于15米。

9.信号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前要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沟深确认,要现场确认电缆测试合格后方可埋设。箱盒的安装时应对箱盒内电缆按设计配线。钢轨引接线预先安装固定好,不连钢轨,并将塞钉头用绝缘包裹,避免接触钢轨影响既有轨道电路使用。

10.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对全员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教育;自接触网设备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所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按有电对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准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接触,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10m以外并对该处进行防护,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处理。作业人员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按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停电后要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要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撤出接地线并办理销令手续;撤出接地线后严禁再次进入作业地点;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

11.涉及电气化区段电务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在上信号机前必须确认接地良好,设专人防护,作业时其身体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雷雨天严禁攀登信号机;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轨道电路送受电端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的措施后方准作业;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和相邻两轨道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等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严禁断开接向扼流变压器的连接线中任何一侧或两个扼流变压器中心点之连线;在对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信号设备作业可能接触牵引回流线、安全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金属护套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连接坚固,同一电缆沟内数条电缆的金属护套应相互焊接良好后,方准开始工作;在轨道电路作业时,当轨道变压器与扼流变压器连结的低压线圈断开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或扼流变压器上的牵引连接线时,当两条钢轨与相邻轨道电路的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尚未连接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箱及引接线、中心连接线时,为保证钢轨牵引回流的畅通,应使用“两横一纵”连接线进行防护;在更换轨道电路相邻两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原牵引连接线时,当两个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通牵引电流的单轨条牵引连接线未可靠连接前严禁切断原有连接线。

12. 涉及电气化区段结合部安全规定:电务施工遇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或距回流线不足1m的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和电务部门拆除、移设接有吸上线、接触网地线的扼流变压器或空芯线圈时,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采取安全措施;在接触网供电的情况下,竖立或撤除信号机机柱、更换信号机构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在配合工务更换钢轨或道岔时,必须首先确认工务安装的牵引回流线作用良好后,方可拆除钢轨或道岔。

1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的施工;施工危及信号设备安全时,电务施工配合、监护人员有权制止施工方施工;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行车事故,施工方负全责;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电务段有权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

14.施工单位施工前期工作、整修便道、应急救援等都遵循协议相关规定。

15.电务车间、班组在核对完施工单位各项手续(包括施工方案、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施工影响范围、施工作业配合单等)后,必须做好人员安排、材料的准备及配合施工监控;监督施工方现场确认地下电缆具体位置并做醒目标记;监督施工方现场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施工时损坏地下电缆及其它信号设备。

16.影响电务正常使用的施工,每站每天尽可能安排一处,若当天电务工区有需配合点内施工2项以上(含2项)的,点外施工不予配合。

17. 施工中不得损害电缆径路及电务设备,当挖出既有信号电缆时,电缆不得外漏过夜,必须掩埋或采用管、槽对电缆进行防护处理。损害电缆径路时必须原样恢复,所有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8.严格按照乌铁电《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作业安全防护办法》的防护规定落实。当电务配合其他部门上道作业同一项目少于3人(不含3人)时,由主体作业方负责一体化防护,电务不设专职防护员,由主体作业方按照内部作业人员进行防护,电务配合作业人员听从主体作业方防护人员的指挥;电务配合人员超过3人(含3人)时,应设专职防护员防护。

19.未尽事宜,增加协议附件进行说明。施工期间双方严格按照“施工协议”进行施工与配合施工作业,严格落实防护职责,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与设备安全。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 20__年7月31日

十、说明事项:

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建设管理单位调解,调解无效时,按司法程序办理。

2.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时,按铁道部、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4.本协议一式 3份,甲方1份,乙方2份,各自保存备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施工(维修)安全协议书 篇30

甲方:

乙方:

从开工到施工的过程中,为保证生产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及财产安全,将紧紧围绕安全为中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协议,并双方严格履行: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二、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四、乙方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

五、乙方使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做好出入库记录,保证帐务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

六、乙方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教育施工人员,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对于同施工附近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如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项目内容对甲方需要爆破的工作面进行爆破,按照甲方的要求爆破到位。

十、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争创优良工程。

十一、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进场开工, 年月 日完成。

十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验收。

2、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按施工设计要求,为乙方提供施工测量、放线基准点的交设和布防,已方便乙方科学合理的实施施工步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按照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及质量规范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

4、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所有规定,如

发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必须和施工现场人员搞好协作,绝不容许发生打架斗殴及偷盗事件,发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有关检查。

5、做好安全用电,严格按照爆破规程操作,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6、凡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项工程,如发生工期延误和质量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正确管理,甲方若让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乙方可以拒绝执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新的情况,甲乙方有权提出合同补充条款,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合同与本合同如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终止。

十六、施工期间若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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