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汇编3篇】
时间:2024-09-11 14:37:04
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精选3篇)
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箱:鉴于,甲方已经开发了一款大型角色扮演在线游戏,名称为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希望开发一个本地化的游戏版本以便在授权区域内使用;乙方想要获得并且甲方愿意按照以下条件授予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运营、经销该游戏本地化版本的权利。因此,甲乙双方真诚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许可授权
(一)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授予乙方在授权区域的授权包括(经销权):
1、向最终用户提供在线服务;
2、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运营、维护、提供本地化游戏,并与之相关,复制使用本地化游戏的文字、声音和图片内容,包括市场宣传资料的故事和声音;
3、在授权区域内以运行,维护以及经销在线服务为目的,安装、复制、使用本地化游戏;
4、在授权区域内分授权最终用户使用本地化游戏的软件;
5、为提供在线服务(直接或是间接的通过)在授权区域内再生产或销售本地化客户端软件(仅以目标代码形式)给最终用户;
6、在授权区域内与本地化游戏的促销、推广、支持、提供、复制、分销、分授权有关的复制、使用和展示授权标志。
(二)甲方技术授权。在该协议期限内,为行使本地化游戏的经销权,甲方在此授予乙方排他的,可分许可的,无需支付授权费的复制、使用(仅以目标代码形式)甲方授权技术。其中包括使用甲方授权技术的支持性使用对本地化游戏进行修改(前提条件是上述权利不包括修改本地化游戏基础性行软件的权利)。
(三)后续版本。如果甲方决定开发一个原版游戏的后续版本并且在授权区域内授予该后续版本的运营权,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此决定的书面通知,并就该授权的条款与乙方善意协商。在乙方接到后续版本通知的_____天内,甲方不得将该后续版本在授权区域内的运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也不能与任何第三方就授权的有关条款进行协商。无论如何,甲方不应在授权期限内授予任何第三方运营后续版本的权利。
二、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1、授权财产的所有权。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甲方对其授权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甲方保留了单独的权利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财产中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乙方同意并不会做出任何的事情损害甲方的所有权。乙方同意无论是该协议,或是对于运营权的行使,都不会授予或者可能授予乙方对于甲方财产任何的所有权。除了本协议下授予的权利及其他明确规定,如果在授权范围内许可财产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归乙方所有(由于法律规定或其他),乙方将向甲方转让所有的权利和利益,甲方无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提供文件以实现此项转让。
2、乙方财产所有权。甲方在此承认并同意乙方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乙方保留了单独的权利,名称以及利益,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这些财产中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甲方同意并不会做出任何的事情损害乙方的所有权。甲方同意无论是该协议,或是对于经营权利的执行,都不会授予或者说明授予甲方对于乙方财产任何的所有权。除了本协议下授予的权利以及另有其他明确规定,如果在该授权范围内许可财产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由于法律规定或其他),甲方将向乙方转让所有的权利和利益,乙方无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提供文件以实现此项转让。
3、本地化游戏商标。甲方应该在授权区域内直接注册本地化游戏中文商标或者要求乙方以甲方的费用和名义注册中文游戏商标。中文游戏商标应视为授权游戏商标。中文游戏商标的权利属于授权方。
4、合作。一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人侵害、非法使用或者错误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并且可能对对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时立即通知对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尽最大努力,包括采取所有必要的合法行动关闭非法第三方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软件的服务器(即私服),在授权区域内保护与本地化游戏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乙方仍然有权利,而没有义务,采取其认为合理保护相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根据本条所产生的合理的支出和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分摊承担,乙方承担_____%,甲方承担_____%。根据本条约定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费用应该由乙方选择:
(1)从将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分成费中扣除;
(2)由甲方向乙方偿还。
三、授权费和分成费
(一)许可费。
1、鉴于本协议下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项不可返还的(除非协议中有明确规定)、____________美元授权费。
2、以下述两个日期中后一个日期为准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支付授权费
(1)乙方获得合同登记;
(2)收到甲方的发票;
(二)分成费。鉴于甲方授权乙方的经营权利及其相关权利的进一步考虑,乙方每季度将要支付甲方分成费,占总收入的_______%。
(三)支持费。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支持费________美元。
(四)分成费报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个日历月的最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项分成费报表。甲方应在乙方的每一指定财政季度按照相关分成费报表中规定的分成费总数给乙方开具发票。
(五)税务。如果授权区域内税务机关对于甲方有关授权费或者分成费收入征收税费,乙方或者进出口公司应以甲方的名义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授权费或者分成费中扣除此项税款,并向甲方提供证明此项支付的缴税证明或其它官方证明。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每一方应以任何方式对于本协议下有关对于各自可支付的赔偿的所有税款承担责任。
(六)分成费支付。所有分成费和支持费的支付,将由乙方每月结算,并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向甲方指定的美元账户进行支付。根据当月最后一天北京时间中午12:00中国人民银行报出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卖出汇率换算成美元。
(七)电汇费。支付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代扣所得税,若有),包括但不限于电汇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八)审计权。
1、至____月____日乙方财政年度结束后至少六十(60)天,甲方可以至多每年一次指定独立会计师在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乙方_____的办公地点审计与分成费有关的会计帐簿以确定分成费的准确性。此类审计只能在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以不打扰乙方正常商业活动的方式进行。乙方会计帐簿和记录中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如果审计结果发现分成费支付不足,乙方将有权利指定独立审计重新审核会计账簿。
2、如果双方的审计结果不符,乙方和甲方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无法解决,则双方共同指定一名独立的会计师检查双方审计结果,并做出最终决定。
3、如果乙方和甲方双方均认为或者最后审计结果表明分成费支付不足,则乙方将要在收到甲方发票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出该笔不足分成费。如果乙方和甲方均认为或者最终审计结果表明分成费支付过多,那么,乙方有权选择在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收到最后审计结果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多支付的分成费返还给乙方。或者乙方从以后支付给甲方的分成费中扣除。
(九)帐号。在公测期间,乙方可以向有限数量的潜在最终用户提供本地化游戏和在线服务,这种帐号服务不需要支付分成费。
(十)出口公司。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都通过进出口公司支付。甲方承认并同意:根据乙方的指示,进出口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并向中国税务机关交纳税款后,负责向甲方支付授权费和分成费。并且,进出口公司在甲方和乙方的帮助下应尽力获得并保持游戏的政府审批。
2、甲方和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进出口公司将不负责任何付款中的问题或者协议条款的争议,付款问题或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进行解决。
3、根据本协议,进出口公司有权按照比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收取佣金。如果付款金额总计少于五百万美元,佣金的比例将是0.3%;如果付款金额等于或多于五百万美金,佣金的比例将是0.1%。进出口公司收取的佣金将由甲方负责支付,并由进出口公司从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四、保密。
(一)保密信息。书面指定保密的信息的均被视为保密信息,或者如果某信息被口头披露,信息披露方在披露后的三十天内书面通知保密,则该信息被视为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尽管如前所述,包括在或者与分成报表有关的所有信息、其他财务信息、乙方同时在线最高在线用户数量信息,无论此类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的,均视为乙方的保密信息。
(二)限制。除了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可披露,复制或使用另一方的保秘信息。一方应将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获得及使用仅限于:
1、为履行本协议必要使其雇员使用或获得该保密信息;
2、双方某些人员(例如董事会成员、股东、当前或潜在的投资人以及股东、合伙人、法律顾问、会计以及其他顾问),他们均受到保密约束或者具有信用或道德上的义务来维持信息的保密性。
(三)例外。以下情况是保密义务的除外:
1、并非信息接收方的过失,而成为公开可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收到该信息时,已经正当的获得该信息;
3、由信息批露方未加以约束透露给任何的第三方;
4、信息接受方独立开发获得,未使用信息批露方的保密信息(由书面记录证明);
5、应法律、政府、法庭命令的要求,或者遵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类似的美国中介机构)的规则要求披露。
五、陈述与保证
1、合法成立。甲方是依照国家名称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权威性及有效性。本协议由甲方权威认可,当双方签字交付后,对甲方构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按照合同的条款和目的是可执行的。其有效性遵守破产、资不抵债、重组以及有关影响债权人权利和一般公平原则的类似法律的一般规定。本协议形式合法,其条款按照法律对于甲方是可执行的。甲方确保本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或获得承认性,不需要任何法律或权威机关备案或登记,无需在提供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文件的时候支付印花税或类似税费。
3、不冲突。依照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以及交易的完成将不会:
(1)与甲方已经签订的合同相冲突、造成甲方对已签订合同的违反或无法履行;
(2)违反甲方的文件条款;
(3)违反任何对甲方有管辖权的权威机关的任何法令、命令、规则、规章。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应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相冲突的协议。
4、知识产权权利。甲方拥有、支配、授权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并有权授予乙方根据本协议关于授权财产的条款享有所有权利。没有任何授权权利是无法执行或无效的。甲方没有违反,并且在重要方面遵守甲方拥有、支配、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任何许可权利的合同或授权条款。任何由甲方分授权给乙方而并不是甲方直接拥有的授权权利,在第三方因任何原因终止该授权时,乙方仍然完全有效的享有授权权利。
5、无已知侵权。没有任何授权权利与其他人的权利相冲突或侵害其他人的权利。甲方从未收到过任何的书面通知,从而被告知授权权利侵犯了他人的法定权利。据甲方所知,没有任何未决的或威胁行为、诉讼、或索赔主张授权权利侵犯了任何的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服务标记、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及其它所有权。在进行了足够调查后,就甲方所知没有未经授权的其他方正使用或以其它方式损害任何授权权利。
六、其他
(一)通知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需要发往协议各方的通知将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如果按照以下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者另一方书面通知发送方发送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发送给另一方将被认为是完全履行了发送和接收的责任
1、如果人工寄送,需要接收确认;
2、如果使用传真,需要接收确认;
3、在由知名的快递公司寄送后的五个工作日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尽管有前述规定,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本协议转让给它的关联企业。根据在此规定的对于转让的限制,本协议将约束并对缔约方以及他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生效。
(三)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都不会对任何的,由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执行延误或失败负有责任,例如,火灾、暴雨、地震、战争、革命、暴乱、国民骚动、国内突发状况以及任何法庭、政府或政府代理的行为或命令。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所发生的事件及其预计的持续期,并尽己方勤勉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己方履行协议下的义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和缓解的时间将被延长至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如果该类事件持续超过3个月,非主张不可抗力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四)争议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将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如果产生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向另一方提交书面的纠纷通知开始争议解决程序。争议通知发出后,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与争议有关的所有协商都应秘密进行,而且不能影响到双方在将来程序中的权利。如果争议在争议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内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那么,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仲裁。
(五)副本。本协议可签订一份或多份副本,每一份均具有原件的效力,但是所有这些协议将被共同认为是一份法律文件。本协议可以签订后通过传真交付,传真发送将被认为是为合法合适的发送。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 篇2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订立。
合同一方为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3.“甲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4.“乙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
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8.“技术资料”,系指列于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其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9.“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需另行约定。
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
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__。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需另行签订。
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_____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需另行约定。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_____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______份;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1.技术服务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_____日。
(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______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______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时间为______日。
(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______日。
(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2.技术培训
(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______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至第______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翻译______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______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_____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翻译______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______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技术资料。
2.________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份寄给乙方。
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______份寄给甲方。
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5.技术资料采用中文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_____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8.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_____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______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将在______________进行,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____________法进行仲裁。
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_____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______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授权许可合同 篇3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