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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交易合同【汇编三篇】

时间:2024-01-26 16:46:22

上海市房屋交易合同(通用3篇)

上海市房屋交易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自愿将坐落为:_____【区(县)】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号)的房产,用途住宅,出售给买方。

该房原在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中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买方对卖方所出售的房产已充分了解,并亲临现场勘察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承担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中介公司当着买卖双方当面对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到买方名下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整(大写),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此价格均不做任何调整。

协议签署完成后,付款将按照协议上付款程序进行付款,付款对象为以下(若因卖方填写错误导致付款失败或错误,由卖方自行负责,与买方无关)。

户名: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质量

1、卖方应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房屋的一般居住使用功能,买卖双方对房屋质量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房屋的外观质量以双方交接验收为准,房屋在国家规定保质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向开发商等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3、卖方保证屋内已经安装的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以及户内电话、电灯等用线均为正规国标品牌用线,且均已安装到位。对于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4、卖方保证室内安装的给排水管道预埋以及连接均已安装到位,对于需要涂刷防水保护的地方均按照正常施工标准施工,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在买方未进行二次装修的情况下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卖方保证室内气管安装以达到审核标准,所有的连接口均按照正规标准连接,不存在漏气等不安全现象。

6、卖方承诺在前期装修过程中开墙、凿洞均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均做好加固处理。

7、卖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盗窃等可能导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如果买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价金万元等条款。

8、对于卖房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有一定质量瑕疵的,买方确认后(需附件证明,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盖章生效),卖方对此可不再负有任何责任,但按照地区标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卖房人已知而故意隐瞒的较严重的房屋质量瑕疵,卖房人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150条——第155条对瑕疵担保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在标的物存在瑕疵时,卖房人负有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享有瑕疵担保请求权。

第六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七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因此导致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得,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以及买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以装修费用票据为准)。

买卖双方保证提供的身份及工作证明真实有效,如因其中一方提供虚假的身份及其他虚假证明,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受害方除追究被受害人的经济责任外并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验收交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向卖方提供相应合格合法的票据原件,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转移,即使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完,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会自动转到买方名下,所以卖方必须配合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为保证买房人的财产安全,卖方需完全提交该房屋的安全性钥匙,并确认无配件。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该房屋验收交接,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房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拆除、划痕、污浊等影响买房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房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情节严重者,买方可以废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元。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在转让上述房产后,不得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如卖方恶意将该房产重复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以及乙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附件共张,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之一。

1.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2、装饰装修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3、房屋配套物品清单

4、出卖方(甲方)夫妇身份证复印件

5、出卖方(甲方)夫妇结婚证复印件

6、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8、房屋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9、原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10、中介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中介公司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盖中介公司宣章。

12、该房屋水、电、气装修的线路施工图一份。

13、出卖方提供房屋验收前一个月办理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公共维护基金以及其他附属公共设施的过户手续且结清所有费用的票据原件。

14、卖方同住成年人同意交易声明。

15、买方委托书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经办人:_______

买方经办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中介公司经办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

上海市房屋交易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卖方因另展宏图需要,经双方商定愿将已置的房屋壹间,现座落在灵溪镇

(号)坐 朝 本房屋内外现状所有的一切固定建筑设施包括门窗、灯具、装修物、电表、水表、闭路等设施与开户(及占有公墙、楼梯、屋外公共设施与宅基地享有应有份额使用权在内),经合家商讨同意托中出卖尽给买主为业,经三方断定时进值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该房屋来历清楚,确系个人之业,出卖前并无内外不明交涉及产权重叠等情,订立合同后若有出现枝节理叠交加不清之事,由卖方负责理清,不涉买方之事,买主应付给卖主所有亲属(父母、兄弟、夫妻、子女、祖孙、婆媳)按手印签字,交钥匙、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切红包共 元整,双方同意订合同约定如下:

一、买方在国历 年 月 日,暂付给卖方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二、限卖方定于国历 年 月 日前搬清家物,交出钥匙,交付买方使用。

三、双方定于国历 年 月 日前立卖断契据,立契时双方将全部手续,房款一次性交清。

四、房屋现与手续

五、卖方负责装置该房屋的事项:

六、卖方收受定金后,借故不卖(或补交证件不足),按定金额外加壹倍的处罚款给买方。

七、买方付定金后,借故不买按定金额全部归卖方所有。

八、如果买卖一方反悔,本经纪服务站收取受益(得款)方的定金额20%为中介服务费。

九、双方交易成交后,本站中介服务费按房管局收费标准累计算收费现金人民币 元正,由买方支付,希望贵客遵守,谢谢合作!

以上均系双方自愿,受法律保护,签字按指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契后本协议书失效,希共同遵守履行。

卖户主 买户主

中介人 苍南县灵溪镇美的房地产交易经纪服务站(盖章)

办公地址:

-------

兹有 为另展宏图,愿将亲手所建的拆迁安置套房 套座落在灵溪镇上江小区 路(街)第 幢,排行第 间,套房面积 平方,车库 平方,经合家同意托中出卖给 为业,经三面议定价值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房屋交易预付定金协议书范本(1)在 年 月 日买方暂付卖方定金 万 仟 佰元整。

(2)双方同意定于公历 月 日前立卖断契约,立契之时双方将全部手续一次性交清,超过 月 日后,定金全部取消。

(3)该间套房来历清楚,确属个人之业,出卖前并无内外纠葛及产权重叠之情,日后若有不明之事,概由卖方全权负责解决,不涉买方之事。

(4)该套房包括:

①房产证、土地证归 方办理完成,有关规费由 方承担,产权过户规费由 方承担。

②水表、电表、外墙涂料归 方负责办理完成,有关费由 方承担。

③建筑标准:

④其它:

(5)卖方收取定金后,若有反悔,定金加倍罚还;买方反悔的,定金全部取消。如一方违约中介费从中收取15%。以上协议壹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务必恪守信用。

(6)卖方红包、子孙包、夫妻签字包、大人包、钥匙包等一切总包清共壹个 元。

卖 方: 联系电话:

买 方: 联系电话:

中介人:苍南县灵溪新区房地产交易经纪服务站

地址:

执业人员: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上海市房屋交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另一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9.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______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1.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___________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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