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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劳务分包协议书精选3篇

时间:2023-01-22 11:16:36

公路劳务分包协议书(精选3篇)

公路劳务分包协议书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

甲方决定将_公司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 ,装修完工前付_________。

五、乙方的职责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公司与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

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劳务分包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单价承包。

二、合同清单及价款

1、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公路劳务分包协议书 篇3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其承建的华宇·上院——售楼部、1#、9#、10#、15~20# 及1、2号车库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的具体管理要求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致共同遵守。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第一条、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售楼部、1#、9#、10#、15~20# 及1、2号车库的50%人工挖孔桩、独基、条基、筏板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及场内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抽基槽(坑)内积水、清理坑槽内泥渣等直到甲方验收浇注砼为止,挖出的土石方人工转运至指定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上述承包内容以人工费形式承包给乙方,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三级配电箱以后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余机械设备(包括抽水设备、所需的电缆、电灯、空压机、水钻、铁铲等工具、用具)由乙方自己提供并负责维修保养。

第三条、施工工期:从20xx年 月 日开工起售楼部、1#、9#、10#、15~20# 及1、2号车库的50%部分 天必须完工,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开工日期为准(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延期的除外)。每延长一天工期甲方向乙方按20xx元/天进行处罚,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承包单价:

1、条基、独立柱基、筏板基础土方单价按50元/ m³计算。

2、条基、独立柱基坑、人工挖孔桩、筏板基础(含护壁、护壁模板、支护、浇筑和拆除等工作内容)用空压机施工的按深度1米小于1立方米的按150元/m、深度1米大于1立方米按150元/m³,桩基深度12米以上按160元/m³。

3、人工操作用水钻作业凿打条基、独立柱基基坑、人工挖孔桩施工的按0~12米以

注:以上各条所列单价为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内的其它相关费用(如材料转运、抽水、三级配电箱以后的线缆、材料进场下车、清理、堆码和施工中涉及到的所有工具等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税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垫支利息等,为工程结算价。

第五条、工程量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达到混凝土浇灌时,由甲方的施工员、造价员、生产经理与乙方代表共同对开挖深度及石质成分进行收方签字确认,长、宽按设计尺寸。收方后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质量要求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

2、办理入场手续,提供水源、电源接口位置。向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要求和必须完成的劳动力作业计划。

3、根据合同到期支付工程款给乙方。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退场,则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予以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按计划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供应施工用材和周转材料。

5、提供必需的材料库房、职工的住宿(一人一个床位),对于班组多占的床位(包括空余的上铺),按15元/月·辅计费。

6、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监督,协调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发出整改指令。

(二)乙方职责

本合同乙方签订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教育、检查等负全面责任,负责做好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量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教育工作。

1、对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职工班前教育(并作好书面记录)交甲方安全员存档,落实甲方发出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指令。

2、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照片3张,由甲方办理有关证件。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乙方不得接受,更不得参与施工。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华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务工须知”(附后)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配备兼职质量员、安全员各1名,进行现场安全及质量检查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专业培训并取相关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按章接受处罚。

5、承包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进场施工,保证每月工资的按时发放。

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乙方在施工中有安全事故发生,按下列条款执行:

A、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B、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C、凡安全事故医疗费每次在20xx0元以下(含20xx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凡每次安全事故医疗费在20xx0元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交通费、续医费及伤员治疗期间内的工资、护理费、一切赔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将合同中的工作范围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遇农忙季节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作业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乙方如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或转包给他人施工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委派给他人施工,并对乙方已做工程款下浮30%结算。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无任何零星点或签证计工。凡属于使用的材料进场,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下车、清理、堆码整齐。如进场材料乙方无人处理的,甲方可指派他人进行处理,指派他人施工按2倍的工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施工中如有疑点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以免造成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隐瞒不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材料损失等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如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不理睬,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甲方材料造成浪费或对甲方财物有所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视其情节处以相应价值的1~2倍罚款。

11、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乙方在能够胜任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拒绝施工,其施工部分按计件或计时计算,如发生计时工按70元/天。

12、每天必须对所有基础的洞口进行防护(包括遮盖或在洞口边搭设栏杆),如果乙方没有进行防护,甲方可以指派其他人员防护,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的承包单价中扣除。

第三条、质量安全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xx-39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

本工程由乙方全部垫资完成,垫资期为基础土石方完工、收方结算后付50%,余款6个月付清。

第五条、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

1、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乙方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必须设专人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在本工程中,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

2、工资公示制度

乙方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醒目位置每月必须公示工资发放表,如实记录发放时间、发放名单、发放数额等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放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乙方应提供详实的工资发放书面原始记录。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一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后,乙方管理人员不到场、有再转包行为;质量、工期、安全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指挥;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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