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汇编3篇)
时间:2022-10-26 10:25:01
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梯_____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1、维修费以及支付:
1.1本合同维修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1.2乙方应在收到维修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2、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2.1、甲方责任:
2.2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2.3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篇2
甲方因业务上需要,自愿将电脑及网络委托给乙方维护。按照“平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甲方将__________台电脑及周边设备交给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及故障排除。
2、每台电脑的维护费_______元(人民币)/月,合计每月维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该费用不包括更换零件的费用,如需更换零件,乙方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按照市场价收费,乙方不另外加价。
3、甲方的电脑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标准响应时间内随时上门解决;如果没有问题,乙方也应该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一次,对所有电脑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测,以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
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服务条款
1、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规定电脑使用所在地。
2、周期:每月定期上门服务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响应。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5、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
三、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现场服务:当甲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规定乙指派专业人员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四、服务内容
1、硬件服务:保证硬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硬件损坏或需更换,由乙方提出配件规格型号和报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代购;或者由甲方自行采购。
2、软件服务:保证用户操作系统软件正常运转,我公司可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各类正版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同时协助甲方使用好各种应用软件。
3、网络服务: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指定联系人
1、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推荐一至两名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或电话的服务请求。除非甲方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乙方将不予响应。
2、任何联系人的变动,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六、协议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甲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9x、winnt、win、winme、winxp、win7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7、以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
2、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3、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4、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八、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付款方式;甲方以年为单位支付乙方服务费。亦可以月为单位支付服务费或以每次服务内容单独付费。
十、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后,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将退予甲方。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3)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4)未经乙方同意将服务设备移出协议规定地点而继续要求服务。
(5)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乙方而造成),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15天后仍未付款的。
3、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款。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篇3
一、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的维修保养。协议主要内容为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基本要求、适用标准、质量保证、维保内容、维保周期、项目验收等。
二、维保范围
1 维修保养范围 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行车及电动葫芦二十台。
2、维保单位负责对使用单位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进行实地了解。根据实际了解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保方案。
3、维保单位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行车、电动葫芦的设备清单,负责提供维保所需的备件(材料)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等)。
4、使用单位为维保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指导。
三、基本要求
1、保证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2、除正常保养外,接到使用方的故障维修通知后,维保方应随叫随到。行车、电动葫芦4小时到达到现场维修;情况正常下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为由拒不到场。
3、遵守国家对行车、电动葫芦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4、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5、维修中如有重大改动,由维保方提前通知使用方并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同意,改动完成后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如遇高空维保,需搭脚手架时,由维保方负责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搭制。
四、适用标准
1 JB/________《钢丝绳电动葫芦》;
2 GB/T3811-________《起重机设计规范》;
3 GB/T4942.1-________电机 外壳防护等级;
4 GB/T4942.2-________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5 GB3836-________《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6 JB/T10219-________《防爆梁式起重机》;
7 JB/T1022-________《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8 JB/________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五 维保周期
1 每半年进行一次中级检查、维护、保养。
2 每月进行一次常规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检查及维护、保养。
3 行车、电动葫芦发生故障后,维保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遇到组织大型、特殊备件的时间可顺延)。
4 若国家对维保周期有特殊要求,应按照国家对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的时间周期要求执行。
六 维保内容
每半年进行一次的维修保养内容
1吊钩夹套
活动部分加注润滑脂,要求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吊钩危险断面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夹套无变形。
2 钢丝绳
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型号、规格;并进行润滑。磨损及断丝数量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
3制动装置
制动时应灵敏可靠。在额定负荷下,下降中制动下滑距离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时应予以调整(或更换刹车片等),调整后的制动装置必须进行负荷制动试车,下滑距离应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4传动、升降、行走装置
a运行时无异常噪音,运行平稳;
b绳轮转动灵活,绳卡、固定销锁死可靠;
c各部连接可靠
电机、减速器、壳套、绳筒应连接可靠;
行走轮、减速器、固定销、电机应连接可靠;
横梁、走轮梁应连接可靠;
各固定件应连接可靠,且有防松装置。
5限位装置
限位应灵敏可靠,且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6电气控制
a) 手控盒按钮箭头指示方向应与行车、电动葫芦运动方向相同,各按钮动作可靠。
b) 绝缘、防爆符合《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c) 在有防爆要求的行车、电动葫芦的备件更换时应采用防爆型备件。
d) 接地可靠。
每月进行一次的维修保养内容
1 吊钩夹套 要求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夹套无变形。
2 钢丝绳 磨损及断丝数量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
3 制动装置 制动时应灵敏可靠。
4 限位装置 限位应灵敏可靠,且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5 传动、升降、行走装置 运行时无异常噪音,运行平稳。
6 电气控制 手控盒按钮箭头指示方向应与行车、电动葫芦运方向相同,各按钮动作可靠。绝缘、防爆符合《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7 润滑用油 钢丝绳、吊钩转动处、车轮轴承用钙基润滑脂。减速箱用8400机械油。在防渗漏有严格要求的电动葫芦,减速箱用锂基润滑脂。
七、质量保证
1 在维保中,因维保方原因造成使用方的设备、其它财产损失的,由维保方负责。
2、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提供的备件及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
3、维保完成后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空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所更换的备品、备件保质期为六个月。
八、项目验收
1记录
维保方应做好维修、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时间、维修保养的部位及内容、更换备件的数量及型号规格。每次维修、保养合格后需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并在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的记录使用方两份,维保方一份。签字后的记录作为维修、维护费用的结算依据。
2维修完成后完全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3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提供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所需的维护及技术服务。
4、维保单位按照要求与使用单位签定相关的保密协议、安全环境管理协议。
八、工程工期
商务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始对行车、电动葫芦进行维保,维保周期为一年。
九 附件
附件1 《行车、电动葫芦月检记录表》
附件2 《行车、电动葫芦检修记录表》
维保单位: 使用单位: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