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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通用14篇)

时间:2022-10-22 21:40:43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精选14篇)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3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道路工程?年;

2.地下污水管线?年,地下雨水管线?年;

3.桥梁工程?年,地下桥涵工程?年;

4.地下人行通道?年;

5.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双方约定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的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保修范围内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双方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元(人民币)。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

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______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______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______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

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______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保修款: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______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修书于: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5

工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6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为 设计使用年限 年;

2、屋面防水工程及有关防水要求为 年;

3、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4、除灯器、插座外,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及供冷为 采暖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种在合同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和追加

保修金由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如未发生工程质量保修金行为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返还50%的质量保修金,在满两年后14天内再返还50%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工程维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追加。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9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0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毛石挡土墙、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担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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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挡土墙工程为5年;

3.砼路面工程为3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为3年;

5.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该工程结算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以结算价款5%核定。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返还时间和方式。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合同范本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意见: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结构地台为五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灯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2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承包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3

甲方:上海______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关于上海______大厦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为了保证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一、保修范围及内容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的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为五年;

3、电气工程、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为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由于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协议保修范围。

2、在保修期内,发生需紧急抢修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遵循先处理后划分责任的原则。

3、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以及维修)问题给用户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及时支付用户赔偿金。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工作,乙方负责维修的人员必须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甲方与乙方无法联系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则安排其它人员维修,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物业、监理、及维修人员共同确定,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认可此项费用并承担因此带来的其它损失。

5、甲方分包工程与乙方承包的工程交接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到场协助处理,分清责任后,由责任方负责维修,否则,甲方认为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

五、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

1、保修时间满二年,付至保修金总额的______%;保修时间满五年,付至保修金总额的100%。

2、甲方支付保修金时,扣除以下费用:

(1)因乙方未能及时保修或乙方维修后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安排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因维修问题产生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的损失应支付给用户的赔偿金;

3、保修时间在二年至五年内,凡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都应负责保修.

4、保修金在结算时不计利息。

六、保修细则

1、凡属乙方保修范围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到达前,需要紧急处理的,甲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修时间要求:

(1)渗水、漏水、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等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用户正常生活情况下,乙方须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完成维修或采取可靠的应急措施。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一般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于到达现场2日内完成维修,工程量较大,2日内不能完成维修的,甲、乙双方确定维修时间。

(4)一般情况下,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到达现场后,甲方将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维修合格后,在甲方(或物业)的维修记录上签字,若甲方与乙方无法联系或乙方接到电话通知后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将维修通知单送达乙方单位。

(5)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用户、甲方(或物业)验收签字后确认。

(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维修现场维修,须按20__元/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3、维修质量:

(1)屋面、卫生间、外墙渗漏每发现一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同一部位乙方维修两次仍未解决问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屋面、卫生间、外墙渗漏为10000元;其它分项工程为20__元;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维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乙方实施维修。

4、甲供材料/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及对用户造成损失,经调查属实,由甲方向供货商索赔,乙方负责更换或安装。

5、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或物业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物业管理,服从监理和用户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当与用户发生争议时,立即请甲方或物业协调,严禁与用户争执、吵架,否则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甲方或物业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7、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设维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当乙方维修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更换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维修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返还保修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逾期付款的利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因甲、乙双方履行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篇14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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