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推荐三篇】
时间:2023-07-08 10:17:32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通用3篇)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1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结构层次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法人代表:
(签字)
(公章)
工地代表: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公章)
参加人员:
(签字)
(公章)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2
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事由:关于XX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六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
杭州湾大桥北接线第六合同起自沪杭高速公路步云枢纽,桩号K24+000,终于XX大桥北桥头,桩号K48+785,全长24.785公里。路面合同总价27223.7万元,由东盟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标,合同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经过我部精心组织、合理计划安排,现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施工内容。
我单位根据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交通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实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合格,而且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大于90分,优良率为100%,自评等级为优良,满足设计和质量规定要求。
现我单位已经组织人员进行了竣工资料编制,各项资料齐全,并严格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符合规定要求。我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已完成了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至此,我单位完成了交通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实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所规定的交工质量检测前完成的工作,具备交工质量检测条件,现我单位申请对我单位的XX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六合同段进行质量检测。
特此报告。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3
委托方(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住 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合同编号:
受托方(乙方): 电工程科学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咨询要求:符合电力行业及国家安全评价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委托方要求。
3、咨询方式:现场专家组查评10-12人。
第二条 安全验收评价具体内容
1、根据设计报告,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和《火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查评标准》对 建设项目的环境安全、地质安全、生产运行安全以及防火、防爆、防电气伤害、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防习惯性违章等危险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2、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对 建设项目安全运行提出必要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建议。
4、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现场查评工作,编写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第二阶段: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3)第三阶段:通过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的专家评审。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现场查评的陪检人员;
2、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工作:
3、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验收、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
4、其他:无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金额: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50000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安全验收评价专家进入现场查评前支付乙方50%费用;报告交付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开据发票后支付乙方剩余50%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呼市工行石东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
账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评价报告不得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两年 。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将甲方技术文件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现场评价人员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术报告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验收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四 条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停止技术咨询工作。(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3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现场审核。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辛力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呼和浩特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无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无 。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