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协议 > 合同范本 > 建设工程合同 >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实用3篇】正文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实用3篇】

时间:2023-04-06 16:26:57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通用3篇)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因在外务工事务繁忙,无法进行家中房屋建设今为节省开支,并最合理处理好相邻物权关系。协调邻里建设A幢房屋,为使A幢房屋建设有效,节俭方式进行,特委托乙方统一管理经营,经双方本着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A幢房屋座落于永泰县丹云乡前洋村村部对面。

二、建设该A幢房屋的建设施工单位由A幢房屋的十户业主指定并认可(钢混结构,每平方米造价不超出人民币玖佰伍拾元整)。乙方按甲方的意思指示负责建房事宜的经营运作及协调相关邻里及相邻物权关系。

三、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有责任支付建筑工人工资,并保证及时发放到位。

四、甲方有权知晓每月建房工程进展情况及建房资金运作情况,乙方也必须在每月月底,将上述情况及时通告甲方。

五、甲方必须及时全力地将建房运作资金,汇入乙方帐户(并包括乙方管理工资)。

六、A幢房屋的建房时间,由开工起半年内必须完成建设。若有天气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顺延。

七、在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有权代为签字,代收法律文书等相关特别权利。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若有《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e、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建房合同砖混工程合同 篇3

定作方: 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 2.2 付款方式: 2.3 付款时间: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标准: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样衣,经甲方确认后的样衣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4.3 定作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 定作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5.3定作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

6.2 验收方法:

6.3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7.2 双方约定由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

8.2 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 承担。

第十条 定金及预付款

10.1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数额:

10.2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时间:

10.3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

10.4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

第十一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1.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1.2 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1.3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1.4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

11.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1.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方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 %的违约金。

11.7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8 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11.9 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1.10 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2.1 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

12.3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方还应当支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12.4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方支付定作物总

12.5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2.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12.7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2.8 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3.2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承揽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Copyright © 热范文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