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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战略合作协议实用三篇

时间:2024-08-11 18:34:47

商户战略合作协议(精选3篇)

商户战略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的_____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_____和专门邮址_____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RFID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3、甲方为RFID有形产品提供______年的免费保修,对物流软件产品提供______个月的免费技术指导,期满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均为有偿服务。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___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______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______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户战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目的及意义

实现联合发展,推动双方在甲方开发和管理的项目中的紧密合作。

第二条合作主体

(一)甲乙双方作为各自分支机构的投资方或管理方,代表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保证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指导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签订具体的项目租赁合同,甲乙双方为此向各自的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三条合作范围

甲方开发和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内的项目。

第四条合作方式

对甲乙双方已确定的合作项目,甲方承诺将项目中的部分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诺将承租项目中的部分物业用于开设品牌的。

第五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从20__年04月01日起至20__年03月31日止。

第六条乙方的合作条件

乙方提供开设需的详细条件作为本协议附件: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选址条件》;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物业条件》;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租赁条件》。

第七条合作项目的确认方式

(一)甲方将具备合作条件的项目资料(包括项目位置、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工程进度等)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一个月内,应给予甲方明确的书面回复,确定进驻或放弃进驻;

(三)乙方确认进驻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进驻确认书。同时,甲方应将项目征地、规划审批等进展信息定期通报给乙方。在该项目相关征地手续、规划审批手续办妥后的三个月内,甲乙双方确定相关合作条件,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确定进驻意向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购置土地的相关工作,尤其是提供甲方向政府等有关部门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保密,且仅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用,如确需对外披露,应征得对方的同意;

(二)若因项目开发推广需要,在双方均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可向社会公开项目合作的相关信息。

(三)双方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享有优先权。

(四)本协议是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当本协议内容与《租赁合同》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在本协议中载明之地址,任何更改上述地址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更改,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二)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挂号/特快专递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3日视为送达,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四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肆份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选址条件》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物业条件》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租赁条件》

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商户战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___

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__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__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 安全认证产品等, 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 业务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 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 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 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__公司提供__公司所需要的 __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 产品 (或服务) , ; 。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 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 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 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 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 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 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 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 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第 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 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 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 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元。(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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