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书(实用三篇)
时间:2024-10-08 18:07:39
工厂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书(通用3篇)
工厂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订餐方):
乙方(供餐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加工、配送工作餐事宜,以互惠双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餐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工作餐配送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2、订餐时间:乙方必须提供本周食谱/菜单供甲方。乙方每周五向甲方提供下一周的菜谱,甲方在上午 点以前,将用餐人数报给乙方,如有加班,甲方在下午 点以前,宵夜在 点以前通知乙方用餐人数。(此方法不包括甲方为固定餐。)
3、送餐时间:乙方应于每日上午 点 分以前,下午 点 分以前,按甲方订餐份数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或餐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饭菜保温的水、电源,甲方职员工就餐秩序由甲方指派人员负责。
4、甲方职员工饭可以添加,但不可浪费。
二、工作餐的质量、数量及验收
1、质量:乙方配送工作餐卫生质量必须符合营养卫生制定标准,需满足以下几项:
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符合规定包装好的餐饮专用油,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查,绝对不使用地沟油或变质油。
青菜需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污物。
炒菜需用干净新鲜的猪肉。绝对禁止使用变质肉禽类。
发现不按约定质量供餐,乙方应及时整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次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数量:乙方保证配送工作餐份数准确、足额。
3、我司倡导保护绿色环境,为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着想,不使用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甲方能自行解决用餐工具的,由甲方安排,不能解决的,由乙方提供餐具。
4、验收:乙方每次随餐提供一式两份送餐清单,甲方验收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餐凭证与结算凭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作餐,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换货。因乙方供餐不及时或质量问题耽误甲方工人用餐,甚至影响工厂生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工作餐价格及标准
工作餐包括:主食为 , 菜 , 汤 , 宵夜 ,按 元/人标准确定。
四、餐费结算时间
餐费结算时间为 月结,即乙方在每月 日和 日,提供正式收据或发票给甲方,双方确定无误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款给乙方,若有损失,则从餐费中直接扣除。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餐和配送服务。
2、付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甲方有义务保管好乙方的保温餐台,及其它物用品,如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设备损失属人为现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维修和市场价赔偿。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2、乙方必须保证质量卫生安全,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保持菜肴新鲜。
3、乙方在配送时,应采取相关保温措施,以确保工作餐配送至甲处所时温度适宜。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配餐, 个月内延迟耽误超过 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损害健康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如果拖欠餐费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付餐费后单方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除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在合同有限期内均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终止,双方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司承诺食堂自主经营,不转包,不转卖,如有类似现象出现,我司接受10万的罚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工厂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法定代表人与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第二条试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担任岗位(职位);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岗位)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甲方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4.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5.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6.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四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职工奖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五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第六条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级月元(不低于转正后的80%)。
2.学徒工资:第一年月元(大写:)。
第二年月元(大写:)。
第三年月元(大写:)。
3.转正后工资:元(大写:)。
4.定级后工资:元(大写:)。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7.甲方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4.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
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九条保密与竞业限制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
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条通知手续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5)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2)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厂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_______________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 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 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 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 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_______________"您好,*公司":_______________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_______________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_______________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考勤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 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 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 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 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 本厂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 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 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 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 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_______________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_______________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_______________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_______________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_______________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 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 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门卫岗位职责
一、 严格执行本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 负责发放全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
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办公室查处。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区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住本厂宿舍的员工,必须办好本地"暂住证",暂住证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查检。
二、住宿员工应服从厂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多占床位,不准公物。
三、住宿员工不准擅自留外来人员,家属探亲,必须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厂办公室审批手续,探亲期满(全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不再安排住宿。
四、宿舍钥匙,一个房间配备一把,由室长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钥匙遗失应报告厂办公室重新配置,但费用由遗失者承担。
五、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各自妥加保管。未经物主同意,任何人不准私看,乱翻、挪用别人的物品。
六、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新架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等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必须按时熄灯(最迟不超过晚上11点钟),照明用电应注意节约,超过用电补贴规定度数电费由各室自行承担。
七、宿舍走郎、楼梯,或其他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八、各房间应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由各室长负责安排住宿员轮流清扫,住宿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好自己的房间和物品,做到衣,被摆放整齐,地面洁净,玻璃明亮。严禁向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九、在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窜寝室或有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宿舍区严禁搓麻将等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非法不轨行为或事件发生。
十一、本规定由厂部负责制订,解释权属厂办公室。
违反第1、2、3、4、7、8、9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违反第6条者,每发现一次,酌情罚情10-20元。违反第5、10条者,酌情罚款50-200元。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另给予纪律处分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