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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三篇)

时间:2023-12-15 12:53:06

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精选3篇)

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 篇1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的全新x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x00.00(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x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x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 篇2

甲方(流出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流入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转包(出租)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包(出租)山林的状况(附四至图)

二、转包(出租)期限及用途

转包(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期的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

三、转包(出租)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权的转包(出租)价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支付,按每年每亩 元,年数 年,面积 亩,共计为 元。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转包(出租)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包(出租)价款 元,以后每隔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包(出租)价款。

3、其它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价款。

2、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林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林地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按约定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4、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出租)价款。

5、转包(出租)期间,乙方将林权进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林地被征收时的利益分配

七、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1、 。

2、 。

3、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转包(出租)的林权手续不合法,或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4、转包(出租)期限内,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给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森林、林木和林地。

九、其他事项

1、转包(出租)期内,因依法征占用、征收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林地被征占用、征收时的利益分配等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转包(出租)期内, 应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

等工作。

3、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备案壹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壹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林权转包合同书 篇3

甲方(流出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流入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转包(出租)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包(出租)山林的状况(附四至图)

序号林权证号坐落

小地名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

(株数)四 至

东南西北

1

2

3

4

合计

—3—

合计转包(出租)面积(大写): 亩。

二、转包(出租)期限及用途

转包(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期的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

三、转包(出租)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权的转包(出租)价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支付,按每年每亩 元,年数 年,面积 亩,共计为 元。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转包(出租)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包(出租)价款 元,以后每隔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包(出租)价款。

3、其它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价款。

2、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林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林地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按约定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4、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出租)价款。

5、转包(出租)期间,乙方将林权进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4—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林地被征收时的利益分配

七、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1、 。

2、 。

3、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转包(出租)的林权手续不合法,或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4、转包(出租)期限内,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转包(出租)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给转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森林、林木和林地。

九、其他事项

1、转包(出租)期内,因依法征占用、征收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林地被征占用、征收时的利益分配等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转包(出租)期内, 应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

—5—

等工作。

3、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备案壹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壹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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