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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大量购销合同(推荐3篇)

时间:2025-02-22 22:54:27

农作物种子大量购销合同(通用3篇)

农作物种子大量购销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惠价(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作物种子大量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生猪屠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甲方所提供的猪肉必须绝对保证质量,由屠宰场定点屠宰的猪肉,通过执法部门检验合格的猪肉,杜绝病猪肉、灾猪肉、注水猪肉等。如在分割时发现有针头、有虫或大面积内伤的猪肉,乙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顾客投诉或严重后果,损坏乙方声誉则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3、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乙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的证书,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格。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脱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三、 结算方式: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一项第三条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立即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延迟交货或延迟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付违约金。

五、 本合同自年 月 日生效至年 月 日结束。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 合同期满后,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

乙方:

农作物种子大量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供方:需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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