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蜂产品收购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24-08-11 18:01:31
上海市蜂产品收购合同(通用3篇)
上海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篇1
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篇2
种养方(甲方):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 │产品│品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规格│ │ │ │ │ ├──┬─┬─┬─┬─┤ │ │ │ │ │ │ │保护价│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
种苗价格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位),合计:_________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
乙方□是/□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_________;地点: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九条 检验方法:_________;检验时间:_________;检验地点:_________。 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养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___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种养产品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动植物品种的,双方应在签约前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咨询登记等手续。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种养方(签章):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篇3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原料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及交货时间:
品名
等级
数量
(公斤)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时间及数量
总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水分: 。
10-羟基-2-癸烯酸(王浆酸): 。
乙醇可溶物: 。
色泽: 。
气味: 。
滋味: 。
状态: 。
杂质: 。
结构: 。
硬度: 。
对产品质量的其他约定:
。
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参照下列标准:
□《蜂蜜》(GB18796—20__); □《蜂王浆》(GB/T9697—20__);
□《蜂花粉》(GH/T1014—1999);□《蜂胶》(SB/T-10096—1992)。
第三条 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
未做特别约定的,应符合下列标准:
□《蜜蜂饲养综合技术规范》(DB11/T 480-20__);
□《蜂蜜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1-20__);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2-20__);
□《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3-20__);
□《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4-20__)。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 交货、包装物及验收
交货地点: ;运费负担: 。
包装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装物 □ / 乙方自备包装物 □ 。
验收方式:理化及卫生指标由第三方□ / 甲方□ 进行检验;
。
第五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收购价格为 □ 市场价 / □ 保护价 ,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向甲方供货。
□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 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货,应当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退货等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并给出书面检测报告,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双倍返还定金。
5、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气候和蜜粉源植物异常造成严重减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供货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