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巡检服务合同【实用3篇】
时间:2024-04-23 10:29:22
配电房巡检服务合同(精选3篇)
配电房巡检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 10kv变电所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等。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资料。
3、甲方委派授权人。如变更授权人,应提前 叁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授权人信息。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10kv变电所开展巡检服务,乙方可根据负荷情况自行调整每天的巡检次数,原则上每天——至少进行 叁 次巡检,每次巡检时间不低于 贰拾 分钟,巡检内容详见服务清单。
2、巡查范围:
(1)每日常规巡检范围:变电所高压室、低压室、变压器室。
(2)每月巡检范围及内容:每月协助配合甲方电气负责人对生产车间及其它部门的通用电气设备进行 壹次巡检,巡检范围包括电机、仪表、阀门、灯具、检修电源、低压配电柜、电缆及桥架、接地极、防雷、防爆电器等通用电控设备。巡检内容包括车间独立配电柜的温度、负载情况;电缆桥架有无脱落;盖板有无松动;电缆有无发热、破损;检查电机温升、轴承润滑、轴承声响、接地线有无脱落等;仪表工作状况、运行情况、外部接线情况;照明灯具是否脱落,线路是否规范;灯泡是否损坏等;
3、乙方负责巡检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以及工伤、保险等一切用工责任。
4、乙方保证其现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水平。
5、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所有能进入变电所内部、外围的钥匙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确保变电所内部及外围的安全。如遇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对变电所进行检查,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原则上应在 贰拾 分钟内到达现场,恢复供电或向受电业主(使用人)说明情况(如遇恶劣天气、路况不佳、上下班高峰等情况,甲方应予以理解)。
7、乙方所从事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监委、经贸局电力处和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8、如遇国家电网公司、电监委、经贸局电力处和安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变电所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乙方保证其服务内容满足检查要求。需甲方整改的内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乙方将本合同另行转包他人或使用无专业资格人员巡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没有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个月服务价款。
4、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叁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价款。乙方收到款项后 叁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发票。
2、合同期限自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拾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若双方不再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拾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外,其他未竟事宜均以合同附件或其他形式另行约定,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 贰 份,三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配电房巡检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 10kv变电所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等。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资料。
3、甲方委派授权人。如变更授权人,应提前 叁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授权人信息。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爱科谷瑞(常州)农牧机械有限公司10kv变电所开展巡检服务,乙方可根据负荷情况自行调整每天的巡检次数,原则上每天8:00-22:00至少进行 叁 次巡检,每次巡检时间不低于 贰拾 分钟,巡检内容详见服务清单。
2、巡查范围:
(1)每日常规巡检范围:变电所高压室、低压室、变压器室。
(2)每月巡检范围及内容:每月协助配合甲方电气负责人对生产车间及其它部门的通用电气设备进行 壹次巡检,巡检范围包括电机、仪表、阀门、灯具、检修电源、低压配电柜、电缆及桥架、接地极、防雷、防爆电器等通用电控设备。巡检内容包括车间独立配电柜的温度、负载情况;电缆桥架有无脱落;盖板有无松动;电缆有无发热、破损;检查电机温升、轴承润滑、轴承声响、接地线有无脱落等;仪表工作状况、运行情况、外部接线情况;照明灯具是否脱落,线路是否规范;灯泡是否损坏等;
3、乙方负责巡检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以及工伤、保险等一切用工责任。
4、乙方保证其现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水平。
5、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所有能进入变电所内部、外围的钥匙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确保变电所内部及外围的安全。如遇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对变电所进行检查,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原则上应在 贰拾 分钟内到达现场,恢复供电或向受电业主(使用人)说明情况(如遇恶劣天气、路况不佳、上下班高峰等情况,甲方应予以理解)。
7、乙方所从事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监委、经贸局电力处和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8、如遇国家电网公司、电监委、经贸局电力处和安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变电所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乙方保证其服务内容满足检查要求。需甲方整改的内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乙方将本合同另行转包他人或使用无专业资格人员巡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没有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个月服务价款。
4、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叁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价款。乙方收到款项后 叁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发票。
2、合同期限自 20__ 年01 月 01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拾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若双方不再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拾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外,其他未竟事宜均以合同附件或其他形式另行约定,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常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 贰 份,三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配电房巡检服务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为了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通过订单农业实行农业产供销一条龙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民走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合作之路,经甲乙双方多次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现就20__年玉米订单合同签订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订单农业的要求,对乙方的土地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测。
2、向乙方统一配送国家和省审定的种子和有生产许可手续生产的订单玉米专用肥料。如种肥套餐出现不合格给农民造成损失,经检测部门认定,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农民种植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4、按照星火农业总部的要求,统一收购达到国家玉米检测标准的玉米。(国家玉米检测标准:1353-20__)。
5、收购玉米时间从秋玉米收割到12月底止,收购价每斤高于市场平均价5分钱。甲方可以统一上门收购。如无故拒收甲方要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6、在乙方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甲方的技术和农资,统一按甲方的要求种植,如出现减产和低于当地的平均产量,甲方应补偿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补偿数按当地平均产量计算,因天气和人为等造成的损失除外。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种肥,如有异议,可以提前通知甲方解决。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规范种植和技术管理。
3、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1353-20__规定的玉米检测标准上交给甲方玉米成品,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可以拒收。
4、乙方在种植过程中,按甲方的要求在地头空闲处,挂牌示范,并写明责任人,秋季收割前,配合甲方在当地召开现场观摩会以利于第二年的产业化民展。
5、在玉米收割后,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交给甲方收购的,提前申报甲方,甲方考核后,同相关部门协商暂停或停止对乙方的收购,但乙方不能无故违约。
如正常年份不上交给甲方收购,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上述的责任和义务,精诚合作,做好基地和农户的对接工作,如单方违约,将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合同一经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