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协议 > 合同范本 > 服务合同 >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汇编三篇)正文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汇编三篇)

时间:2024-04-07 21:31:38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通用3篇)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共计约______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_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_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_______%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_______%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_________________。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20__(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占地约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_______年内,乙方向_______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_______%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_______%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2

房地产公司投资入股协议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甲、乙、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签0订此合同,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经营管理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经其经营管理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年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大股东前3位每半年一次会议了解经营状况,且实行监督权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经营管理人同意即可。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每年年度固定分红的权利,按入股多少确定。

(2)乙方若自己购买家居灯饰品,按进厂价给予,亲戚享受优惠价。

(3)无论盈亏,1年合同期的,甲方以9折价购回乙方当年入股的股本,2年合同期的,甲方以7折价购回乙方当年入股股本,3年合同期的,甲方以5折价购回乙方入股股本,例:乙方股本1000,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的以900购回乙方股本,其他以此类推。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经营的项目的宣传,如介绍朋友来购买家居灯饰品,按购买额获得相应的提成。

(5)乙方须支持甲方的工作,并配合甲方展开的相关工作,如存在不配合且阻挡其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第八条甲方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力,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甲乙双方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伪造提供的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提供虚假信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诚实守信,若一方不守信用或违反其它合同准则,合同可终止,有违反一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如甲乙双方发生不可协调的矛盾纠纷,可向蒸湘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3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工作人员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员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紧急事宜,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与乙方联系;

1.2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等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1.3甲、乙双方有权调整本方之工作人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调整顾问律师需甲方认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律师。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内其他律师共同成立法律顾问小组提供服务。

2.2乙方律师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两次,以保证顺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其他时间则根据工作情况,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安排。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4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除房地产项目之售楼、按揭法律服务及诉讼与仲裁必须另行委托并收费外,甲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属于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谨慎、努力、及时地完成如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日常法律事务

1.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1.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3对甲方的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辅助甲方与交易对象进行谈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辅助甲方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书;

1.5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争议;

1.6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

1.7协助甲方组建并帮助管理其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1.8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房地产项目之工作内容

2.1在项目开发建设中

2.1.1协助解决房屋拆迁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2.1.2拟定、审查施工合同,协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1.3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1.4协助甲方解决其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2在物业销售(预售)中

2.2.1制作销售(预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购房契约之各种附件及补充协议,认购协议书、购房须知、个人住房贷款须知、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公约及承诺书、法律意见书;

2.2.2解释销售(预售)契约及相关事宜;

2.2.3协助督促购房者还款,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

2.3在物业交付中

2.3.1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书》;

2.3.3向购房者提供法律解释,如果购房者拒绝接受房屋,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

2.3.4制作《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2.3.5协助甲方进行面积测绘;

2.3.6督促业主支付甲方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甲方应优先推荐乙方为甲方在建项目售楼律师和按揭律师;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含一审、二审)或者仲裁及甲方有关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负责法律事务中,甲方优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师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相关律师。同时,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

5、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应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7、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8、本协议因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律师应尽最大的善意处理尚未完毕的法律事务,并与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务交接等相关事项。甲方提出须由乙方律师继续完成的事项,乙方律师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时止。双方就非诉讼或诉讼事项另行订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师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1、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万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计人民币XX元,余额人民币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诉讼与仲裁之收费

甲方在经营、开发、建设、销售房屋及其他事宜发生的诉讼(一审、二审为不同的诉讼阶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项律师费乙方应优惠收取,双方约定: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X%收取,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异地办案或者需要办理公证、鉴定等事项的,其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五条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甲方可以书面请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可据实不付顾问费或代理费,或据实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者部分顾问费或代理费。

2、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乙方履行的约定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严重不当,或者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数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计算。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顾问费或代理费,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偿相关费用。

4、若甲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且经过乙方律师提出意见后仍然不改正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未约定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项繁多且时间较长,对于出现本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社会惯例协调处理。

第八条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opyright © 热范文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