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担保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23-01-15 16:42:43
共同担保合同(精选3篇)
共同担保合同 篇1
基于甲乙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能达到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双方自愿签定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于彼此间的爱慕与欣赏愿共同在一起生活。
2. 甲乙双方从协议签定时起应遵守相互扶持的原则,无论富裕还是贫寒,健康还是疾病,彼此间均珍惜爱护对方,直到死的那一天为止。
3.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每人各占50%。如甲乙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接受的遗产或赠与归继承方各自所有,另一方自动放弃该财产的所有权。
4. 如有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所有财产自动转到尚未去世那一方的名下,任何其他亲属均无权干涉。无论哪一方先去世,继承财产方均应爱护甲乙双方的子女,对所有的子女均负有照顾和培养的责任。
5. 如出现甲乙双方同时去世,或继承财产方未能将所有财产过户完毕便去世的情况,所有财产的50%捐赠给中国的希望工程,另50%由其双方各自生育的子女平均分配继承。
6.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所有投资方案或资金的外调均需经双方认可才能付诸实施,如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便实施投资方案或外调资金,违反方应主动停止该行为。如违反方执意不肯停止该行为,另一方有权凭本协议书,寻求法律的解决。
7. 甲乙双方生活期间的所有财产由乙方管理,但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
8. 甲乙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任何一方出现婚外情,在证据清楚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全部财产的所有权,且自动放弃诉诸法律的权利。
9. 甲乙双方自协议书签订日起,代表了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愿,也代表甲乙双方已放弃从新修改协议书的权利及另立遗嘱的权利.
10. 本协议书终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担保合同 篇2
保证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
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拟与丙方签订了金额为________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债务人申请并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共同为债务人该笔贷款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达成本协议内容。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乙方分别与丙方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
2、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甲方为:________万元整;乙方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按份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对《保证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各保证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保证人对不同意转让的债务,各方均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或修改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各方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请求对债务人对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8、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债权,致使无法实现权利,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30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权利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权人有义务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
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的反担保事项
1、债务人原抵押给乙方的;
2、涉及《保证合同》的;
第七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通知、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确保传递到。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守约各方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的违约金,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件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_____》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件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同担保合同 篇3
存款: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房屋:_________________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女方须协助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_________元给男方,车辆:_________________夫妻共同所有车辆车牌________________,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双方各分一半。分配方式,车辆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车辆差价_______________元给男方,其他财产:_________________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