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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一【通用13篇】

时间:2022-11-02 10:10:17

抵押担保合同一(精选13篇)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1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 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 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 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 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 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 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 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 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 抵押人保证:

1、 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 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 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 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 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 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 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 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 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 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 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 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 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2

合同编号:抵押权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抵押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

2.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X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方对

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保险,保险金额为:X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保险费由方负担,续保由方及时办理。财产a:财产b: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抵押财产被

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财产a:登记单位:财产b:登记单位: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 登记单位:财产b: 登记单位:

3.登记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财产b:

2.以下财产变卖:财产a:财产b:

3.以下财产拍卖:财产a:财产b: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b 罚息或者复利c 主债权利息d 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提出申请。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生效。

(2)本合同自向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点是: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3

甲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押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靖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4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户,即乙方指定的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5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

财产b: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日期: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声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根据借款方(丙方)与贷款方银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欠乙方人民币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位于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甲方欠乙方款总额人民币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任何一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欠款人未依约归还款,房屋即作为余下欠款数额的价格抵押,房屋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协议终止。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8

合同编号:抵押权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抵押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第X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X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财产b:……其中财产在此之前已经设有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担保方式为: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方对

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保险,保险金额为:X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保险费由方负担,续保由方及时办理。财产a:财产b:……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抵押财产被

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财产a:登记单位:财产b:登记单位:……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财产a:登记单位:财产b:登记单位:

3.登记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财产a:财产b:……

2.以下财产变卖:财产a:财产b:……

3.以下财产拍卖:财产a:财产b:……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B 罚息或者复利C 主债权利息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提出申请。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生效。

(2)本合同自向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点是: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9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商定的

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 提示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抵押权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抵押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合同(下称主合同)履行需要,应买方申请,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付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买方将在贵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后,向贵方付款。

如果买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我行将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及买方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书面证明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买方未付货款。

二、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买方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买方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买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预付款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合同(下称主合同),且贵方同意依约定向卖方支付预付货款。我方应卖方的申请,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的预付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卖方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供货义务。如果卖方违反上述义务,我行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卖方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后,向贵方承担退还预付款的担保责任。

二、担保金额以被保证人实际收到的预付款金额为准,并随卖方或我方向贵方退还的金额增加而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卖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卖方已履行供货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投标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鉴于贵方对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招标,投标人____ ______正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书。应投标人申请,我行特开出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投标保函。

一、我行承诺,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___日内,未按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我行将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投标人中标后按约与贵方签订合同、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下称主合同)履行需要,应承包人的申请,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履约保函:

一、我行承诺,如果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按期完工,我行将在收到贵方提交的书面索赔通知和该项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如果贵方与承包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三、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本保函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工程承包合同按期履行完毕、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借款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借款人的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种)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借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在贵方按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借款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贷款本息。

二、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借款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借款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延期付款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种)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延期付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申请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支付合同价款。如果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付款,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申请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

二、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申请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申请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申请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

融资租赁保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种)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延期付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申请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支付合同价款。如果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付款,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申请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

二、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申请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申请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日期)止。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申请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放保函

TO:

MV(船名): VOY(航次):

B/L(提单号):

POL(装货港)/POD(卸货港):

For the above goods shipped by you,please arrange for telex release against out request and the consignee is as follows: (上述货物请根据我司要求办理电报放货,收货人如下:)

And we undertake and guarantee that: (我们承担何保证:)

1、 To indemnify you and hold you harmless in respect of any liability, loss or damages of whatsoever nature which you may sustain by reason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to consignee in accordance with our request. (向贵公司保证对于根据我们的要求向收货人交货时贵公司可能承受的无论何种性质的灭失或损害及任何赔偿责任贵公司概不负责。)

2、 To pay you on demand the amount of any loss or damages which the master and/or agents o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servants or agents whatsoever may incur as a result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as aforesaid.(由于如上述般的交货船长或船舶的代理人或贵方雇佣其他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可能承受的任何灭失或损坏的赔款,一经贵公司提出即向贵公司支付。)

3、 In the event of any proceeding being commenced against you or any of you servants of ag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as aforesaid, to provide you or them from time to time on demand with sufficient funds to defend the same.(一旦有关题述事由向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雇员或代理人提出诉讼,一经提出即时向贵公司的雇员提供足够的诉讼辩护费。)

4、 I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vessel or property belong to you should be arrested or detained or if the arrest or detention thereof should threatened by reason of aforesaid request to provide on demand such bail or other security as may be required to prevent such arrest or detention or to secure the release of such vessel or property and indemnify you in respect of any loss, damage ,or expenses caused by such arrest of detention whether or not the same may be justified.(如果该轮或属于贵公司的其他任何船舶或财产由于题述事由被扣押或拘留或受到这种扣押或拘留的威胁,为预防这种扣押或拘留或为这种船舶或财产获释可能需要的保释金或其他担保金一经公司提出,即予以提供并且由于这种扣押或拘留所造成的任何灭失损害或费用,保证向贵公司赔偿不管这种扣押或拘留可被证明为合法与否。)

5、 This indemnity shall be construed in accordance with Chinese law.(本保函将根据中国法律来解释。)

Dated this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 company chop

(负责人签名&公司签章)

倒签提单保函

致物流公司:

现在我们请求贵公司签发下面所列的有关提单:

船名/航次:

提单号:

起运港:

目的港:

船期:

货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集装箱号/箱封号:______________

我司将以上货物委托贵司出运,但由于信用证的装船期是___年__月__日,我们要求贵司签发倒签提单,以使装船日期与信用证上的装船日期相符。

鉴于贵司按我们要求签发了倒签提单,在此我司做如下承诺:

1、由于贵司是按照我们请求签发了倒签提单,对于贵司、贵司雇员及代理由此可能承担的责任、承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我公司都将予以赔偿,并保证你们不受任何损失。

2、若由于我们的请求,贵司、贵司雇员及代理受理任何起诉,我司将随时向贵司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对抗该起诉。

3、如果贵司所有的该船舶或其他任何船舶及财产由此而受到扣留或扣押或者受到这种威胁,我司保证在被请求时,即时提供保释金或其他担保以解除对该船舶或财产的扣留或扣押。

4、一旦发生索赔,我司将完全不涉及贵司而直接与索赔人解决该项索赔,并且赔偿贵司由此所支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5、该保函应由中国法律解释,由海事法院管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12

抵押权代理人:

抵 押 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 年 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 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 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代理人:

抵 押 人:

债券发行人:

抵押担保合同一 篇13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经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贷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审批组长:(章)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 信贷员:(章)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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