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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招商代理合同【汇编18篇】

时间:2022-09-01 10:28:49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精选18篇)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

签约日期: 20xx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业主公司名字

公司地址坐落于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 定义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 “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 “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 “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 “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二、 合约期限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三、 终止合约条款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 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 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 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五、 招商时间要求及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六、 保密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 代理顾问费

7.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顾问费为每月人民币

7.3 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

八、 招商代理费

8.1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 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 电影院类:

面积小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 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 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1). 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 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 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九、 招商代理费支付方式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十、合同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图则、工程规格及建筑用料、屋宇设备之详情、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在研究中所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以配合乙方的工作。

3) 甲方将协助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乙方交付的顾问报告意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招商工作。

4) 甲方与租户签定预租/租赁合同前提供相关法律资料及文件,如各项许可证、批文、同意书、土地产权证及其它相关资料文件之副本。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甲方若遇任何紧急情况,有权召开需乙方参加之紧急会议,但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和议程。

7) 甲方拥有本项目可接受的承租零售商租约条件(品牌、店铺位置、面积、租金水平、优惠条件及合约年限等)的完全决定权。

8) 乙方应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研究该项目和编制报告及招商材料,报告及招商材料必须客观并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9) 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方案等,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到任何第三方项目;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方案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十一、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应得招商佣金,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逾期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为当期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该费用不足乙方已经完成招商的本合同约定应得佣金,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应的招商佣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 免责条款

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三、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2.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四、 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十五、 语言及文本

本合同由中文做成,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七、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该商场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方:

———————————————————— 甲方公司名字 (甲方)

签署方:

—————————————————————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甲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电子商务策划(咨询)项目

1.

2.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针对网站用户市场的调查、诊断和策划,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诊断和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xx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如果客户没有网站的,我们可以进行网站的开发;有网站的,我们根据最终双方在认可的基础上,完成《 》,并对其网站进行重新改造定位,限期为至xx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网站的调查、诊断费用为x万元人民币( ¥x0000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万元(¥x0000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甲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2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x万元(¥x0000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项目一诊断定位方案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进行进一步的实施操作,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操作实施费用x万元人民币(¥x0000元)

1)实施操作费用包括网络推广服务费用(google关键词购买费用、网络基本服务费用)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省 市 区 街(路) 号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 20xx年5月 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公司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电子商务策划(咨询)项目

1.

2.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针对网站用户市场的调查、诊断和策划,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诊断和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xx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如果客户没有网站的,我们可以进行网站的开发;有网站的,我们根据最终双方在认可的基础上,完成,并对其网站进行重新改造定位,限期为至xx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网站的调查、诊断费用为x万元人民币( ¥x0000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万元(¥x0000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甲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2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x万元(¥x0000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项目一诊断定位方案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进行进一步的实施操作,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操作实施费用x万元人民币(¥x0000元)

1)实施操作费用包括网络推广服务费用(google关键词购买费用、网络基本服务费用)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省市区街(路)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深圳市20xx年5月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托物业概况

1.1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址: 。

1.3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商本项目全部物业约 ㎡。

2、委托期限

独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独家招商范围

商业建筑面积:约 m2

(以上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准的预售招商面积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积为准)。

4、承诺与确认

4.1 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2 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 且已取得对

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拟委托之项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和瑕疵,并愿意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3 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4 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5、联络和沟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1.2甲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资料,并应乙方的请求就资料中相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3 联络沟通渠道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为双方信息送达的有效途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确保该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的稳定性,除非事先书面通知对方,不得变更。一旦相关信息送达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则视接收方收到并知晓相关信息。

6、甲方职责

6.1 甲方须在本合同书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6.2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单位。否则甲方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结果视作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作为乙方计提服务费的依据。

6.3 由于甲方房屋质量,售后服务,前期销售/招商带来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和解决。

6.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委托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6.5 甲方须在本项目所有宣传资料及广告上印有“独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7、乙方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确定本项目招商经理参与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

7.3 乙方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7.4 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及客户资料保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商业机密,甲方客户私人资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7.7 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8、特别约定

9.服务费

9.1 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及溢价奖励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点商户:按双方确定的合作商铺月租金底价的 两 倍计算代理佣

金;

纯租金商户:按租赁商铺首年月租金之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月租金底价在 本合同签署 前协商设定;设定之依据为甲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定的《 项目最终招商商务条件》

9.2 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

9.2.1 甲方应在上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日常运营月费为 大写( )。

注:

“日常营运月费”指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本项目商业策划及商业招商工作期

间所产生的执行团队工资、日常办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费用的总称。

10、招商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0.1招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所有租出单位。结算日期为下月的10日结清上月。以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首付款为标准确认结算服务费单位。

10 .2若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悔约,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则没收的客户定金及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该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代理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甲方核对后,应于下个月10日前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1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第1条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2 合同的变更、解除须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纸质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将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3 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且必

须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单位的服务费,且乙方有权另行要求甲方承担 万元(大写: 万元整)的违约金。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务费及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服务费后10日内从销售/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11.5 若项目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报批手续、工程进度及推广预算计划等原因造成延误,则甲方考核乙方招商进度指标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员入场后因此类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则甲方需按 元/人.日承担乙方工作人员成本费,直到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障碍消除为止。

11.6 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每月的服务费,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的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1.1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的1.2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月服务费的

1.3倍支付给乙方,且从第4个月起,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项每日5%的延期支付违约金以及为追索此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1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表: 开户行: 账号: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7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 (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

2、地址: 市 路 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招商面积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 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 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 %,即 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 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 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 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 元。

3、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6、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甲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甲市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甲市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市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甲市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9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 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就物业的委托招商管理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委托招商物业为 ,位于 ,建筑面积为甲方拥有对该物业的承租、转租及经营权。

二、委托事项

就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商管理,具体包括:前期招商准备和中期招商管理(详见附件一),以及后期商业管理。

三、工作期限

(一)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的前期及中期工作。

1.前期招商准备:应予20xx年8月20日前应完成,包括市场调研、商业定位报告、动线设计、铺位划分以及物业技术等文件。

2.中期招商管理:20xx年11月30日前,实现物业出租率达到50%;20xx年1月31日前,确保物业出租率不低于90%,保证物业达到基本开业条件。

(二)甲方书面确认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视为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完成。甲方书面确认日起,视为进入中期招商管理阶段。

四、代理费用

(一)数额:

1.就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万元人民币。

2.就乙方的中期招商工作,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顾问费。此部分顾问费用仅限于中期招商期限内,即自20xx年 9 月 1 日起,至20xx年 1 月 31 日止,共五个月时间。

3.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招商任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物业 个月租金额的佣金。

(二)支付方式和期限:

1.前期代理费,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乙方的前期报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50%。

2.顾问费,甲方于当月5日支付。

3. 佣金,甲方应在同租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租户的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五、工作费用

(一)市场推广费由甲方负担,但市场推广费不得超过物业总租金额的5%。

(二)乙方招商团队的报酬、保险、工装、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每周检查、督促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

(二)甲方指定 为甲方的联系人,电话: ,负责就本项目与乙方沟通联系工作。

(三)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物业有独家的承租、转租和经营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基本办公场所和设备、条件,详见附件2。

(五)甲方应当按约定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六)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完成当月工作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乙方次月顾问费,直至乙方如约完成当期工作计划。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二)乙方自行组建、管理招商团队。

(三)自甲方确认乙方前期招商准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中期招商管理的分月工作计划。

(四)乙方每周向甲方通报本周的工作进展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五)乙方确认 为乙方的联系人,电话:负责就本 ,项目与甲方的沟通联系工作。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违约方除全面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还需另外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已履约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不能完成中期招商任务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中期招商期限可顺延一个月;顺延期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当月顾问费。

若乙方中期招商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甲方的顾问费应全部退还。

九、税金

乙方将不负责甲方为此次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支付费用的税费,税费部分甲方自行承担。但佣金部分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税金由乙方自理。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所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补偿。

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遵守合同保密条款,本项目的顾问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免费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商标等用于该项目的商业宣传或广告。甲方需通知乙方并保持商标设计的统一性。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 ”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85%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 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 ”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7.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招商工作。

7.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计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7.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7.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7.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7.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7.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7.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五万元整(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代理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1.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1.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1.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年__月__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 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 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 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

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

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

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6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

2. 正式开盘:

3. 报告: 指全案策划内容

4. 代理佣金: 指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策划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独家策划及销售招商代理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二零壹肆年 月 日至二零壹肆年月 日终止。

2.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调研人员、市场分析人员、产品设计人员、市场营销等方面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 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用;

2.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有关资料的具体内容及提交时间见附件二),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策划和招商工作。指定联系人为:--------------------、电话---------------------------------乙方应当与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 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并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

6. 甲方负责办理与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全部文件,乙方应当给予指导协助。

7. 有关现场招售中心、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招商手册、宣传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负责、甲方委派代表陪同了解情况并进行监督。乙方在谈判确定合同文本后,应将有关合同的签订交由甲方直接进行。在销售过程中,若因客户退房或逾期不签署购房合同及未按时交纳房款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房屋(或商铺)重新出售。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及销售招商费用;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策划报告,并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相应调整,直至策划报告完成;

3.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及时征求甲方对策划工作的意见,并就策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邀请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4. 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处理。

5. 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6. 乙方应通观全局, 发现项目的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并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7. 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动修改, 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8.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和专家团对项目的各项规划设计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举行例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 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0. 乙方应召开并主持对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11. 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 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建议。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3.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4. 乙方派出专业的销售招商队伍,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招商工作。

15. 乙方根据招商代理工作的需要,实施其它各项组织、经营、管理工作。

16.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第八条 策划费用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程完成策划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策划费用如下: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2. 策划工作进程:

1)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2)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3)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4)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四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四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5) 乙方应于规定期限内将报告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审查,并与甲方商讨。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达成共识。甲方审定后,报告经甲方签收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审定合格之标准为

附件一所列工作要求。

6) 报告提交甲方后,如因甲方内部决策,造成对报告的修改意见不能在3个工

日内送达乙方,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可推迟提交下一部分的报告,具体推迟时间经双方商议后,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策划费用的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 (小写:RMB 元);

2.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1、2款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全额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4. 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第十条 销售及招商费用

乙方在甲方通过的策划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招商工作,甲方支付乙方销售招商费用如下:

1.招商租赁商铺按照每个商户两个月的租金来收取招商费用。

2.销售公寓、写字楼、商铺等按照交易额的3%收取相关代理费。

第十一条 销售招商费用结算

1.乙方将客户成功招商至甲方物业内,并使得客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约,甲方需在租约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招商代理佣金。

乙方将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成功销售至第三方,并与甲方签署正式合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3.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私自进行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租约,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4.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能按策划报告中的租金价格完成招商, 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5. 因客户违约, 导致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罚没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应将已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用。

6.在本项目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等在销售或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议价费用应做为乙方的全权代理费用的一部分,甲方需在相关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招商补充条件

1. 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内容。

2. 为确保乙方利益,如甲方有意向客户进入,也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中规划方案,并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驻。

1. 甲方介绍之客户顺利进驻物业,此客户仍然为乙方有效客户,甲方需支付乙方此客户佣金总额的50%作为乙方收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履行合同,(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之策划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全部或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策划费用。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招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无法执行销售招商的面积,甲方须按照乙方策划提供的租金额度向乙方支付销售招商佣金总额的50%作为招商补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具有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之策划服务的合法资格。

第十七条 其他

1. 附“策划纲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附“甲方须提交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 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章) 乙方:威海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xx年4月10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18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1.2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2.2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2.4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2.5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2.7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2.1及2.2的约定进行结算。

2.8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1.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1.3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1.5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2.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5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6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2.7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2.8派送宣传资料;

2.9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1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2.1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 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1.2、

1.3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2.2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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